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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A是為單親媽媽,已離婚獨自扶養1子1女,亦為台北市低收入戶,現與全家共五人(退休父親、就讀小學子女各一、妹妹)租屋共同居住中(租金1.85萬/月)。
因家中經濟不佳,每個月入不敷出,為了盡量壓低生活成本,曾申請承租公共住宅及國宅,但申請人數眾多,未能排到正取戶,仍等待輪候中,何年何月能排到仍是遙遙無期。
於日前申請租金補貼資格審查,業經政府核定通過,但須再附上租約等資料做最後審核,方可獲每月1.1萬元補貼。
與目前租處相似條件的房屋相比,目前租處租金已算便宜,但若房東能同意A向政府申請租金補貼,多少能再減輕一些壓力;但房東不希望報稅,亦對租金補貼有所顧慮,所以未能同意A申請租金補貼。
A尚未取得屋主同意前不敢貿然提供租約給政府申請租金補貼,因顧慮若造成房東被查稅,恐向A求償增加的稅金及罰鍰,甚至不再續租(以往租約中皆有寫:若因出租增加之稅賦-房屋、地價、所得稅,,,等,由房客負擔),若房東不續租,A將同時面臨須邊工作、找新租處、搬家、安頓長輩及小孩,蠟燭多頭燒…
要另找同意給申請租金補貼的新租處亦屬不易,已密切頻繁關注591近半年,類似條件且不須換學區的租金大多比現租處高。
看的到吃不到的租金補貼,算下來一年就少了1.1萬*12月=13.2萬,十年下來少132萬,對於A一家人的經濟影響甚大,脫貧之路急需貴人幫忙,故須釐清以下疑問,以便進一步與房東溝通最有利之方向,有勞貴人鼎力相助!拜託!萬分感謝!
1. 若申請租金補貼會查房東過往有無出租?還是有人檢舉才會查?(以下查到的§相關資訊,感覺會查的機率似乎不高,但未找到更有力的資料前,實在很難說服房東)。
https://reurl.cc/6g6AVV §這則網路新聞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李怡慧強調:「過往資料不一定查得到,但除非有人檢舉。」房東過往是否有出租,將依照「掌握資料」而定;換言之,如果有房客向國稅局「檢舉」、提供租房契約等相關資料,證明房東未依法讓房客報稅,政府才會追查該房東過往出租資料。
https://reurl.cc/K6aVKj §這則網路新聞提到:受限人力,實在很難挨家挨戶逐一訪查。
https://reurl.cc/L1k9j7 §Mobile論壇47樓提到:房屋出租所得稅的查稅\"C/P\"值低 營業稅的\"C/P\"值高;主要查營業稅,房屋出租所得稅佔的稅額比率太低。
https://reurl.cc/D1VWnd §這則網路新聞提到:甚至連檢舉若沒有提出7項具體事證,國稅局似乎都不受理。
https://reurl.cc/XX0vDj §這則網路新聞提到:會有查稅的可能。
2. 政府查稅可以查房東的銀行往來明細?若可查,是連存簿的備註欄位都能查到?
※以往租金都是由A妹妹帳戶匯給房東,資金流向並無A匯給房東的紀錄,但A妹妹透過網路銀行預約轉帳的每期備註欄皆有備註「房租」。
3. 若房東被追補稅款,綜所稅、地價稅、房屋稅3項皆會被追補?
4. 往前追補最多追補5年?除補稅外仍會被處幾倍罰鍰?
https://reurl.cc/4g025X §591討論區的4樓提到:國稅局的目標是補稅,補了稅就沒事。就算漏報租賃所得,每年低於240000的租賃所得,也不罰,只是補報租賃所得。
5. 若申請租金補貼不會查房東銀行往來明細,A即可附上租約申請租金補貼最後審核,但A全家5人已設籍於該處10年以上,政府會否因附上的租約地址與戶籍地相同,而要求確認設籍地以往是否有租賃事實?政府能否採信無租賃關係?
※租金補貼資格申請的同住人口中並未填上A妹妹,僅申請4人( A+A子+A女+A父 )同住,此4人並無任何匯款給房東的紀錄,以往租金都是由A妹妹帳戶匯給房東。
6. 租金補貼共計補貼12期,隔年重新提出申請時只要仍是低收入戶就可申請到相同金額補貼對嗎?
※https://reurl.cc/K6GXYp 自行試算的「房東是否同意申請租金補貼之稅項差異」
萬分期待貴人相助或提供任何相關資訊,感謝!新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