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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的房子.房子被法拍是危機也是轉機.
發表者:帥過頭  發表數:469 IP:61.57.156.* 2008-06-16 19:21:52

房子被法拍也是另一種機會。危機就是轉機。
六個月前,仲介收到了一個斡旋,買方出到了行情價738萬元,屋主還是要賣880萬元。最後,買賣不成交繼續的賣,一直到房子被查封法拍,仲介找到了我,要我去找屋主看看有無機會成交。
我找了屋主,他欠銀行的錢是390萬元,查封人要的是268萬元。他還有其他的欠款。所以,當時他一定要賣880萬元才能解決問題。
我要屋主給我他全部欠錢的債權人電話,我找了四個人,各別是欠款268萬元,350萬元,150萬元,供應商貨款492萬元。
解決問題的步驟:
1.屋主出具授權書,授權我找債權人協商
2.我要求全部債權人取得法拍分配資格。本來是一位,現在是四位全有了。全去申請分配了。債務人也全力配合。完全不逃避。
3.談減少債權金額,一直沒有成功,至少六次之多。
4.一直等到房子法拍到第四拍也流標,也就是650萬元流標。
5.我此時要求,全部債權人個別授權我去談債權分配。就以650萬元正常的買賣來分配。扣掉銀行的之後,各自分配到20萬元到55萬元55萬元80萬元。
我手上有五張授權書,屋主及債權人四人,全部都在手上了。
這四名債權人各自不認識。
6.我問有誰要買,就用650萬元買受,若大家不買就要投資客來買。
A君要買,A君有錢。同意650萬元買。
B君也要買,B君不出錢。同意650萬元買。
C君只要55萬元,誰買他不管.
D君只要20萬元,誰買他不管。
7.結論是,A君借錢給B君114萬元,作為解決債權人債務,並取得同意取消債權及放棄對系爭房地產採用任何權利之主張並書立切結書一份。A君B君到法院公證全部借錢及後續行為公證。
8.銀行對B君放款560萬元,並還款給A君。
結案。

回覆者: 發表數:3540 IP:211.21.99.* 2008-06-17 18:35:40
回覆 V怪客 於 :2008-06-17 17:28:30 的發言內容

發好人卡啦!

●供應商真是好人,不然就是暴利,不然就是人頭,492萬元只要拿80萬元回來就好,如果是我的話,我就把債權賣給財務公司,就算打二折還是比現在多。

●350萬元債權人也是好人,不然就是人頭,同上。

●A君也真是好人,不然就是人頭,
\\\"A君要買,A君有錢\\\",結果還再借錢給B君,讓B君用相同的價格就可以不花一塊錢買空賣空。

你說到討債的重點了,首先是最大債權人身份,具有喊話發牌權,接著是有財力搬錢救錢,債權人身份是隨時可營造,本票拿出來開就是了,要站上檯面喬事得具備以上條件之

供應商只要花300多萬就可確保492萬債權為何不出面?錢莊不方便出面?哈哈ㄏ!開玩笑的....只是細談債務來源可能不太方便.....

之前講的是以最大債權人身份的處理,現在換最小債權人的處理方式,一樣也是要搬錢救錢,就是執行假扣壓,根本不用理會其他債權人,最大債權人為了能取得值錢的資產,一定會花錢打發掉最小債權人,一般討債都是最大跟最小債權人完整取得債權
回覆者:V怪客 發表數:236 IP:220.228.147.* 2008-06-17 17:28:30
發好人卡啦!

●供應商真是好人,不然就是暴利,不然就是人頭,492萬元只要拿80萬元回來就好,如果是我的話,我就把債權賣給財務公司,就算打二折還是比現在多。

●350萬元債權人也是好人,不然就是人頭,同上。

●A君也真是好人,不然就是人頭,
\\\"A君要買,A君有錢\\\",結果還再借錢給B君,讓B君用相同的價格就可以不花一塊錢買空賣空。
回覆者: 發表數:3540 IP:61.217.29.* 2008-06-16 22:57:47
回覆 imag1 於 :2008-06-16 22:24:14 的發言內容

『一般債務處理只要桌上有現金,都是2~3折在喊價,不拿的結果是一毛都拿不到
欠錢一定要還到清?是要還清的,不過到底多少錢算還清?那是雙方說好就算的』


→債權人應該沒有這麼好講話吧?
現金拿回2~3成,還有7~8成沒拿回,有這麼簡單用商量的,雙方說好就算了?
多半應該都是不放棄追討,或著找討債公司繼續追討一輩子,直到把錢逼出來為止吧?

就算告贏也是拿不到錢居多,大多債務人根本身無恆產,只要名下無地產,動產,銀行無存款,工作無固定公司顧主,真的是拿這些人沒輒ㄟ

債權人一定沒那麼好講話的,不過只要債務人一躲,絕大部份的債權人是沒能力找人的,能怎樣?告贏不過是確立債權,能對債務人名下資產作申請處置,這年頭跑路還讓你告贏並且留著房子讓你法拍的人已經很難找了.....大概都回火星去了......

