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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陽台瓦斯爐放室內嗎逃生?有陽台大樓才更美**
建商可拿陽台造型取寵買家增加買氣不是很好
對厚! 我看另一家預售屋就是這樣說,那麼機房若不設在地下室會設在哪阿 ,
他說有部分的設備設在住戶家裡這是新莊的預售屋小姐說的,
又回我說這樣可以不讓地下室機房佔太大, 挖勒ㄟ!!??
一定又是沒專業的預售屋推賣的廣告商所說的我猜;
如果是建商小姐說那口怕台灣的房子買不得,
不然政府要強制規定售屋小姐要考牌才能賣房屋呀,
這樣市民才有保障,也有辦法找他;為他的講的話負責歐.
我覺得住宅大樓不買車的人要他買屋強制要買車位實在不公
,難道要我沒車的人買來空在那還是交給大樓管委會拜託沒事買個車位我還要花心思去處理日後的問題,
又怎麼口以說總有一天我要買車@@?!~~
我認為車位應屬公共設施由大樓管委會來管理沒車的住戶當然用不到,
好比一樓大廳健身房等等公設不見得會去用,怎口以說吃虧ㄋ.這點是建議修法啦!
對了尤其規定機車一定要停地下室的ㄐ一ㄢˋ商把地下室當油庫出事找您,您會負責嗎?
(一般住宅大樓的地下室要有商業大樓的地下室規模我還不至於那麼反感,自己好好想想吧,
為了什麼偷公積嗎?還是增收大樓管理費?!!
陽台...我實在認同要有陽台的必要可美化大樓外觀也讓建商有吸引買氣的條件之一,
每個建商設計不同的陽台造型來吸引買家,這不是很好嗎?
只要強制規定能禿出範圍且不得自行增修只能請合法建商維修即可一切要在高安全規範即可,建議修法啦!又不是要住土城的那個鳥籠封的那麼死!遇火警怎逃生阿!洗衣曬衣更重要的是瓦斯爐放室內嗎?
(陽台只需加收建設費用實在不能算在屋內坪數內也不屬公用設施這是我家的房子ㄝ,我高興就是人權只是政府規範安全及市容美觀可限定建設範圍,我覺得這是很合理的為何今天會變這樣ㄝ,答案就是有權人士在這點可分杯羹,又想想難不成向陽台的遮雨棚也要算室內面積也要算公用面積說到這裡也請不要拿大型的商業建築的陽台來討論那是不同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