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 老社區待價而沽 |
發表者:kis 發表數:845 IP:211.76.98.* | 2005-08-20 09:3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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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會區精華地段高貴,建商取得土地愈趨困難,將老舊社區改頭換面的「都市更新」成為新戰場,最近有都市更新案在熱門商圈或延運沿線集中推出,帶動區域行情水漲船高。 |
回覆者:kis 發表數:845 IP:211.76.98.* | 2005-09-22 14:17:20 |
容積獎勵 可望放寬 都市更新 法令鬆綁 曾憲文/台北報導 為加速推動都市更新,內政部營建署計畫鬆綁都市計畫相關法令,未來不參加都市更新分配的地主,在領到補償金後,就可先辦產權移轉登記給參與都市更新的實施者(開發商),不再受都市更新完工後才辦產權移轉登記限制;另也研商提高特殊情形都市更新容積獎勵,未來可透過都市計畫變更,放寬法定容積。 營建署日前完成修正「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草案,為提高都市更新事業機構參與都市更新意願,降低其風險;現行規定都市更新工程完工後才辦理產權移轉登記,可大幅提前到開發商發放補償金給地主後,就可辦理產權移轉登記,估計約至少提前一年半到二年時間,對開發商頗為有利。 2005.09.22 工商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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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kis 發表數:845 IP:211.76.98.* | 2005-08-20 09:37:33 |
老住戶「要更多」 都市更新推動不易 ■ 記者鄭育容/專題報導 在電腦公司上班的江先生,原來住在台北市西區商圈旁的眷村裡,為等待都市更新,長年忍受與鄰居一起使用公廁的生活。 住在新店線大坪林捷運站旁30年公寓裡的王太太,即使在兒子買了新屋後,也不願賣掉舊公寓,因為要等待建商來談判都市更新。 主計處統計,全台35年以上屋齡的住宅近百萬戶,不少住在商圈老屋的民眾並非沒有能力購買新房子,大家「蹲點」的目的,就是等待建商開發有機會「以屋易屋」。 都市更新有三類,包括:建商主動整合開發、公辦都市更新外,及民眾自辦。建商開發可以享有容積獎勵,興建時期享有土地稅費減免,公辦都更則有強制力,甚至可以不須經過社區住戶多數的同意門檻,直接辦理都市更新。至於民眾自辦,則需要經過社區居民同意,向都市計畫委員會提具都更計畫,通過後即可執行。 由居民發起的都市更新案,欠缺建案開發的專業,往往執行不易,比較容易的方法還是透過建商開發,但是在權利分配上不易整合,開發時間會拖很長。華固建設協理林立正表示,原住戶最關心更新後可以分配到多少,依照不同的樓層、坪數都有不同的價值,通常建商會尋求專業的不動產估價師來計算,算出每個住戶房舍的價值,再分配更新後的權利。 住戶可享有的分配權利,除了選配新宅的單位外,也可以選擇補償金代替換新屋,即使選擇新房屋,也會有價差發生,價差可以補差額或者領取現金,就看與建商如何協調。至於興建期間,住戶的居住問題也可能有租金補貼、拆遷補助。 信義房屋協理張欣民表示,都市更新推動不易,最大的癥結往往卡在住戶與建商對於分配比率談不攏,以台北市忠孝東路sogo商圈旁的一整排大樓為例,雖然建商取得多數住戶同意更新,卻歷經十多年還無法改建,原因就是少數店面住戶「要的更多」。 【2005/08/20 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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