永慶房仲編號161609購買經驗談 |
發表者:還好沒被騙 發表數:3 IP:61.66.191.* | 2005-09-17 00:3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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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爸媽想再買一間較大一點的房子,於是透過鄰居介紹去看了這一間,全狀48.9坪,車位4坪,單價約20萬,登記在媳婦名下,因為格局蠻適合我家的,於是爸媽覺得只要價錢談的攏,那就先附訂金,因此向屋主老公確認仲介約怎麼簽,屋主老公言,他與仲介簽的是一般約,所以可以自己賣,不用擔心仲介的問題,當一切都談的差不多了,也付訂金了,結果屋主老公說,因為他們的新房子(預售屋)還沒蓋好,所以要去租房子,因此希望我們買了房子後可以借他們住2個月,聽好是"借"喔,還有,婆婆說,因為他家的神明要看日子要遷,所以如果萬一2個月的時間看不到好日子,那還要把房子租給他,紙怪我爸媽人太好,結果還答應他們,然後約好要到代書那簽約,結果這時兒子說星期四五沒空,要上班,那我們改說星期六日,這時媳婦說,不行,媳婦六日沒空,於是我爸媽心想不對勁,便要求退定不買了,結果這時婆婆說要扣一萬,只退四萬,經過一番折騰,我媽心想算了賠一萬算了,這時他們又改說5萬都不退,幹麻,是怎樣了,最後雖然5萬都退了,不過總還是覺得住一家人有問題,1.是房子登記在媳婦名下,但媳婦始終不出面談,2是對方有心拖延,實在不應該,尤其是當我媽對他們的開價沒有太多的討價還價的情形下,一般人應該會立即簽約,但是它們卻一天拖過一天,以上絕對屬實, 寫出來只是不希望有其他人再犯同樣錯誤 |
回覆者:TAZ 發表數:126 IP:61.224.40.* | 2005-09-19 13:04:23 |
跟大家分享一下找仲介也是有風險的 我把一個預售屋交給仲介賣 簽約隔天就有我之前po在網路上有人有興趣買 馬上通知仲介要退 仲介不願意解約(後來知道其實三天內都可退) 經協調後我把另一間成屋給他賣 然後把本來預售屋的約改成一般約 之後預售屋自己賣掉了 便通知仲介 沒想到此業務員已離職 仲介公司不承認已改成一般約 因為說業務員沒回公司做更改 只在我們的副本上註明沒有用 更離譜的是成屋的部份根本沒送件 業務員把合約和資料拿走說要影印也沒還給我們 現在就晾在那裡 仲介公司繼續幫我們賣我們已經賣掉的預售屋 成屋的合約書和資料也找不回來 因為仲介公司的業務員經常換 所以三不五時就又有新業務跟我們報告房子的狀況 都已經懶的解釋了 真不知招誰惹誰活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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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yu928 發表數:159 IP:211.23.33.* | 2005-09-19 10:41:29 |
表價高其實不一定是原屋主要求的喔 很多仲介都是先將人們喜歡殺價的心理因素估算在內 才會出現高表價,好讓買家有砍價的空間 想想看在台灣買房子豈有不殺價的道理 平常在市場買菜買肉都在殺了 不然至少也會要求老闆送點東西 上百上千萬的房子 不殺價有哪能符合台灣人勤儉持家的精神呢 其實賣(買)屋找仲介的好處在於 一你不用自己花時間找買(賣)方 二有很完善的交易機制,不用擔心被騙 不過找仲介雖然方便安全,但功\\\課還是一樣要作 因為仲介各自都有一套自己的銷售模式(手段) 其主要也都是為了抬高買方的出價壓低賣方的賣價 這些過程中會有很多話術跟表演真的是很厲害喔 因此上面我所說謂的作功\\\課指的有就是要清楚該區域房價行情 訂立一個自己可接受的底價並堅守住 這樣才不至於被仲介玩弄在股掌之間 相信只要是符合區域行情要買要賣其實難度都不高 在利用仲介完善的交易機制履約保證 其實找仲介應該還是不錯的選擇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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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出去玩 發表數:220 IP:59.104.8.* | 2005-09-18 20:44:44 |
回覆 marco 於 :2005-09-18 12:14:50 的發言內容
我同意這個說法! 呵...其實不知道這算不算盲點 已正確的經營來說 價格表價高,應是原屋主要求吧! 如果你有喜歡就用力給他砍(但要符合行情!) 我前一陣子去某地區看了幾次房子,那個仲介就很老實告訴我底價及可能成交價,畢境成交才有佣金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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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marco 發表數:64 IP:61.228.205.* | 2005-09-18 12:19:04 |
