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社區

二房東變身包租婆年賺50萬
發表者:kis  發表數:845 IP:211.76.98.* 2005-08-07 06:25:16

【李偉麟╱台北報導】
32歲的洪琬琪,2年前還是個寄人籬下、看人臉色的二房東,現在不但晉身有殼階級,還出租其他3個房間來繳房貸;加上努力省下薪水,2年來累積數十萬元,即將投入下一間「金雞母」。並計劃複製同樣模式,累積3~5間出租公寓,當上「包租婆」,每年賺上50~80萬元。
致富秘訣
她的目標除追求經濟獨立,至少下半輩子生活無虞。順利的話,希望能在45歲退休,屆時可拿其中幾間來換現金,變身花蓮某民宿老闆娘。洪琬琪已實際到花蓮壽豐看過幾塊約200~300坪土地,並抓出需投入的成本,腳踏實地往夢想前進。


租不如買大膽出手
洪琬琪現任信義房屋企劃部專案經理,6年前她由高雄北上,一開始住在朋友在新店的房子,雖然月租是友情價僅3000元,但公司在北市東區,通勤太遠,1個月後她大步一跨,直搗捷運國父紀念館站一帶,月付7500元;1年後,她認為與其窩居狹窄空間,不如找有客餐廳的住家,住起來較舒服。
結果她成為一間35坪公寓的二房東,月租21000元,3個房間平均分攤,每間7000元,租金較之前少500元,卻享有寬敞的活動空間。2年後,她陪朋友去租房子,發現每月21000元的租金其實可以付房貸,便興起「租不如買」的念頭。
在家人資助部分自備款的前提下,她大膽向銀行借500萬元,買下延吉街附近一間總價660萬元的老公寓,地點不但近捷運站、東區商圈,而且還是敦化學區,有利將來轉手或改建。


將心比心重視設備
自己曾是房客,洪琬琪認為該有的設備絕不能省,舒適環境有助留下好租客及穩定租金水準。她在客廳加裝投影機及螢幕;屋內可無線上網。
洪琬琪成為包租婆後,雖然月租21000元不足以支付房貸25000元,但相對她省下了自己應付的房租,每月只要從薪水拿出4000元付房貸,剩下的扣除生活費,就能全數省下,一直累積到80~100萬元時,又可以作為下一間投資屋的自備款。
目前她正積極物色第2間投資標的,但原則是「只在自己熟悉的商圈找」。她還因此而養成不亂花錢的好習慣,因為每省下一塊錢,離夢想就更近一步。

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219.80.32.* 2005-08-07 22:53:13
回覆 Bond 於 :2005-08-07 12:01:59 的發言內容

我想. 這也是仲介公司騙市井小民花錢投資的計倆之一, 反正抽仲介費, 何樂而不為?

Bond 大大講到重點了...
騙一個是一個...
置產絕不會選在房市高檔區進場...
因為成本過高....投資效益縮水..
回覆者:Bond 發表數:16 IP:211.74.7.* 2005-08-07 12:01:59
我想. 這也是仲介公司騙市井小民花錢投資的計倆之一, 反正抽仲介費, 何樂而不為?
回覆者:kis 發表數:845 IP:211.76.98.* 2005-08-07 11:45:57
而且還要一年到頭都滿租,
方有年租金2.1*12= 25.2萬之收益

萬一房客在房間裡燒炭自...?
那就可以列入台灣凶宅網之一員

本文之主角,跟您說聲對不起,無砥毀之意
我朋友想買小套房出租當房東時,我也如是說.
回覆者:TRIBUTE 發表數:574 IP:218.166.133.* 2005-08-07 09:28:26
回覆 TRIBUTE 於 :2005-08-07 09:22:57 的發言內容

中古公寓改裝套房80萬,10年折舊,一年也要8萬
貸660萬+改裝費100萬=760萬,年息2.5%, 年息19萬
再加上房屋稅,地價稅,房屋修繕費,房屋折舊..
一年的成本就將近30萬了..
可是年租金2.5*12= 30萬

kis大大,我覺的賺的不多耶...

歹勢..剛剛算錯了


中古公寓改裝套房90萬,15年折舊,一年也要6萬
貸660萬+改裝費90萬=760萬,年息2.5%, 年息18.75萬
一年的成本就將近24.75萬了..
可是年租金2.1*12= 25.2萬

再加上房屋稅,地價稅,房屋修繕費,房屋折舊..

kis大大,我覺的賺的不多耶...


回覆者:TRIBUTE 發表數:574 IP:218.166.133.* 2005-08-07 09:22:57
中古公寓改裝套房80萬,10年折舊,一年也要8萬
貸660萬+改裝費100萬=760萬,年息2.5%, 年息19萬
再加上房屋稅,地價稅,房屋修繕費,房屋折舊..
一年的成本就將近30萬了..
可是年租金2.5*12= 30萬

kis大大,我覺的賺的不多耶...
回覆者:kis 發表數:845 IP:211.76.98.* 2005-08-07 07:17:53
感覺有點像是樣版文章,
以"租金來繳房貸"之訴求來導引保守性資金進入中古屋市場,是之前赤裸裸的將房價還會上漲的資訊放在標題之類的文章,已無法激起消費者心中之漣漪與認同,
轉而以行銷學上創造需求之手段來博取認同嗎?

文中主角以租不如買之心態想複製其經驗,但其房客如也有相同之心態,複製主角之行為,不知誰來幫他們繳房租付貸款?!
※ 本討論文章係由該作者擔保其合法性,不代表本網站之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