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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仲介割喉戰 拚成交! 房仲業大打免收費 一條街上近月來就倒了三、四家仲介
發表者:lovehsu  發表數:919 IP:60.251.148.* 2008-09-20 17:04:12

拚成交! 房仲業大打免收費

【聯合報╱記者陳培思╱台北報導】 2008.09.19 10:13 am


房市買氣急凍,為了刺激成交,最近一些仲介業者紛紛大砍仲介費,甚至免收買方仲介服務費,例如60萬元的仲介費便宜到只收5萬元,業者的動作顯示,房市寒冬已提前來臨。

房仲業者指出,買賣房屋仲介費最高上限是成交價的6%,通常是賣方付4%、買方付2%。但最近有仲介業者主動降價,喊出只收賣方成交價2%或3%仲介服務費,而且完全不收買方服務費;甚至豪宅區還有業者私下推出「10萬元手續費包成交」的罕見收費方式。

房仲業者說,在豪宅區總價兩、三千萬元的住宅,不管成交多少錢,房仲服務只收10萬元,「這根本就是血淋淋的割喉戰」。

更有同業殺紅了眼,把仲介費一口氣殺到0.5%,本來成交總價1000萬元的房子,以前可以賺進60萬元服務費,現在硬生生只剩下5萬元。

根據房仲業者統計,房仲業者店數仍在持續增加,到9月中旬為止,共有4100多家。雖然官方數字暫時看不出太大的變動,但有台北縣的仲介業者表示,市場買氣緊縮至少已有3個月,北縣有些地區同一條街上的房屋仲介公司就倒了三、四家。

成交量急縮,甚至很多民眾根本都不上門看屋,檯面下仲介業者之間最近競爭更激烈,例如大型仲介業者打出贈品戰,看屋就有機會抽腳踏車;小型仲介業者降低手續費,不但少收賣方的手續費,甚至全免買方的服務費,企圖刺激清淡的業績。

台北市房屋仲介公會理事長李同榮說,「景氣不好,什麼狀況都會有,降價成為不得不的競爭」。因為屋主不願意降價,買方也不願意加碼,業務員想要成交,最直接簡單的方法就是砍自己的服務費。

最近打出「買方全免手續費」廣告、專門經營台北市大安區的住丰不動產舉例,最近該公司成交一間800多萬元的房子,不收買方服務費,買方荷包就省下了37萬元;而大安區動輒3000、4000萬的房子,買方少了服務費可以省下60萬到80萬元,的確可吸引不少客戶上門。

美商ERA易而安不動產市場行銷顧問張欣民表示,只要不超過6%的上限,業務員自己可以彈性調整服務費,時常都可以聽到砍仲介費搶生意;但最近成交量萎縮,這種削價競爭的情況更激烈,是可以想見的。

其實還不只仲介業者彼此競爭,台北市代銷公會理事長王明成抱怨,有些房仲業務員搶客戶甚至搶到預售案接待中心門口,直接對上門看預售屋的民眾推銷自己手上的新成屋物件,令不少代銷業者大為光火,房地產銷售人員硝煙四起。

【2008/09/19 聯合報】@ http://udn.com/

回覆者:jason 發表數:316 IP:61.219.70.* 2008-09-22 17:50:33
回覆 lovehsu 於 :2008-09-22 15:00:08 的發言內容

登報、派報這些廣告費用應該也很可觀吧

加盟金,廣告費,登報、派報,文具紙張,電話費,水,電,網路, 生財設備折舊,這些,應該還有沒想到的
回覆者:奇男子 發表數:73 IP:163.21.77.* 2008-09-22 16:48:47
回覆 住在台北的台中人 於 :2008-09-22 14:48:31 的發言內容

帥兄所提到的一個店在台北市一個月的開銷要60萬元(薪水為零的基礎下)實在另我訝異,目前仲介的店面租金應該在每月3-5萬左右,最多了不起10萬,不曉得其他的成本都在那些地方。

不好意思,我的工作主要是計算經營成本,純粹是職業病,畢竟一個月60萬元的開銷是相當可觀的一個經營成本,恐怕已經和一個50-80座位中價位的餐廳差不多,但這個開銷在餐廳的例子已經足以包括人事等費用了。