講到後來 不是仲介人員的我怎好像變成在幫仲介方解釋現況...有點離題的感覺 真抱歉 PS.板上有仲介人員在看的話 是不是應該好好反省自己是否曾因自身利益而騙過一般民眾 仲介是可以做一輩子的工作 把自己名聲搞臭有意義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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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marco 發表數:64 IP:61.228.205.* | 2005-09-18 12:14:50 |
呵...其實不知道這算不算盲點 已正確的經營來說 仲介方跟買賣雙方收取的服務費不能超過成交價的6% 目前市場一般收足6%的案例也不多 一般是介於4~5% 所以幫屋主多賣100萬 總服務費也多不了太多 還要跟公司拆帳 對於仲介人員的心態一般還是希望屋主能賣價接近行情價 但是當民眾的立場是賣方時 誰願意賣比別人低 所以價強越賣越高 到底是仲介方的原因 還是最終消費者造成的 呵...這演變應該很明顯吧... 如果一般交易中有共識 加快交易速度 我想從業人員沒必要在某一個案子狂拉售價 對他沒太大好處...當然...這是指在正常經營下 如果有賺差價的 也請大家把他揪出來 讓他永不能從業...這部分工會有明文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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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marco 發表數:64 IP:61.228.205.* | 2005-09-18 12:06:17 |
我想你又誤會我文意 我所為購買能力 不是指財力 是指交易安全的控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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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marco 發表數:64 IP:61.228.205.* | 2005-09-18 12:05:10 |
回覆 shchen 於 :2005-09-18 02:20:33 的發言內容
呵...我想每各行業都很偉大吧...如果是有用心在經營自己的人都值得尊敬什麼叫"因為你做這件事的出發點令人可議 ..." 至於斡旋金的部分...記的在北市版也有人PO過相關問題 我有教他如何把斡旋金拿回來...在仲介生態裡 人員素質是參差不齊的 這點是確定的 對於那些不懂尊重自己的職業的從業人員 我想 社會也沒必要姑息他們 建議把店名跟姓名登出來吧 再來關於永慶法務部的部分 我是真的不知道永慶法務部跟律師事務所哪邊會比較強勢??不過 法律是站在對的那邊 如果真是仲介方錯 那哪邊法律顧問強都沒用 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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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marco 發表數:64 IP:61.228.205.* | 2005-09-18 11:56:20 |
回覆 還好沒被騙 於 :2005-09-18 01:34:57 的發言內容
我應該有強調我不是仲介人員的樣子...可能在這篇沒說明吧 這無所謂妳是經過仲介方去看屋 之後知道仲介方與屋主簽的 對於妳的言語 不管是嘲諷或者是憤怒 都沒關係 一來並不影響我目前本身的工作 二來只是把你自己陷入無知的情況而已 不過當然我也必須道歉 我在只依妳片面敘述就預設立場 這點是我不對 其他有沒什麼好在繼續說了 祝福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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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醜貓 發表數:363 IP:211.76.98.* | 2005-09-18 11:12:08 |
每個人的條件不同, 應該很難說自己賣好還是透過仲介買好. 想自己賣, 最起碼自己時間要能掌握, 或者說自己的時間成本比較低, 否則一天到晚有人要來看房子, 都得請假該如何? 再者, 如何將售屋訊息擴散出去, 這項行銷費用也得自己承擔. 貼紅條子會來看屋的, 十之八九是仲介.當沒有經濟規模的時候, 自己有沒有特殊的優勢/條件時, 自己賣通常比較划不來. 就像我們不會為了喝牛奶自己養乳牛一樣. 仲介商品質良竄不一, 買賣房屋者自己也要小心. 目前的幾大房屋仲介商口碑如何, 大家想必有所耳聞. 一分錢一分貨(服務)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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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akamatsu 發表數:272 IP:61.216.82.* | 2005-09-18 10:15:30 |
回覆 marco 於 :2005-09-17 10:21:32 的發言內容
