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地BOT賣屋不賣地三贏 |
發表者:kis 發表數:845 IP:211.76.98.* | 2005-09-03 10:2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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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力可/板橋報導 |
回覆者:kis 發表數:845 IP:211.76.98.* | 2005-09-03 10:24:50 |
出賣地上權 新趨勢 張力可 板橋市公所以賣屋不賣地的新做法開創財源,卻遭部分市代質疑是「共產黨」。其實,賣地上權在大陸或新加坡等國家行之有年,北市也有好幾筆知名豪宅、商辦,以賣地上權方式創造熱銷佳績,可見問題不一定出在賣不賣得出去,而是新觀念能否廣泛行銷。 民法規定的地上權,指國有地、公有地採地上權方式,由地上所有權人訂定年限,提供土地使用權給他人開發。北市世貿大樓、凱悅大飯店、晶華酒店、台北國際金融大樓、太平洋崇光百貨等,都是地上權個案,業主購買地上權後,不用繳交地價稅和建物移轉時的土增稅,只需繳交公告地價5%以下租地費。 購買或投資50年地上權,除免除土地稅、房價便宜、符合一般換屋頻率外,還可將建物設定抵押以彈性運用資金。它免去買土地的投資風險,被視為買屋、租屋外的另類選擇。 像國有財產局標出北市華航旁「京華DC」、撫遠街「河畔皇家」,及信義區「Taipei garden豪宅」等案,新屋半年內幾全數銷光,顯示新趨勢已衝破傳統觀念,甚至還有年輕族把地上權列為首購優先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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