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榮義:三年內申請核准 建物更新按原容積建蔽 |
發表者:kis 發表數:845 IP:211.76.98.* | 2005-09-07 01:1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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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雪彗、周慧如/台北報導 |
回覆者:kis 發表數:845 IP:211.76.98.* | 2005-09-09 00:49:44 |
那為何都更案都被建商視為毛利高的建案...?! | |
回覆者:未設定 發表數:46 IP:61.230.194.* | 2005-09-07 10:02:26 |
這裡有一個大盲點... 改建要賺錢有兩個要件,一,周邊房價高.如果周邊房價只有10萬不到,那麼改建對於建商來說,扣除分配給原住戶的房子後,剩餘房屋賣一賣,大概付完建材與工人等成本,住戶在改建期的安置費用,稅金,人事費,回扣等等,應該所剩無幾.所以,以台北縣來說,若非板橋最近房價高漲,台北縣要有成功改建的例子恐怕很難,更不用說其他都市.二,大樓價值與透天所差無幾.因為假設你原本住透天,結果參與改建後變住大樓,即使坪數不變,那麼你還是了錢,所以,如果當地的透天中古屋,其售價仍高出新大樓不少的話,那麼建商勢必被迫要讓更多戶給原地主,賺得錢就更少.這情形在桃園以南很常見. 所以,即使台灣地區有許多需改建的中古屋,但要改建成功,大抵上只有在台北/台中/高雄這些大都會區才可能成功.其他地方就很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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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kis 發表數:845 IP:211.76.98.* | 2005-09-07 01:15:31 |
2005.09.06 工商時報 趙藤雄估計 都市更新 每年九萬戶 蔡惠芳/台北報導 建築業表示,全台灣都市更新潛在商機雄厚,需改建的老舊建物佔全台灣所有住宅數的比例高達四○%,保守估計約二百八十萬戶。這些屋齡超過二十年以上老舊住宅、及結構需要更新的四、五樓以下公寓,除了需要提高容積獎勵的誘因之外,更需要政府的公權力介入,才能提高土地整合的速度和效率。 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表示,都市更新是目前政府最積極推動的主要政策之一,這也是振興經濟的一個重要施政目標。目前台灣早期老舊的四、五樓以下公寓住宅,就佔全台灣所有住宅戶數七百多萬戶的七五%;在台北市這種老舊公寓比例更高,高達四八%。從建築結構來區分,土石木竹造的建築,比例總共有五○%以上,從屋齡來分,超過二十年以上老舊住宅也佔三八%,因此保守推估,台灣地區需要都市更新的比例高達四○%,至少有二百八十萬戶以上,若分三十年推動來計算,每年至少有九萬戶以上的潛在需求,政府應該好好重視。 遠雄企業團董事長室協理蔡宗易也分析,目前行政院和經建會正積極邀集建商研討,以推動都市更新,其實以遠雄的立場來建議,重點並不是在提高都市更新的容積獎勵到最高一.五倍,或是三年內推出都市更新案給予一定的容積獎勵;而是希望未能依母法都市更新條例辦理都市更新的「協議合建」案,也可比照都市更新給予土地增值稅減免等租稅的獎勵誘因。 至於業者向行政院提出老舊建物改建應比照都市更新,可依原容積率予以改建。蔡宗易表示,這對於台北市早期未實施容積率管制時間的老舊建物,特別有誘因,例如在敦化南路、仁愛圓環附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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