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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請各位幫忙
發表者:婆婆  發表數:5 IP:61.60.194.* 2005-07-13 21:46:47

版主 真不好意思.因為真的不知該怎麼辦.所以請你原諒在這佔用大家的討論空間.
7/7(四)晚上9點半左右在板橋文化路與文聖街口(江翠國小旁)發生車禍.
因我的家人受傷了,對方沒有誠意要賠償,因有路人幫忙報警(警察說的)所以一定有目擊者,請大家幫我轉寄一下這封信.因為對方的態度是一副要告就去告阿.因為道路沒有監視器所以現在對方不承認是他的錯.
請幫幫我能否找到目擊者告訴我當時的狀況.幫我的家人討回公道.
謝謝大家!!
請與我聯絡:0926-425091 張小姐

回覆者:婆婆 發表數:5 IP:211.21.9.* 2005-07-20 16:23:47
感謝各位給我的建議.
我的家人是騎機車被撞到.我們已經通過馬路3/4了
現在雙方都說是對方闖紅燈.依我猜測應是對方闖紅燈.因為我家人已經過了馬路3/4了.如果是我方闖紅燈應該早就被別人撞到了.但這只是我的猜測..如果今天是我家人的錯.當然不能要求對方.反之我想讓肇事者知道舉頭3尺有神明.所以我才想上網看看能否找到目擊者.
在這謝謝大家提供的意見.感謝大家.謝謝.
我會去請警察幫我聯絡當時的報案人.我想報案時都應該會留下姓名及電話吧.
感謝KITTY你說的跟警察講的都一樣耶!!
回覆者:哈囉kitty 發表數:120 IP:59.121.205.* 2005-07-17 23:27:56
不好意思再多說兩句,
一、台北縣不會幫你送肇事鑑定,你要要求警察做肇事鑑定好像自費3000元。
二、拿車禍證明單通知產險公司。
三、請醫師開證明。
四、慢慢跟對方談不要簽合解書,車禍訴訟半年之內提出及可。
五、有問題再來討論。
回覆者:哈囉kitty 發表數:120 IP:59.121.205.* 2005-07-17 23:20:28
回覆 婆婆 於 :2005-07-13 21:46:47 的發言內容

版主 真不好意思.因為真的不知該怎麼辦.所以請你原諒在這佔用大家的討論空間.
7/7(四)晚上9點半左右在板橋文化路與文聖街口(江翠國小旁)發生車禍.
因我的家人受傷了,對方沒有誠意要賠償,因有路人幫忙報警(警察說的)所以一定有目擊者,請大家幫我轉寄一下這封信.因為對方的態度是一副要告就去告阿.因為道路沒有監視器所以現在對方不承認是他的錯.
請幫幫我能否找到目擊者告訴我當時的狀況.幫我的家人討回公道.
謝謝大家!!
請與我聯絡:0926-425091 張小姐

首先卻認你家人受傷情形?是否能言語說明當時狀況?另警察是否有做筆錄?
再者你家人是行人還是車輛事故?車輛事故你可以找產險公司的人出來幫你談理賠事宜?
一般來說車禍雙方多少都有責任只是比例問題,首先確認路權是否是你們的,如果是你們基本上以立於不敗之地,另肇事至人於受傷映像中依交通規則提出訴訟可判半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途行並掉消駕照一定期限。
詳細的真的建議你找你車輛投保產險理賠人員詢問,並請他幫忙處理。
回覆者:ruru 發表數:126 IP:61.229.216.* 2005-07-15 08:01:04
首先,你要確定家人是"對的",在沒有違規的情形下,發生事故而導致受傷,因為現在在法院上,已經不是受傷的一方就一定站得住腳。
以前我的家人也曾發生交通事故,不過我們並不是受傷的一方,而是致人受傷的一方(對方違規在先:搶黃燈左轉),原本我們是想,既然對方受傷了,我們就道義上補貼他一點醫藥費,沒想到他除了醫藥費,居然要要我們負擔他三個月的工資(他說因為腳痛而無法工作),我們當然無法接受,因此對方執意告上法庭(我想這中間想嚇我們的意味濃厚,可能是希望我們就此跟他妥協),出庭時,我們就案發當時的情況以清楚的文字條理敘述,輔以圖說,並跟警方取得當時的雙方筆錄,結果我們勝訴,他一塊錢也拿不到。
如果你確定家人是對的,就理性、冷靜、勇敢的去爭取權益吧!祝你們成功,也祝你的家人早日康復~~~~
回覆者:房價泡沫化~ 發表數:331 IP:202.145.144.* 2005-07-14 16:31:54
既然警方表示說有目擊者幫忙報警,
那麼警察局應該也會有通聯紀錄,
打電話問問警察,看看能不能幫你調閱資料吧...
祝福你們!!
回覆者:mike 發表數:460 IP:218.166.87.* 2005-07-14 15:41:52
如果要找目擊者,應該在事發地點多問吧
不過說實在話
現在的人願意做證的恐怕不多
你應該有申請所謂車禍肇事鑑定吧
另外妳的手機應該是遠傳低
遠傳好像有新的手機直撥有法律服務
其中有車禍方面的諮詢
當然是要收費
妳可以參考看看
不然看看網路上有沒有其他專業機關可以提供協助
你可以用車禍去yahoo找網頁或知識看看
這種事真的有時候須要專業人士的幫忙低
網友最多只能提供一下經驗及意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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