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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http://211.78.163.128/unit412.aspx?id=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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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工業住宅「黑心」銷售手法 發佈日期/ 2005.04.14
工廠變住宅,消費權益竟成灰! ──小心工業住宅「黑心」銷售手法
329房地產黃金檔期,房屋市場竟然大賣「工業住宅」?!據了解,建商在工業區申請興建「事務所」、「商業設施」、「辦公室」、「服務業」、「運動休閒設施」等,卻用住家、住宅的方式行銷,讓不知情的消費者受害。
消基會指出,工業住宅不是僅發現在乙種工業區內,舉凡都市計畫內的各種工業區及都市計畫外的丁種建築用地,均有可能發生,工業住宅雖然價格較低,但是卻有下列損害消費權益的地方:
1.預售屋現場之建照執照上所載之建物用途,非載明有任何「住宅」字樣者,是無法申請政府的優惠房貸,而銀行對此類產品貸款成數都不高,消費者在購屋時,必需擁有充足的自備款。
2.不同於一般住宅區,工業區附近出入份子複雜,平時廠房運作,或者上下貨物時,所造成的噪音、污染與不便,影響著居住品質。若有災害性工廠進駐,如化學工廠等,居住安全更是堪慮。
3.工業住宅的電費是以工業用計算,電費費率計價每度雖然較低,但基本費高,長期下來,是筆昂貴的開銷,同時,工業住宅的電壓不同於一般住宅,使用時尚須改裝,增加相關費用。
4.廠房隔間不同於住宅,所以,購買工業住宅必須二次施工與重新隔間、裝潢,可能涉及建商規避法律責任,蓄意區分為兩種合約;而實務上,建商通常會指定裝潢包商,對消費者權益也可能受損。
目前政府的態度是,工業區不允許興建住宅,而違規當住宅銷售的後果,是業者得利,消費者卻要承受全部後果,如違法使用,要被處新台幣六萬元到三十萬元罰鍰,可連續處罰,勒令停止使用、拆除、改建,並恢復原狀。而違規使用,遭制止後未改善,則可以停止供水、供電,還可移送法院判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處罰算是非常重。
針對該種「黑心」的銷售手法,消基會呼籲消費者務必睜亮眼睛,小心觸法傷財;消基會更呼籲,業者必須提供公開、正確的訊息給消費者。按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處理工業住宅的問題,認為:(一)廣告未對建築基地使用限制為「工業區」或「丁種建築用地」之表示;(二)廣告雖已載明基地使用限制為「工業區」或「丁種建築用地」,但標註較廣告中其他說明顯然有所不足;(三)廣告未對建築物係供與工業有關之使用明確加以表示;(四)廣告使用一般住宅配備為圖示,或文字說明暗示其建築物適合供住宅使用;(五)廣告中有關「建築物用途」之宣傳,與建築或使用執照不同。
凡符合以上各點情形,即構成廣告不實,依公平交易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可處五萬到兩千五百萬元罰鍰。
為保障消費權益,消基會表示,即日起發動義工進行房屋「大掃黑」,將派遣台北、台中、台南與高雄都會區的義工,直接到建商推案的樣品屋銷售現場,去檢視現場是否貼有「建造執照」,同時有無註明是「一般住宅」或「工業住宅」等標示,俟調查結果彙總後,將立即發佈訊息,告知社會。
為積極掃黑,消基會呼籲消費大眾參與消基會刻正推出的「消費警察」徵募專案,以維護社會公義,投入社會公益的心情,參與消費者保護網的聯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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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住宅,辨識有方:
一、先看建照所載之使用分區,如為工業區或丁種建築用地,且註明是工廠或廠房,那就不是供住宅用的建築物。
二、看契約書,契約書上有關建物規定的條款,如果註明是工廠、廠房、供事務所、供企業社等使用字辭,也非供住宅用之建築物
三、看土地謄本,土地謄本上有「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如果註明是工業區、丁種建築用地,則在該土地所興建的建築物,恐怕不是供住宅用的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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