同意macro大大的說法。就依妳片面上的敘述 我母親和弟弟這幾年來常搬家。最初自己賣過房子後來交給仲介賣。我覺得仲介輕輕鬆鬆賺入一、二十萬,未免太好賺了,建議弟弟自己賣。弟弟說,坊間詐騙手法太多,透過仲介較有保障。雖然我到現在也有「最好不要透過仲介,可以省錢」的想法,但相信弟弟的話。以上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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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ken 發表數:68 IP:218.168.153.* | 2005-09-18 02:45:14 |
當然囉.同一物件居然可價差到150萬.那你們仲介的態度又是.....?(8月時.永和信義路教會旁的巷子裡.永X開1150萬左右.信義價開980萬且有興趣還可談.....好賺喔) 再者在仲介的心目中.委賣的屋主才是寶.畢竟空有買主沒有賣主的物件可看有啥屁用.所以賣方他們是得罪不起的.縱使你功\\\課做的在好.畢竟沒出到他們理想的價位.說你沒行情就是沒行情啦.反正買主多.不差你一個. 沒有賣不掉的房子.只有賣不出去的價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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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shchen 發表數:34 IP:219.87.17.* | 2005-09-18 02:20:33 |
回覆 marco 於 :2005-09-17 10:21:32 的發言內容
什麼叫"因為你做這件事的出發點令人可議 ..."就依妳片面上的敘述 仲介很偉大是吧,各位在智邦 輸入"幹旋金"以內文方式搜尋看看,有多少民眾被仲介欺騙上當吃虧,喔永慶的法務部很強是吧,仲介業者就是靠法律在吃飯的呀!欺負一般民眾,我到要看看仲介跟開律師事務所的人卯上後是誰的法務部比較強. 還有什麼叫"仲介腳色"?是角色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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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還好沒被騙 發表數:3 IP:61.66.191.* | 2005-09-18 01:40:13 |
感謝bingo仗義直言,我昨天回家知道爸媽差點被欺負時,心理很生氣,所以寫下這篇文章,希望若有其他人要去看這房子時,記得先確認清楚,至於購屋能力,我想我爸媽應該不需要懷疑吧,53坪,板橋2年的房子,直接付款不用找銀行,你想夠不夠能力ㄋ | |
回覆者:還好沒被騙 發表數:3 IP:61.66.191.* | 2005-09-18 01:34:57 |
妳是經過仲介方去看屋 之後知道仲介方與屋主簽的 ^^^^^^^^^^^^^^^^^^^^^^完全錯誤,我們是鄰居告訴我們那裡有房子要賣,完全和仲介無關,是到了他家看屋時他拿出合約給我們看的!!!哈哈哈 是一般合約 我想是為了想規避仲介服務費 所以私下去找屋主做買賣...應該是這樣吧 我提2點跟你分享 1.一般合約的定義在你這次經驗不適用 因為你是經過仲介方輾轉知道該標地如果如期順利簽下買賣合約 仲介方如知道 要走法律途徑你們一定輸 ^^^^^^^^^^^^^^^^^^^^^^我們不是透過仲介,所以叫仲介回去吧 一來永慶法務部很強 二來我有過相關經驗 跟你情況一模一樣 而且事格2個月才發現 買賣雙方後被判收取6% 買2賣4的費用 而且相似例子週遭很多...不諱言 我當初是仲介方腳色 2.如果已經到現在 您的價值觀還是無法接收仲介這種產業的存在 建議你以後買賣房子前作好功課 ^^^^^^^^^^^^^^^^^^^^^^^^^^^^^^^^^^^^^^^ 是啊 ,希望業務員自己也要做好功課,還有問權狀幾坪,居然回答大概xx坪,問公設比多少?也回答好像是xx比,拜託,不作功課還想賺錢喔 目前仲介的腳色除了幫你做買賣的介紹 也再幫您做交易上的安全控管 還有很多後續的服務 等於是支付一次費用享終身的服務 因為好的仲介人員是把這工作當一輩子的事業 他當然會想好好經營自己 您這次的經驗只是買賣問題的冰山一腳 還是多問問有經驗的人 尤其是最近做過買賣的 詐騙手法事屢屢創新 老實說 我在北縣市版發過幾篇文 從不諱言我曾是仲介人員目前也還是從事房地產工作 來這寶地也是想拼己之力幫助大家 但是像妳這種案例 我只能祝福妳以後的買賣順利 因為你做這件事的出發點令人可議 ... ^^那你就慢慢議吧,誰叫你是仲介,在我的工作裡你算風險行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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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marco 發表數:64 IP:61.228.212.* | 2005-09-18 00:39:12 |
回覆 bingo 於 :2005-09-17 10:47:19 的發言內容
呵...建議你先把我的文章看看在仔細想想 妳回我的文邏輯對嗎???"還好沒被騙"這位大大只是把購屋經驗提出分享,提醒買房子小心一點,有什麼可議. 再者 不知者無罪 因為你並不了解仲介真正內部的作業生態 所以 還是老話一句 祝福妳 祝福你有正確的態度及購屋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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