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惡劣房客~~天阿~~~該怎辦啊 |
發表者:jimmy 發表數:26 IP:220.136.48.* | 2011-04-20 16:4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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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目前遇到惡劣房客~~租約已到期~欠3個月租金(已抵2個月押金,尚欠一個月租金),有公證租約,也寫存證信函寄給房客了(表示不再續租他),但他還是賴著不走~天阿~~~告訴他要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他還是不理~~~天啊 |
回覆者:mike0801 發表數:1 IP:60.248.182.* | 2011-05-05 12:59:25 |
如果合約書內容已訂定租約日期範圍, 而目前租約已過期, 則你可以重新寄出存證信函要求,內容註明須註明: 1.已通知不在與對方續約, 要求對方在收文後2週內搬離,否則將依侵占罪向警察機關及地院同時進行申請裁決, 2.通知2週後,若當事人不在現場,屋主也可將物品強制搬離, 已維持自身權益.(最好註明你要將他物品擺\\\放位置) 3.註明合理的賠償金額. 如果對方不回應也不搬離,那就2週後,向警察出示存證信函並申請陪同要求對方立即搬離, 如果對方來個不在現場或是不開門, 就警察陪同的情況下,叫鎖匠開門,並將他的私人物品送至合適的位置.(不要自己拿鑰匙,不然到時候金錢或東西不見,扯都扯不完) 不過要記得,2週後要執行時, 要先確認他是否已收到 存證信函.反則會被反告喔!! 如果真的想要賠償金額,那就真的要向警察報案了. 除非傻傻的他自願給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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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phsnba 發表數:7 IP:118.161.57.* | 2011-05-02 10:48:50 |
遇到這種人千萬就別對他客氣... 他擺明吃定你不敢拿他怎樣... 你可以拿存證信函請當地警察與里長前往開門換鎖... 記得你要站住你立場..不然他吃定你了.... 順便打個廣告喔!!! 我們永遠以幫客戶打造一個最佳居住品質為原則... 將一個個真實.美好的夢想呈現在客戶面前, 一向是我們的使命與宗旨之一。 設計師與服務人員均會親切.仔細的與您溝通並達成共識,用創意解決難題,務求不負客戶對我們的期望! 累積多年的專業經驗,協助您在有限的預算內實現最大的夢想。 ◎免費到府丈量•平面規劃•初步估價 ◎施工免收取設計費 ◎誠信報價不亂追加 ◎簽約維護保固一年 E-mail:phsnba@gmail.com 李先生:0915-900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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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YTCHOU 發表數:48 IP:123.194.193.* | 2011-04-21 12:56:25 |
去下列網址下載【聲請強制執行狀(遷讓房屋)】,填好後,去法院遞狀、繳費後,靜待法院通知。 書狀參考範例: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assist03-04.asp 【聲請強制執行狀(遷讓房屋)】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3-005-6.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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