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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圓新巨蛋建案廣告不實 罰鍰350萬元
2009/04/15 10:30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2009年 4月15日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決議,山圓建設、三圓建設、海悅開發銷售「新巨蛋」建案廣告,夾層及陽台設計虛偽不實,分別處山圓新台幣350萬元、三圓250萬元、海悅15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經調查,「新巨蛋」建案未獲建築管理主管機關審查許可興建夾層,但建案接待中心設立的5 間樣品屋,卻全採夾層裝潢設計,且傢俱配置參考圖廣告也顯示夾層設計格局,易使消費者誤認「新巨蛋」建案室內可合法施作夾層使用,並據此認知作成交易決定。
公平會表示,房屋銷售廣告描述的建物內容,為影響消費者承購的重要交易因素,一般消費者難以知悉廣告所載的建物內容違反建管法規,並有遭罰鍰、勒令停工、強制拆除等處分風險。
公平會表示,根據「新巨蛋」建案的樣品屋及傢俱配置參考圖廣告,將陽台位置設計為臥室、飯廳等室內空間的一部分,整體觀之,易使消費者誤認陽台所在位置為室內空間,可比照規劃使用,但建物陽台外推已違反建築法規範。
公平會表示,今天經委員會決議,認為建案廣告足以引起一般大眾錯誤認知或決定,廣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除命業者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分別處山圓350萬元、三圓250萬元、及海悅15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