找討債公司?還得小心錢沒討回反而自己坐了牢.....哈!討債是門藝術,有機會用到暴力美學,但不是全部,想起多年前不景氣年代,滿街騙子,朋友間借錢騙錢更是理所當然,上門找幫忙的人太多了,我在辦公室門口貼張單內容如下,沒看清楚就進門白目開口借錢的,我都叫他們出去看一遍再進來

借錢1萬2萬
利息3分4分
本票5萬6萬
支票7萬8萬
9天未歸還者
第10天我就將本票加支票對折賣錢莊

本來只想賺個三分利,是你逼我賺六萬七萬的.....
回覆者:imag1 發表數:1145 IP:61.228.117.* 2008-06-16 22:24:14
回覆 奇 於 :2008-06-16 20:56:40 的發言內容

債權人好可憐.......花那麼多時間不知有沒有拿回2~3成???
屋主好可憐.........沒有剩錢......

一般債務處理只要桌上有現金,都是2~3折在喊價,不拿的結果是一毛都拿不到

屋主其實大可738萬賣了拿現金再出來談,沒有債權人肯談就收錢閃人.....哈!如果債務人有心而債權人態度太硬時,技巧性先消失一陣子,然後再出來談,風聲一出已有人打折拿錢時,其他人想不就範都很難,晚了被分光了沒份.....

債權人大概也是被債務人啃光了,沒法拿錢出來救錢,否則以市價購買來看,幾佰萬的債權算全部收回,全身而退,債權人應該是追著債務人表明願意出錢購屋才是?誰管你拿了錢要不要還其他人?

欠錢一定要還到清?是要還清的,不過到底多少錢算還清?那是雙方說好就算的

以上算提供另一種處理方式供對此話題有興趣的網友參考

『一般債務處理只要桌上有現金,都是2~3折在喊價,不拿的結果是一毛都拿不到
欠錢一定要還到清?是要還清的,不過到底多少錢算還清?那是雙方說好就算的』


→債權人應該沒有這麼好講話吧?
現金拿回2~3成,還有7~8成沒拿回,有這麼簡單用商量的,雙方說好就算了?
多半應該都是不放棄追討,或著找討債公司繼續追討一輩子,直到把錢逼出來為止吧?
回覆者: 發表數:3540 IP:61.217.29.* 2008-06-16 20:56:40
債權人好可憐.......花那麼多時間不知有沒有拿回2~3成???
屋主好可憐.........沒有剩錢......

一般債務處理只要桌上有現金,都是2~3折在喊價,不拿的結果是一毛都拿不到

屋主其實大可738萬賣了拿現金再出來談,沒有債權人肯談就收錢閃人.....哈!如果債務人有心而債權人態度太硬時,技巧性先消失一陣子,然後再出來談,風聲一出已有人打折拿錢時,其他人想不就範都很難,晚了被分光了沒份.....

債權人大概也是被債務人啃光了,沒法拿錢出來救錢,否則以市價購買來看,幾佰萬的債權算全部收回,全身而退,債權人應該是追著債務人表明願意出錢購屋才是?誰管你拿了錢要不要還其他人?

欠錢一定要還到清?是要還清的,不過到底多少錢算還清?那是雙方說好就算的

以上算提供另一種處理方式供對此話題有興趣的網友參考
回覆者:北屯區 發表數:1288 IP:121.254.100.* 2008-06-16 19:35:37
回覆 帥過頭 於 :2008-06-16 19:27:48 的發言內容

不過,其中過程真的是考驗人性,把人生會碰到的人性好跟不好的一面,在很短的時間內,全讓你面對面的碰到了。
這裡的協談要的是耐性跟對人性的了解。有興趣的人,有機會就來聊一聊。

說得好,人性

走到哪裡,都有一樣的人


人性,總是像牙膏一樣一點一點被擠出來


回覆者:帥過頭 發表數:469 IP:61.57.156.* 2008-06-16 19:27:48
不過,其中過程真的是考驗人性,把人生會碰到的人性好跟不好的一面,在很短的時間內,全讓你面對面的碰到了。
這裡的協談要的是耐性跟對人性的了解。有興趣的人,有機會就來聊一聊。
回覆者:帥過頭 發表數:469 IP:61.57.156.* 2008-06-16 19:22:45
很幸運的是650萬元,沒人去標。所以,四名債權人的預期心也降低了。價錢變成可以談的很低了。
1.屋主不用賣到880萬元,也不用賣738萬元,其實,賣多少錢跟屋主無關。屋主要的我辦到了,屋主的債務全部解決。對外完全不欠錢了。所以,屋主找到我是對的。
2.第二名債權人,拿到便宜的房子,再拿出去賣,會賺一手。
3.所有的債權人解決了多年來討不回來的錢,也算是結案了。
至於,屋主與債權人方便我辦事,跟我書立的委託書,當然有談到佣金。所以,佣金不多,也有五包。
全部的人要的,全部到位了
別放棄,法拍也是一種買賣,法拍是危機,也是轉機。
若是你的朋友房子被法拍了,找我來幫忙談一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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