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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顛覆傳統觀念.打造另類住宅》工業住宅社區綠意陽光城
發表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203.70.28.* 2005-04-14 16:14:59

資料來源 : http://www.ctitv.com.tw/new/news/news02.html?sno=5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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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顛覆傳統觀念.打造另類住宅》工業住宅社區綠意陽光城 【記者陳富瑩/台北報導】2004.04.28
 國人選取住宅時,在生活機能的考量下,一般均會選擇都市計畫住宅區,但區位環境良好的一般住宅,價格通常居高不下、價格便宜的住宅則多為屋齡、區位環境存不佳等問題,經濟部工業局為強化企業界投資,特於全省推出一系列的工業住宅社區,顛覆傳統觀念,提供了區位環境良好,且價位低廉的住宅用地。 一般民眾對工業區傳統刻板印象是為髒亂、污染且環境品質不佳,然而政府在多年規劃開發的經驗累積下,早已朝向生活、生產、生態並重的方式設置工業區,使工業區成為景觀優美,各項機能健全的工業城。政府為平抑地價,所開發土地均僅以開發成本出售,故價格低廉,也因此,中壢工業區及高雄臨海工業區的社區用地甫一推出即搶購一空。 之後,工業局陸續推出的雲林科技工業區、台南科技工業區、彰濱工業區及利澤工業區因屬較後期開發之工業園區,其社區用地之環境品質及生活機能在政府整體規劃且持續投入資源建設下,更高於一般都市計畫住宅區,預估將可吸引高科技人才定居,市場潛力無窮,而整裝再出發的內埔工業區及觀音工業區社區,也在放寬承購資格限制後,因可塑性高,可彈性規劃運用,可望成為明日住宅之星。 另外,政府為開發工業區社區用地在其相關政策及資訊上皆有修正包括: 一、法令的逐步放寬:為促進產業升級於九十一年一月三十日該條例修正後,社區用地出售對象不再有身份限制,已開放一般自然人及法人皆可購買,銷售機會將大幅增加,經濟部為配合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三十四條修正放寬,自九十二年四月份已由受託開發單位辦理公告出售高雄臨海、利澤及中壢等工業區之社區用地,截至九十三年三月底止,僅利澤工業區社區用地約九公頃待售,餘均已售罄,土地金額約四•八六億元;同時為加速工業區內待售社區用地之去化,將再擇定早期開發較具有市場性之內埔、觀音及芳苑等工業區之社區用地公告出售。 二、土地出售之類型: (一)可單獨建築使用之土地:指坵塊部分面臨計畫道路之土地,依法須辦理公告出售。(二)無法單獨建築使用之土地:指坵塊面積過於畸零狹小,未達建築基地最小面積之寬度及深度之畸零地,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得出售毗連土地所有權人,對於無法單獨建築使用之土地其辦理程序為: (1)由工業局函請各縣市確認為畸零地。 (2)經縣市政府確認屬其自治條例所規定之畸零地後,由受託開發單位通知所有毗連土地所有權人申請承購。 (3)欲承購之毗連土地所有權人須取得其他毗連土地所有權人放棄承購該畸零地之切結書:倘欲承購者無法備齊所有其他毗連土地所有權人之切結書,則由經濟部工業局協助發函請其限期內表示意見;倘有二人以上欲承購時,則由經濟部工業局以抽籤方式決定之。 (4)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按當期之土地公告現值出售,並比照工業區土地或建築物租售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免辦公告。 三、審定價格:屬畸零地之土地則可逕依公告現值辦理出售,其餘可單獨建築使用之土地,由「經濟部工業區土地或建築物價格審定小組」參採「開發成本」、「當年度公告土地現值」及「市場價格」等資料審定售價。 四、申請資格:凡合於促進產升條例規定申請人,皆得申購土地,惟依工業區社區用地及配售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自公告出售之日起一個月內,優先受理該工業區內之員工申請;期滿後如有剩餘土地,續受理一般申請案件,至售完為止。洽電:(○二)二七五四一二五五轉二五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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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上面這篇報導是真的嗎?
那麼也只有所謂的"工業區社區用地"才是合法的囉??

