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內容 ?>
為落實租稅公平,臺北市稅捐處將全面檢討房屋的課稅問題,包括豪宅及路角地房屋如何適度反映合理稅負及路段率顯不合理者之調整,都是此次研議的重點,該處除將參考其他地方稅稽徵機關之課稅標準,也會蒐集各界相關意見,預計於99年的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時提案審議。
財政部於日前行文,請各地方政府依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會商決議,覈實評定房屋標準價格。該處表示,依照房屋稅條例規定,主管稽徵機關應依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標準核計房屋現值,據以課徵房屋稅。房屋標準價格則是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依下列事項分別評定,並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之:
一、按各種建造材料所建房屋,區分種類及等級。
二、各類房屋之耐用年數及折舊標準。
三、按房屋所處街道村里之商業交通情形及房屋之供求概況,並比較各該不同地段之房屋買賣價格減除地價部分,訂定標準。
依賦改會之研究,各縣市評定房屋標準價格時,對於各種建造材料僅就構造區分,尚無考量建造材料等級,惟各建造材料等級之價格差異甚大,對於採用豪華建材之房屋,造成其標準價格偏低,致其房屋稅稅負相對較低,甚至與一般房屋相同,實有違租稅公平,因此決議請地方政府覈實評定使用不同等級建造材料之房屋標準價格。
為因應99年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議之召開及賦改會決議,北市稅處將針對特殊地段之房屋、商圈起落、捷運周邊以及科學園區等地區,提早作業通盤檢討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並適度反映豪宅及路角地1樓房屋的合理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