台北仲介一個店一個月的開銷要60萬元(薪水為零的基礎下),的確另人訝異,
我以前做過修理賭博電玩的工作,台北一個賭博電玩店開銷(三班制薪水、房租、水電、客人吃飯、喝飲料、抽菸、槟郎、外加黑白二道高額的公關費)一個月也不過百萬出頭,
仲介一個店一個月的開銷不含薪水要60萬元?
難道仲介也要交黑白二道的公關費?
回覆者:lovehsu 發表數:919 IP:60.251.148.* 2008-09-22 15:00:08
登報、派報這些廣告費用應該也很可觀吧
回覆者:住在台北的台中人 發表數:261 IP:61.64.123.* 2008-09-22 14:48:31
回覆 帥過頭 於 :2008-09-21 09:57:36 的發言內容

我用我的習慣來說明吧。
民國八十四年間,我在南京東路三段龍江路口當力霸龍江總店當店長,我下令:
1.500萬元以下,不主動開發,套房不主動開發。
2.辦公室專人專賣。開發到的辦公室全部給一個人專賣.套房也給一個人專賣。就是給老人,已經懶的開發的人去處理。
當年仲介接案三個月為一期,約六七件會賣掉一件,辦公室及套房在此平均值的三成之下,套房三個月郝賣掉的機會約二十分之一,辦公室約三十分之一。其他的房子約為四分之一。強攻案件約為二分之一。
我要求新人只開發三房四房的產品,其他的不主動開發,成交機率最高的房子是500-800萬元之間的,其次是800-1200萬元,第三是300-500萬元,第四是新套房約為350-500萬元之間最多。第五的是1200-1800萬元。
3.當年我全店全年度約成交100間,最高佣收是5%,最低是4%,總平均是4.45%。當年全年力霸60家直營店最高是5%兩家店,4.75%兩家店。全在台北市。
4.現在競爭太過份,不過,台北市開店開銷大過其他的地區一倍以上,一家店的開銷無業績時約在60萬元左右,(經紀人薪水是零的計算基楚下。)
5.大case花的體力心力跟小case是一樣的,是的。
大case成交的比率較低,時間較長,買的人數還是較少。
6.開店是來賺錢的,併佣金鐵定是少數人的行為,最大的可能性是,像我這種買方,投資客是完全配合的,要是市價1000萬元,你殺到850萬元之下.屋主不給佣金,我給你3%-6%也算是正常。只要合計不超過6%就是合法,所以,上述,佣金殺到底的情形,最大的可能性是一方是投資客。對外說是投資客也是零(其實是3%-6%),屋主你至少也給個十萬元吧,投資客會配合演戲。

帥兄所提到的一個店在台北市一個月的開銷要60萬元(薪水為零的基礎下)實在另我訝異,目前仲介的店面租金應該在每月3-5萬左右,最多了不起10萬,不曉得其他的成本都在那些地方。

不好意思,我的工作主要是計算經營成本,純粹是職業病,畢竟一個月60萬元的開銷是相當可觀的一個經營成本,恐怕已經和一個50-80座位中價位的餐廳差不多,但這個開銷在餐廳的例子已經足以包括人事等費用了。
回覆者:狗臉歲月 發表數: IP:218.167.167.* 2008-09-21 18:17:04
回覆 lkk2 於 :2008-09-21 17:12:06 的發言內容

聽說大陸仲介費規定最高只能收3%
最近更改為2.5%
臺灣最高是可以收到6%

是買賣方各1%
最多不超過2%
回覆者:帥過頭 發表數:1065 IP:61.57.156.* 2008-09-21 18:15:45
回覆 lkk2 於 :2008-09-21 17:12:06 的發言內容

聽說大陸仲介費規定最高只能收3%
最近更改為2.5%
臺灣最高是可以收到6%

去年,一個老朋友來找我聊聊天,他從美國回來,我建議他把上海的房子賣了,他同意了,我幫他找了一家仲介,台灣仲介幫他找上海仲介,找了一家,七天不到來了五家仲介打來台灣搶CASE。他只給第一家賣,幾天後成交了,我朋友跟他到大陸簽約,大陸仲介說,大陸的規定不同於台灣,只要你給政府的規費夠多,政府有幾個等級,他同意給三倍的規費之後,三天就交屋完成了,權狀也改好了。真的是超級的政府效率。
把台灣的馬上辦還要快。
仲介費用對半分,台灣仲介拿到錢和老婆就在上海花光了。賺到免費的暢遊上海。
回覆者:lkk2 發表數:848 IP:61.229.198.* 2008-09-21 17:12:06
聽說大陸仲介費規定最高只能收3%
最近更改為2.5%
臺灣最高是可以收到6%
回覆者:miumiu 發表數:269 IP:118.171.82.* 2008-09-21 15:33:53
回覆 帥過頭 於 :2008-09-21 09:57:36 的發言內容

