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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軍建設!
發表者:halumi  發表數:3 IP:61.229.220.* 2005-01-05 17:31:25

冠軍建設就是921台北"博士的家" 的建商 大家放心ㄇ? 大家覺得ㄋ?

回覆者:ifyouleave 發表數:87 IP:203.204.6.* 2005-01-05 17:56:40
回覆 halumi 於 :2005-01-05 17:31:25 的發言內容

冠軍建設就是921台北"博士的家" 的建商 大家放心ㄇ? 大家覺得ㄋ?

感謝你的提供,謝謝!
如果是的話,(建商改名也算!)
小弟一定要釘的更緊,三步五十我就去給它巡一下嚕!
絕不能再發生嚕…
擔心的人請買對面的世紀雙星,謝謝!
參考一下
http://www.libertytimes.com/2002/new/jan/29/today-c3.htm

http://www.winwin.com.tw/win148/win148_3.htm



新莊博士的家 建商判賠8.7億

〔記者黃其豪╱土城報導〕九二一地震中災情慘重的台北縣新莊市「博士的家」受災戶,委託消基會對於建商進行民事求償訴訟,這件消費者保護法實施以來,全國首例的「團體訴訟」案件,板橋地方法院昨天宣判,建商、營造商等被告,應就商品製造有瑕疵、一般侵權行為部分,附連帶賠償責任,給付原告八億七千餘萬元,此金額也創下依據消保法,在一審法院判決最高的賠償金額。

 板院法官李崇豪昨天下午宣判,被列為被告的公司法人或個人之中,和昌建設公司、合建的地主劉炳信、劉炳貴、嘉信營造公司、建築師連志謙、土木包商蔡豐吉、綑綁鋼筋分包商張阿漳,因屬商品製造人及使商品附合業者,負商品瑕疵連帶賠償責任;水泥供應的新傑公司、華莘公司負無過失責任;和昌公司負責人林義信、董事林明堂負一般侵權行為連帶賠償責任。

 判決書指出,和昌建設公司向具有甲級營造資格的嘉信公司借牌,在新莊市民安路集資興建鋼筋混凝土建材「博士的家」大樓住宅,以預售屋方式推出。

 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一日大地震,新莊市發生中級地震,完工將近四年的「博士的家」部分大樓應聲傾塌並引發火災,造成房屋受損二百七十餘戶,四十五人死亡、二十八人受傷,建商已針對死傷部分與受災戶達成二億四千餘萬元賠償和解,被告刑事部分尚在高院審理,民事求償歷經二年餘,在一審宣判後暫告段落。

 受災戶遭逢家變,無法負擔龐大執行假扣押擔保金額及舉證困難,法官李崇豪針對法律認定的損害額,房屋價值(不含土地價值)依住戶向建商購買時成交價,減去折舊後殘值計算;室內財產損失部分,依據行政院主計處公佈的國民居家財產平均值,每戶三十四萬四千元計價;法官宣告原告免擔保,可就被告財產聲請假執行,如被告不服判決仍可上訴。

 法官宣判時,民事法庭外聚集十餘名受災戶關切權益,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副秘書長謝天仁律師聆聽宣判後表示,判決結果還令人滿意,尤其法官採用消保法第五十一條,認定部分被告從房屋設計到製造過程的瑕疵,有犯罪之故意,所以就屋損部分加計三倍做為懲罰性賠償金額,對於商品製造人具有警示效果。

 受災戶代表李國民指出,一審法院的宣判,象徵消費者權益受到保障,但鉅額賠償金仍必須被告們有履行的誠意,才能真正落實消保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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