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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5%保留款問題
發表者:steve  發表數:163 IP:61.66.244.* 2005-05-24 17:16:52

這是本人於94年4月20日寄給部長的電子郵件,詢問有關5%保留款問題,經交地政司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關於預售屋之驗收事宜,按本部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規定公告之「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驗收)「賣方依約完成本戶一切主建物、附屬建物之設備及領得使用執照並接通自來水、電力、於有天然瓦斯地區,並應達成瓦斯配管之可接通狀態及完成契約、廣告圖說所示之設施後,應通知買方進行驗收手續。買方就本契約所載之房屋有瑕疵或未盡事宜,載明於驗收單上要求賣方限期完成修繕,並得於自備款部分保留房地總價百分之五作為交屋保留款。前項有關達成天然瓦斯配管之可接通狀態之約定,如契約有約定,並於相關銷售文件上特別標明不予配設者,不適用之。」,是以業者所提供之契約,違反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時,除了可向不動產所在地之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外,也可依公告事項向建商主張您的權利。又預售屋買賣契約之訂定,係屬私權行為,端視承買人及出賣人雙方合意訂定買賣契約條款內容而定。所詢事項案情未詳,請檢具具體案例及有關資料,逕向不動產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洽釋。台端如有消費糾紛,得向房屋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消費者保護官申訴。
有問題可洽詢內政部承辦人:蘇貴香
聯絡電話:04-22502157

回覆者:不要買預售屋 發表數:52 IP:220.228.206.* 2005-05-25 08:14:28
我也有這個問題,不過建商說合約都已經簽好了,就表示我們同意合約的內容,所以不適用5%的交屋保留款,而且建商也不讓我們驗屋,產權一過戶即要求我們撥款,撥款後才通知驗屋,不知道各位大大是不是能提供好方法,在我還沒撥款前我能做些什麼動作嗎?
回覆者:steve 發表數:163 IP:61.66.244.* 2005-05-24 17:32:03
補充說明:
簡單的說,內政部版有關5%保留款係屬"應記載之部分",所以消費者可據此向建商主張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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