我用我的習慣來說明吧。
民國八十四年間,我在南京東路三段龍江路口當力霸龍江總店當店長,我下令:
1.500萬元以下,不主動開發,套房不主動開發。
2.辦公室專人專賣。開發到的辦公室全部給一個人專賣.套房也給一個人專賣。就是給老人,已經懶的開發的人去處理。
當年仲介接案三個月為一期,約六七件會賣掉一件,辦公室及套房在此平均值的三成之下,套房三個月郝賣掉的機會約二十分之一,辦公室約三十分之一。其他的房子約為四分之一。強攻案件約為二分之一。
我要求新人只開發三房四房的產品,其他的不主動開發,成交機率最高的房子是500-800萬元之間的,其次是800-1200萬元,第三是300-500萬元,第四是新套房約為350-500萬元之間最多。第五的是1200-1800萬元。
3.當年我全店全年度約成交100間,最高佣收是5%,最低是4%,總平均是4.45%。當年全年力霸60家直營店最高是5%兩家店,4.75%兩家店。全在台北市。
4.現在競爭太過份,不過,台北市開店開銷大過其他的地區一倍以上,一家店的開銷無業績時約在60萬元左右,(經紀人薪水是零的計算基楚下。)
5.大case花的體力心力跟小case是一樣的,是的。
大case成交的比率較低,時間較長,買的人數還是較少。
6.開店是來賺錢的,併佣金鐵定是少數人的行為,最大的可能性是,像我這種買方,投資客是完全配合的,要是市價1000萬元,你殺到850萬元之下.屋主不給佣金,我給你3%-6%也算是正常。只要合計不超過6%就是合法,所以,上述,佣金殺到底的情形,最大的可能性是一方是投資客。對外說是投資客也是零(其實是3%-6%),屋主你至少也給個十萬元吧,投資客會配合演戲。

感謝帥大詳細的回答, 現在我懂了
原來多數人會購買的中價位房屋才是主力產品
總價高的看起來成數利潤豐富, 我以為仲介應該最喜愛
因購買者少, 反而不能成為支撐營運的來源
回覆者:空頭房市 發表數:266 IP:220.137.67.* 2008-09-21 11:20:40
回覆 Sifer 於 :2008-09-20 18:23:19 的發言內容

過度炒作,房價過高才是使市場衰退的主因...

少那區區的仲介費,跟現在還是胡說八道的房價比起來,又能算得了什麼~

反正買方是有絕對的優勢跟賣方耗,現在房租又不貴,先租屋,等賣方撐不下去要面對現實時,就有價格合理的房子可買了,何必現在出手...

租金衡量的是房屋的使用權

但房屋的所有權, 有時候是心態的問題, 這價值, 有時是無法衡量, 可以是一張紙, 也可能是無價, 非常主觀

非自住投資, 所有權就真的只是一張紙罷了....
回覆者:帥過頭 發表數:1065 IP:61.57.156.* 2008-09-21 09:57:36
回覆 miumiu 於 :2008-09-21 01:32:18 的發言內容

請教帥大一個問題
您說平均佣收在3%之下鐵定虧錢
但如果成交的物件總價高, 即使沒達到3%佣金應該還是會賺錢吧?
總價高的物件對於仲介的利潤應該也比較高?
仲介付出的服務和成本會因託售房屋售價高低有不同嗎?

