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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12.26
推都更 業者:需政府更多協助
【王莫昀/台北報導】 2007.12.26
中央、地方齊作多,修改法令,積極推動公辦都更,促使大台北地區都更開發案快速增加,惟從案件送審到實際推動開發,須二、三年的時間,加上整合變數大,建商為求穩健經營,多會將都更案控制在公司總推案量的一半以下,不敢大舉投入,業者多認為,政府須給予更多協助。
積極投入台鐵、捷運場站聯開、更新的潤泰創新,預期未來都更開發案件將占公司總營收逾三成以上,惟潤泰創新執行長劉忠賢直言,政府若想吸引更多建築開發商投入辦理都更,須進一步放寬法令,給予業者更多協助。
業者不敢全力投入開發,整合不易是重要關鍵。元利建設總經理蔡建生說,都更是長期經營項目,今年間政府釋出多項都更利多,修改法令,降低門檻,但都更本質屬於「合建」,即建商須跟住戶分享利潤,以目前平均每坪營建造價約十萬元估算,推出的房價應為成本的一.三倍才合理,也就是說,目前仍以大台北地區是建商較可能介入區域。蔡建生並指出,執行面也是相關單位要克服的問題,如何讓法令落實,透過公權力避免釘子戶杯葛,也是都更案能否成功的要素。
劉忠賢也認為,雖然政府修法降低都更門檻,如當整合面積達一定比例時,開發業者可不理會少數釘子戶,逕行申請完成都更程序,但是釘子戶堅持不肯遷出,沒有政府強有力的公權力介入,業者還是莫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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