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203.70.28.* 2005-04-15 09:26:52
資料來源 :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602+11200504150008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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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住宅 縣府加強管理》 黃樹德/北縣報導 2005.04.15  中國時報

每隔幾年都會炒一次工業住宅的違規使用問題,早期工業住宅與一般住宅,還有稅負與水電費率的不同,如今幾乎都放寬,政府一面捉違規,一面又放寬使用,角色立場實在有點尷尬。

與隔壁的桃園縣比起來,台北縣工業住宅其實並不多,像去年只有三件,由於景氣好轉,今年工業住宅的推案量預估將大增,中和、三重、淡水都會有工業住宅的影子。

工業住宅興起,多拜產業外移,工業區土地閒置之賜,如果再不放寬使用規定,工業區恐怕早已十室九空。工業住宅其實是幫助政府解決困難,現在的問題是,建商有沒有對消費者說實話,以致誤導消費者。

縣府官員指出,由於產業結構巨變,廠商對工業區土地的需求大減,可惜都市計畫無法跟上腳步,順勢檢討變更,工業區土地朝多元化使用,是大勢所趨。

為避免工業區閒置,政府也大幅鬆綁使用限制,採總量管制,准許工業區百分之五十的土地,轉做非工業使用,工業住宅大部分以辦公室或宿舍名義興建,過程完全符合規定。

至於稅負問題,縣稅捐處官員指出,工業住宅過去負擔的稅負確實比較重,但最近幾年已經改變,只要民眾提出申請,證明是自住,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均可享有與一般住宅相同的稅率,唯一不同在空戶。

一般住宅可比照原稅率,工業住宅因為沒有居住事實,自然要回復原工業區的稅率。在水、電方面,工業住宅的費率與一般住宅同,屋主不必多掏腰包。

儘管政府早已對工業住宅鬆綁,畢竟仍然妾身未明,其中有不少的灰色地帶。台北縣政府針對工業住宅問題,決定在執照上加註,禁止工業區做住宅使用,並研擬「工業區土地銷售行為資訊揭露事項」,將要求建商明確告知消費者,不得作為住宅使用等事項,並監督建造執照核發後之銷售廣告行為。

為預防建商將工業區土地,作為住宅之規畫,台北縣政府將參酌現有審查機制、工業區開放原意、違規行為態樣、法令授權範圍及執行可行性等,研擬增訂『允許條件』,就使用面積、使用條件等予以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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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219.80.32.* 2005-04-15 00:36:40
資料來源 : http://www.realestate.org.tw/news/government.jsp?seqno=50851&cat=H&cat2=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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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區申請容許\使用 嚴把關 縣府傾向以降低容積率、建蔽率方式增加綠地空間 已申請者專案審查(2005-04-09)

針對甲、乙種工業區土地之容許\使用,縣府相關單位八日開會研討後,傾向以降低容積率、建蔽率方式增加綠地空間,已申請容許\使用案件則組成專案小組審查,至於是否增訂法令管制,將全面清查後再議。

目前,縣內甲乙種工業區土地面積三千多公頃,工業區土地比較便宜,建商低價取得工業用地後,依規定申請容許\作為一般零售業、辦公、旅賓館、銀行等商業行為使用,事實則切割為數十個或數百個單元販售供住家使用,並無工廠主體存在,產生不合理之配置,縣府相關單位有不同意見。

負責核發建照的縣府工務局認為,依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及個案變更,將農業區和工業區變更為商業區,都應有回饋機制,捐贈一定比例為公共設施,但現在工業區容許\作為工業發展、商業設施的變相透天住宅使用,違反都市計畫分區使用、及公平正義原則外,且將助長投機及破壞房地產市場運作機制,造成使用管理問題,不知情民眾購買使用後,還會衍生課稅不公及周邊工業污染問題的形成民怨。

縣府為加強把關,昨日開會研商,副縣長廖正井裁示,先全面清查了解使用狀況;業者依規定提出容許\使用申請案件,則組成專案小組審查;縣府並傾向於以降低建蔽率、容積率方式,增加綠地空間及維護公平正義之精神。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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