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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霸王家16人一審全重判 共判執行161年 罰鍰38.3億元
發表者:無忌  發表數:3190 IP:123.193.198.* 2009-01-01 12:05:57

力霸王家16人一審全重判 共判執行161年 罰鍰38.3億元
2009-01-01 工商時報 【張國仁/台北報導】
 力霸東森集團創辦人王又曾父子掏空案,案發時,被稱讚「完美切割」成力霸集團與東森集團,不料,台北地院昨日宣判時,還是將力霸與東森「縫合」成一個集團,將王令麟等129名被告判處有罪,王又曾家族除通緝者外,分別被判處3年6月到20年不等重刑,且被併罰2千萬到10億元不等罰金,堪稱是我國司法史上最龐大的家族企業犯罪集團。

 王又曾家族16人,涉及共同掏空力霸東森集團旗下力霸、嘉食化、中華商銀、力華票券、友聯產險、亞太固網等公司資產高達427億8715萬2406元,創下企業掏空的空前紀錄。但合議庭庭長李英豪、陪席法官曾正龍、受命法官陳慧萍等3位法官,在1年9個月不到時間內,就將全案審結宣判,立下司法「速審速結」典範。

 力霸東森案判決書多達4052頁,139名被告有10人獲判無罪,但王又曾、王金世英、王令麟妻子蔡雪卿及韓劍鋒等4人還在逃亡通緝中;而被檢審扣押的犯罪所得金額為12億1229萬2385元。

 力霸弊案昨日一審宣判,東森國際(2614)董事長王令麟因涉嫌背信、違反銀行交易及違反證券法等被判18年、罰金7億元,總經理廖尚文則遭判刑1年6個月。東森國際表示,王令麟暫不會辭董事長一職,且與嘉食化大宗物資交易並非虛偽交易,且孫公司東森巨蛋相關人員被訴違反政府採購法案等皆獲判無罪,無淘空公司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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