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社區

投資客,沒有不景氣 只有不爭氣!
發表者:房價正常 人民敢消  發表數:559 IP:122.146.108.* 2009-03-07 00:11:14

沒有不景氣 只有不爭氣

身為投資客,
還不能專業判斷,戰勝心魔,情何以堪?
嚴守紀律,該脫手就脫手,才是最後的贏家


現在該投資什麼,快研究下一波趨勢阿

捨不得?
凹來凹去,追高殺低,
非要見到棺材才肯認賠掉淚,又跟散戶有何差別

回覆者:2009 大跌元年 發表數:2681 IP:220.128.65.* 2009-03-10 10:15:49
田僑仔注意!台灣財政部:2011年起 擬調高土地稅、房屋稅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台北 2009 / 03 / 09 星期一

賦改會今 (9)日對「土地稅及房屋稅減免規定之檢討」達成共識,財政部次長張盛和表示,明(2010)年將修法,預計從2011年起實施土地稅房屋稅減免限縮,決議調高非住家營業用及非住家、非營業用房屋法定下限稅率等,也就是說,擁有大量土地的「田僑仔」的土地稅、房屋稅將予以調高。

張盛和表示,賦改會共識包括都市土地適用自用住宅用地面積修正以2公畝(約60坪)為限。也就是,如果在都市裡土地所有權人擁有的土地超過60坪,就不再以自用稅率稅率為千分之2課徵地價稅。

再者,地方政府應覈實評定房屋標準價格、稽徵機關應加強查核農舍是否與農業經營有關,覈實課稅。也就是說,原是農地,但卻蓋豪宅、別墅,也需課徵地價稅。另外,公告地價作業,由每3年調整1次,修正為每2年重新規定地價。

財政部表示,這些限縮減免或稅率提高,主要是針對「高所得者」、「大土地」者,大部分民眾不受影響,受影響者占2.78%;營業用的受影響占9.35%。財政部預估,限縮房屋稅土地稅減免,預估可增加稅收160億元左右。

張盛和表示,在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裁示下,原則上上述「土地稅及房屋稅減免規定之檢討」納入明年修法期程,後年實施。
回覆者:房市高手 發表數:2068 IP:24.85.66.* 2009-03-07 13:59:00
回覆 房價正常 人民敢消 於 :2009-03-07 12:11:09 的發言內容

引用s88256618 發表於 05 3月 2009 23:14

前年一坪開價17萬的時候,我要以15萬成交,仲介說不可能;當去年開價14萬多的時候,我要以10-12萬成交,仲介也說不可能;今天,一坪開價來到12萬多,我跟仲介說8.5萬成交,又說不可能。試問,到底何時才是有可能?

仲介的任務是以成交為主,而非一再的以不可能,或是以不敢跟屋主談的理由就拒絕,不去談怎ㄇ知道屋主不可能,說屋主不缺錢,難道要等到一坪賣10萬以下的時候才說缺錢,這是什ㄇ怪邏輯?><,對我而言,沒有什ㄇ不可能,因為事實證明,從17萬說不可能到現在12萬還在說不可能,就可以證明,世事難料。能夠越早脫手就越好。

仲介可以對賣家洗腦到以高價賣樓,卻不能讓現在的賣家認清房價已不再有17萬、14萬、12萬、甚至未來是10萬以下行情的事實,現在可以賣到10萬的行情,為何卻要等到8萬的行情來的時候,才會勸賣家認清事實並且降價ㄋ?

其實遇到這種狀況 別灰心

冷靜想想 前幾年房地產這麼好賺 隨便轉手就試百萬進帳 假如你是仲介 又是站在第一線 看到人家輕鬆賺錢 比仲介費還多許多 你會放過這機會嗎? 能忍著不跳下去炒嗎?

又聽到總統報明牌 「馬上好」 所以 我聽到很多仲介也自己撩下去

假如很難殺價的 就很有可能是仲介自己投資的

因為 你殺到他的肉 基於不想賠大錢 只能告訴你 那種價位不可能 等有沒有機會解套 或是少賠一些

但根據過去歷史 台灣的房地產 一壞都會壞很久 價格也很會跌 現在也才壞 10個月 後面日子長的很
回覆者:房價正常 人民敢消 發表數:559 IP:122.146.108.* 2009-03-07 12:11:09
引用s88256618 發表於 05 3月 2009 23:14

前年一坪開價17萬的時候,我要以15萬成交,仲介說不可能;當去年開價14萬多的時候,我要以10-12萬成交,仲介也說不可能;今天,一坪開價來到12萬多,我跟仲介說8.5萬成交,又說不可能。試問,到底何時才是有可能?

仲介的任務是以成交為主,而非一再的以不可能,或是以不敢跟屋主談的理由就拒絕,不去談怎ㄇ知道屋主不可能,說屋主不缺錢,難道要等到一坪賣10萬以下的時候才說缺錢,這是什ㄇ怪邏輯?><,對我而言,沒有什ㄇ不可能,因為事實證明,從17萬說不可能到現在12萬還在說不可能,就可以證明,世事難料。能夠越早脫手就越好。

仲介可以對賣家洗腦到以高價賣樓,卻不能讓現在的賣家認清房價已不再有17萬、14萬、12萬、甚至未來是10萬以下行情的事實,現在可以賣到10萬的行情,為何卻要等到8萬的行情來的時候,才會勸賣家認清事實並且降價ㄋ?
※ 本討論文章係由該作者擔保其合法性,不代表本網站之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