我用我的習慣來說明吧。
民國八十四年間,我在南京東路三段龍江路口當力霸龍江總店當店長,我下令:
1.500萬元以下,不主動開發,套房不主動開發。
2.辦公室專人專賣。開發到的辦公室全部給一個人專賣.套房也給一個人專賣。就是給老人,已經懶的開發的人去處理。
當年仲介接案三個月為一期,約六七件會賣掉一件,辦公室及套房在此平均值的三成之下,套房三個月郝賣掉的機會約二十分之一,辦公室約三十分之一。其他的房子約為四分之一。強攻案件約為二分之一。
我要求新人只開發三房四房的產品,其他的不主動開發,成交機率最高的房子是500-800萬元之間的,其次是800-1200萬元,第三是300-500萬元,第四是新套房約為350-500萬元之間最多。第五的是1200-1800萬元。
3.當年我全店全年度約成交100間,最高佣收是5%,最低是4%,總平均是4.45%。當年全年力霸60家直營店最高是5%兩家店,4.75%兩家店。全在台北市。
4.現在競爭太過份,不過,台北市開店開銷大過其他的地區一倍以上,一家店的開銷無業績時約在60萬元左右,(經紀人薪水是零的計算基楚下。)
5.大case花的體力心力跟小case是一樣的,是的。
大case成交的比率較低,時間較長,買的人數還是較少。
6.開店是來賺錢的,併佣金鐵定是少數人的行為,最大的可能性是,像我這種買方,投資客是完全配合的,要是市價1000萬元,你殺到850萬元之下.屋主不給佣金,我給你3%-6%也算是正常。只要合計不超過6%就是合法,所以,上述,佣金殺到底的情形,最大的可能性是一方是投資客。對外說是投資客也是零(其實是3%-6%),屋主你至少也給個十萬元吧,投資客會配合演戲。
回覆者:房市高手 發表數:2068 IP:64.59.144.* 2008-09-21 04:00:30
回覆 Sifer 於 :2008-09-20 18:23:19 的發言內容

過度炒作,房價過高才是使市場衰退的主因...

少那區區的仲介費,跟現在還是胡說八道的房價比起來,又能算得了什麼~

反正買方是有絕對的優勢跟賣方耗,現在房租又不貴,先租屋,等賣方撐不下去要面對現實時,就有價格合理的房子可買了,何必現在出手...

呵呵 你的頭腦真的很清楚 確實「區區的仲介費,跟房價比起來,又能算得了什麼」

就跟優惠利息一樣 20年才省 幾十萬 旦房價隨便一跌 就是百萬元起跳

2002年時 我買房子 當時就不收買方仲介費 所以 這不是新措施

雖然都是不景氣 旦最大不同是 2002年 房價跌很慘 處於低檔 而 2008年房價卻是剛從高檔下來

看過日本 香港 台灣 甚至70年代美國儲貸事件 你就不敢對房地產泡沫 掉以輕心 很多人 是在很短時間內 從富翁變成破產人
回覆者:miumiu 發表數:269 IP:118.171.80.* 2008-09-21 01:32:18
回覆 帥過頭 於 :2008-09-20 18:48:52 的發言內容

我想可能是降服務費,但是,增加差價的對半分.
加總不超過6%,名目上轉換一下。
若是平均佣收在3%之下鐵定虧錢。少數一兩件2%是經紀人自已選擇的。
正常應該收在4%-5%算合理.公司能活,個人也能活。

請教帥大一個問題
您說平均佣收在3%之下鐵定虧錢
但如果成交的物件總價高, 即使沒達到3%佣金應該還是會賺錢吧?
總價高的物件對於仲介的利潤應該也比較高?
仲介付出的服務和成本會因託售房屋售價高低有不同嗎?
回覆者:帥過頭 發表數:1065 IP:61.57.156.* 2008-09-20 18:48:52
我想可能是降服務費,但是,增加差價的對半分.
加總不超過6%,名目上轉換一下。
若是平均佣收在3%之下鐵定虧錢。少數一兩件2%是經紀人自已選擇的。
正常應該收在4%-5%算合理.公司能活,個人也能活。
回覆者:Sifer 發表數:275 IP:59.115.145.* 2008-09-20 18:23:19
回覆 lovehsu 於 :2008-09-20 17:04:12 的發言內容

拚成交! 房仲業大打免收費

【聯合報╱記者陳培思╱台北報導】 2008.09.19 10:13 am


房市買氣急凍,為了刺激成交,最近一些仲介業者紛紛大砍仲介費,甚至免收買方仲介服務費,例如60萬元的仲介費便宜到只收5萬元,業者的動作顯示,房市寒冬已提前來臨。

房仲業者指出,買賣房屋仲介費最高上限是成交價的6%,通常是賣方付4%、買方付2%。但最近有仲介業者主動降價,喊出只收賣方成交價2%或3%仲介服務費,而且完全不收買方服務費;甚至豪宅區還有業者私下推出「10萬元手續費包成交」的罕見收費方式。

