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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資與房價 ---台北市民與台商大都買得差不多了?!
發表者:無忌  發表數:3190 IP:123.193.222.* 2008-04-20 16:12:02

台北市民若買不起,當然就想辦法賣給台商,賣完台商,再賣陸客。如今建商如此積極推動房地產賣陸客,要嘛就是台北市民與台商大都買得差不多了,再不然就是想要利用陸資話題,營造購屋榮景形象。



陸資與房價

【經濟日報╱社論】 2008.04.19 04:01 am


「北市預售屋再創天價,每坪62.3萬」、「建商組賣屋團,520後登陸」;這些標題,總統選後,便不斷地在媒體的房地產消息與廣告出現。但這樣熱絡的景象,卻怎麼樣也跟學者的資料兜不起來。專業學者發現,內政部發布之房地產景氣動向季報、住宅需求動向季報,與國泰建設發布之國泰房地產指數季報等資料,不約而同顯示,自去年第二與第三季起,房地產市場已進入反轉格局,部分地區已出現價格泡沫問題或供給過剩問題。

而出現價量背離趨勢明顯的,便是北市房地產;也就是說,被大肆渲染的天價基本上是有行無市。建商不斷地拋出個案與片面的資訊,但對於實際成交的件數比例,卻每每以機密為由,沒有透露;使得市場資訊在建商的片面個案利多資訊及學者整體數據下紛擾不清,令實際想買賣房子的民眾困擾不已。

無論有多少人買,建商開出天價,乃是事實;早在去年第四季,台北市的房價-所得比例便已達到8.6倍,如今房價再漲,真不知道,這些天價的房子要賣給誰?台北市民若買不起,當然就想辦法賣給台商,賣完台商,再賣陸客。如今建商如此積極推動房地產賣陸客,要嘛就是台北市民與台商大都買得差不多了,再不然就是想要利用陸資話題,營造購屋榮景形象。但事實上,要開放陸資來台投資房地產,恐怕還有許多配套政策有待釐清與決定。

總統大選前,建商曾要求現任政府進一步開放陸資來台投資房地產的相關限制;主要訴求有四,分別是:取消陸資來台投資須檢附資金來源證明的規定;簡化來台投資個案審議流程,未來只須送地方政府審議即可;同意金融單位給予融資五成貸款;及建議政府比照一般外人來台居住限制,將陸客來台居留期限,由目前的一個月提升為六個月。

據媒體報導,現任政府基本上同意建商前三項訴求,並沒有同意陸客來台六個月的訴求;但建商不死心,仍積極向未來新政府請命。說實在的,建商的訴求,除了第二項簡化流程較單純外,其餘恐怕都還有商榷的餘地;其中,既是訴求「陸資」來台,當然對於資金來源便應有一定的查證,同時,對於銀行的貸款也應謹慎,否則,原來希望的是陸資來台,結果卻變成陸客用台灣資金玩台灣房地產。

另外,最離譜的訴求便是陸客來台停留時間延為六個月;因為這樣的訴求,就不再是單純的購屋問題而已,而是變相的居留及移民問題,台灣已經準備好允許中國大陸人民在台居住或變相移民嗎?但這卻是建商最重要的訴求,原因無他,倘若不這樣,陸客只能買無法住,陸資怎麼會有誘因購買台灣一般住宅,若不這樣,陸資當然只會買商辦大樓。

但我們看到所謂登陸的建商賣屋團,卻絕大部分是在賣一般住宅的建商;因此,可以推論這樣的賣屋團應該只是話題炒作的手法,目的還是在於趕快把房子賣給台灣人。況且未來所謂開放陸資來台投資房地產,到底只是開放來台買房子,還是也開放來台蓋房子、賣房子,也沒個定論。無論是對中國大陸企業人士的調查,還是日前博鰲論壇的中國大陸商務部長陳德銘,態度上,反倒是希望來台開發房地產及低價承做營建業務,可不是來台買房子。

就是在這樣房市資訊混亂及未來政策太多不確定的情形下,使得目前國內房地產價格隨人喊,即便喊過頭了也沒關係,反正未來陸資怎麼開放法,隨人怎麼說。我們認為,屋價多高,是否合理,只要買賣雙方同意,別人本無置喙餘地,但這必須是建立在買賣資訊對稱的基礎上。新政府辦公室應儘速說明未來陸資來台投資房地產開放政策原則,否則一再任由建商利用此話題炒作房價,實在不妥。

【2008/04/19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回覆者:無忌 發表數:3190 IP:123.193.222.* 2008-04-20 17:03:22
陸資投資不動產 暫緩鬆綁

【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2008.02.13 03:32 am


放寬陸資來台投資不動產暫緩,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昨(12)日在行政院政務會談中表示,進一步放寬陸資來台投資不動產必須有相當效果,但政府相關部會目前研議的方案仍不夠成熟。邱義仁指示相關部會進一步研議。

據透露,昨天在會中曾討論相關部會研議的鬆綁措施,例如:取消大陸人士來台購買不動產須交代資金來源的限制;大幅簡化審議流程;放寬陸資來台購買不動產,可向國銀貸款等,但評估結果仍覺得效果有限。

邱義仁指出,開放陸資來台投資不動產至今已七年,實際投資案件卻僅個位數,按照政府相關部會目前研議的方案,仍無法達成放寬後的預期效果,因此,應該進一步研議。

邱義仁的裁示是否意味3月22日總統大選前,不會放寬陸資來台投資不動產?行政院發言人謝志偉表示,行政院沒有設定時間表,而是考量條件是否成熟,大選前如果相關部會完成研議,仍可能開放。

房地產業者一年來不斷透過各種管道向政府單位遊說鬆綁陸資來台投資不動產,以活絡國內房市。陸委會、金管會、中央銀行和內政部等去年10月起,即積極研議放寬陸資來台投資不動產,房地產業界甚至認為最快春節前、最慢總統大選前,政府就會宣布放寬陸資來台購買不動產。

行政院的猶豫,是否與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謝長廷反對大陸資金來台購買一般住宅有關?決策高層人士強調,與謝長廷無關。

謝志偉說,開放陸資來台購買不動產已七年,但實際投資案件不到十件,放寬需要比較詳細的配套、有效的措施,才能夠讓事情順遂進行,目前條件還不夠成熟。

政府是自民國91年開放陸資來台購買不動產,內政部相關官員說,截至目前為止,核准件數是四件,但到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的只有二件,有二件買賣沒有成交。

官員坦承,開放陸資來台購買不動產的成效真的有限,且買的大都是二、三十坪和四、五百萬元的一般住宅。

【2008/02/13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回覆者:無忌 發表數:3190 IP:123.193.222.* 2008-04-20 17:02:45
開放陸資來臺投資不動產 |


為落實經發會之共識意見,關於開放陸資來臺投資不動產之議題,經91年4月24日公布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9條,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在取得內政部許可後,得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以增進不動產市場之有效需求。本部91年8月8日臺內地字第0910071523號令發布「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TXT) |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PDF)」,有關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陸資公司,得依法申請主管機關同意後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本項開放係為順應全球化潮流,有效運用資金及技術,提升臺灣地區整體土地資源開發利用,有助土地資源開發利用,活絡不動產交易市場。

陸資自91年8月8日許可辦法公布後迄今,依「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申請購買臺灣地區不動產者,計有臺北市、臺北縣、基隆市及桃園縣共4件申請案經本部許可,其中2件已完成產權登記程序,本項措施,俟未來兩岸發展趨於互惠互利之關係下,將可發揮預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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