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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定型契約 34%不符規定
發表者:Peter  發表數:336 IP:163.13.1.* 2009-03-18 09:24:04

更新日期:2009/03/17 02:54 譚淑珍/台北報導
行政院消保會為保障消費者購買預售屋的權利,在去年11月間發動預售屋推案較多的台北市等11縣市的地方消保官,到41個建案銷售現場,抽查定型化契約有無符合規定,在884項查核目中,符合規定項目佔65.72%,不符合規定的項目則303項,佔34.28%。
由於不符合規定項目佔到3成以上,因此消保會提醒消費者,購買預售屋前,應先暸解內政部版「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知道自己權利的底線,並應確實利用審閱期間,審閱業者所提供的契約內容,切勿因建案銷售現場的氛圍衝動消費。
消保會這次抽查的11個縣市,41個建案銷售現場時,發現不得記載事項上都符合規定,至於在應記載事項上不符合規定的以「驗收」最多,占不符合規定比重為9.9%;其次是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不符規定的有8.25%;地價稅、房屋稅的分擔比例不符規定的比重是7.92%;主要建材及其廠牌、規格及通知交屋期限,占不符合規定的比重是7.26%。
消保會依查核結果,要求主管機關內政部督促地方政府加強教育工作,宣導消費者及企業經營者使用政府訂頒的預售屋買賣契約範本;也督促地方政府於預售屋銷售現場定期或不定期查核代銷業者。

回覆者:Peter 發表數:336 IP:163.13.1.* 2009-03-19 05:08:41
買房子的陷阱這麼多
這邊還沒統計中古屋買賣的糾紛呢
回覆者:Peter 發表數:336 IP:163.13.1.* 2009-03-18 09:25:03
行政院消保會最近調查,全台建案最多的11個縣市,結果發現,幾乎所有預售屋的定型化契約內容,都違反消保法的規定。除了契約內容違規外,有些建商甚至動用假客戶,或貼上假的成交紅單,來吸引買氣!
高級飯店的裝潢、美美舒適的樣品屋、還有精緻的模型。這些夢,看在消費者的眼裡,怎能不心動?不過,行政院消保會調查發現,這些預售屋的銷售手法陷阱重重。像是假日看屋的民眾眾多,小心!這可能是假客戶。還有,這些高掛成交比例的紅單,也可能是造假的。另外,消費者事前沒看核准圖說的結果,就是買到有瑕疵的房子。
包括預售屋的訂型化契約,沒有驗收條款或交屋保留款,開工和使用執照期限也不明確,更沒有記載更換建材和廠牌規格。另外,違約金未記載或過高。都是預售屋的銷售陷阱。不過,由於現行消保法沒有處罰條款,所以就算業者的契約內容違規,也無法可罰。
消保會說,目前新法已送交立法院。而在還沒通過以前,民眾還是可以按照消保法第17條第2項,讓違法的契約無效。消保會也提醒民眾,購買預售屋,一定要先確認基地位址、看清楚建築執照影本和核准圖說、還要要求五天來審閱契約,唯有事前小心謹慎,才不會在交屋後,美夢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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