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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一號買自家樓 金管會要查
發表者:2009 大跌元年  發表數:2681 IP:220.128.65.* 2009-03-31 12:42:26

中時電子報╱陳怡慈/台北報導 2009-03-31

新光人壽持有的中山大樓昨開標,買方揭開神祕面紗後,兆豐商銀只是「過水單位」,實際出資者為同一家金控的證券化商品:新光一號背後的投資大眾,市場質疑:「新光拿投資人錢替自己的大樓解套」,金管會已發函兆豐銀要求說明。

金管會官員說,發函兆豐商銀是想要瞭解,根據《銀行法》75條規定,銀行購買不動產,只能以「自用」為限,兆豐銀又不缺不動產,為何要去投標?目的在哪裡?並且,最重要的是,兆豐必須對出價38億200萬,對這價格的「合理性」提出說明。

兆豐銀「過水」 受託代投標

兆豐銀董事長王榮周昨晚受訪時證實,兆豐銀並非中山大樓的買家,兆豐銀是受新光一號(新光銀行所發行的第一支封閉型不動產投資信託共同基金)所託,兆豐身為新光一號的受託機構,出面代為投標。

據悉,金管會相當在意,新光一號競標中山大樓,決策到底是誰做的?委託人是誰?兆豐銀董事會為何會願意替其背書?

拿投資人的錢 買自己家的樓

信託同業表示,新光人壽5年前以28.3億元買入中山大樓,昨以38.02億標脫,高達9.72億元的資本利得,將為中山大樓所有權人,也就是新光人壽所享有。

由於新光是拿銀行所發行的封閉型共同基金的錢,去買壽險子公司所要處分的大樓,表面上是「公開競標」,但買賣方都與同一金控有關,而且用的錢是投資大眾的錢,是否涉及利益衝突,也有待釐清。

回覆者:2009 大跌元年 發表數:2681 IP:220.128.65.* 2009-03-31 13:19:08
新光拿銀行所發行的封閉型共同基金REITs的錢買下。

高達9.72億元的資本利得,將為中山大樓所有權人,新光人壽所享有。

難怪市場質疑:「新光拿投資人錢替自己的大樓解套」
回覆者:2009 大跌元年 發表數:2681 IP:220.128.65.* 2009-03-31 12:43:33
操弄財務槓桿 新壽做法可議 中時電子報

國內第一檔不動產證券化─新壽中山大樓不動產資產信託,昨日由受託機構土銀公開標售證券化標的物,但得標機構居然是新壽的不動產投資信託(REITs)─「新光一號」,資金來源還是舉債,在信用緊縮舉債困難的今天,壽險業透過這種方法,繼續掌控不動產,做法值得討論。

根據不動產證券化條例,REITs得舉債投資不動產,舉債上限為總資產35%,「新光一號」標下中山大樓的資金,就是透過舉債取得,根據證券化相關規定,「新光一號」買進重大資產,必須召開受益人大會獲得過半數投資人同意後才能生效。

由於新光一號的不動產管理公司係新昕土地管理公司,是新光集團的利害關係人,中山大樓不動產證券化,新壽也是次順位債券持有人,中山大樓現在由「新光一號」,以高出底標價五億元價格接手,也給外界新壽「左手換右手,肥水不落外人田」的印象;而如果考慮使用的是新光一號的投資人之資金,則這種作法,又更可議了。

儘管信義商仲等仲介機構,認為「新光一號」買下中山大樓,對提振商用市場信心,有很大幫助,新光人壽也強調這樣交易模式,並不違法,但不動產投資信託(REITs)畢竟是向不特定社會大眾募集基金,REITs透過舉債方式,吃下商用不動產,這樣的財務槓桿模式是否適當,恐怕是主管機關需要好好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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