房仲業者說,在豪宅區總價兩、三千萬元的住宅,不管成交多少錢,房仲服務只收10萬元,「這根本就是血淋淋的割喉戰」。

更有同業殺紅了眼,把仲介費一口氣殺到0.5%,本來成交總價1000萬元的房子,以前可以賺進60萬元服務費,現在硬生生只剩下5萬元。

根據房仲業者統計,房仲業者店數仍在持續增加,到9月中旬為止,共有4100多家。雖然官方數字暫時看不出太大的變動,但有台北縣的仲介業者表示,市場買氣緊縮至少已有3個月,北縣有些地區同一條街上的房屋仲介公司就倒了三、四家。

成交量急縮,甚至很多民眾根本都不上門看屋,檯面下仲介業者之間最近競爭更激烈,例如大型仲介業者打出贈品戰,看屋就有機會抽腳踏車;小型仲介業者降低手續費,不但少收賣方的手續費,甚至全免買方的服務費,企圖刺激清淡的業績。

台北市房屋仲介公會理事長李同榮說,「景氣不好,什麼狀況都會有,降價成為不得不的競爭」。因為屋主不願意降價,買方也不願意加碼,業務員想要成交,最直接簡單的方法就是砍自己的服務費。

最近打出「買方全免手續費」廣告、專門經營台北市大安區的住丰不動產舉例,最近該公司成交一間800多萬元的房子,不收買方服務費,買方荷包就省下了37萬元;而大安區動輒3000、4000萬的房子,買方少了服務費可以省下60萬到80萬元,的確可吸引不少客戶上門。

美商ERA易而安不動產市場行銷顧問張欣民表示,只要不超過6%的上限,業務員自己可以彈性調整服務費,時常都可以聽到砍仲介費搶生意;但最近成交量萎縮,這種削價競爭的情況更激烈,是可以想見的。

其實還不只仲介業者彼此競爭,台北市代銷公會理事長王明成抱怨,有些房仲業務員搶客戶甚至搶到預售案接待中心門口,直接對上門看預售屋的民眾推銷自己手上的新成屋物件,令不少代銷業者大為光火,房地產銷售人員硝煙四起。

【2008/09/19 聯合報】@ http://udn.com/

過度炒作,房價過高才是使市場衰退的主因...

少那區區的仲介費,跟現在還是胡說八道的房價比起來,又能算得了什麼~

反正買方是有絕對的優勢跟賣方耗,現在房租又不貴,先租屋,等賣方撐不下去要面對現實時,就有價格合理的房子可買了,何必現在出手...
回覆者:lovehsu 發表數:919 IP:60.251.148.* 2008-09-20 17:06:13
仲介費割喉戰 誘買方進場

【聯合報╱記者陳培思╱台北報導】 2008.09.19 01:58 am



國內房地產市場這幾個月急凍,為了生存,已有房仲業打出廣告,以不收買方的佣金,來吸引買方進場。
記者潘俊宏/攝影
房仲業打價格戰,購屋民眾可以省一點荷包,在不景氣時代的確有點實惠;但有房仲業者提醒,「依照過去經驗,服務費砍得凶,小心客戶投訴也可能增多。」

房仲業者指出,有些業務員免收手續費,卻也連基本的服務也「免了」,以前最常出現的問題,就是客戶反映仲介業務員服務態度不佳,例如房屋出現漏水的情形,想找原屋主來負責修繕,但仲介拖拖拉拉,一等就是半個月。

住商不動產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說,服務費可以保證一定的服務品質,大型連鎖房仲較不擔心削價競爭。

有第一線房屋仲介業務員提醒民眾要注意,雖然服務費優惠折扣看起來讓消費者占到便宜,但有的業務員表面上是讓步,實際上已經還是把成本加到房價裡,即使不從買方拿到服務費,也會因為拉高的價格,從賣方服務費得到差不多的利潤。

舉例來說,原來1000萬元的房子,買方要負擔20萬元的服務費,但屋主堅持要實拿1000萬,房仲就會把底價開在1020萬元,還是把這筆費用偷偷轉嫁到買方身上。

但信義房屋企研室主任蘇啟榮認為,在賣方強勢的時候,的確有可能靠著把價格往上加,轉嫁費用來賺取同樣的服務費;但是現在變成買方市場,要拉高房價並不容易,因此市況淡的時候轉嫁費用給買方的可能相對低。

對於服務品質的憂慮,打著全免服務費的住丰不動產則強調,「價格和服務不能直接畫上等號,」未必高額費用就一定有優質服務,相反地,少了服務費,還是可以提供平實可靠的服務。

【2008/09/19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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