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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慶「吃人夠夠」
發表者:培根加蛋  發表數:773 IP:60.244.105.* 2007-12-24 15:27:59

客戶罵「吃人夠夠」 永慶:沒賺錢啦
更新日期:2007/12/24 04:39  陳佳鑫/專訪
 「永慶房屋真是吃人夠夠!」劉小姐氣憤表示。她說,這起購屋糾紛折騰她一個半月,她被搞得身心疲憊,暴瘦五公斤以上還得訴訟,她對於永慶房屋以此惡劣手法售屋,極為氣憤。


 永慶房屋大安店店長林忠義則說:「本案沒賺到錢,只是做服務!」,卻對黎姓屋主不讓劉女看屋一事,一再用「點交前會給她看」一語含糊其詞,並強調全案已經由市議員協調,要記者向市議員求證。


 林忠義並對黎女要求在本月廿五日交付尾款一事聲稱不知情,經記者持續追問,他才回答尾款應該是「在完稅後(即十八日)廿一天內交出即可」的回答。


 劉女說,當時房屋仲介說這屋「買到賺到」,結果當初她看房時,因有布簾遮住漏水惡況等,她知情後要求減少價金,卻遭永慶漠視,她才找電子媒體爆料。永慶遂找人修補漏水、蛀蝕的惡況,媒體採訪時惡況已解除,受訪的協理還說那種情況很容易看到,卻對修繕補償金由八萬元調到四十萬元一事支吾其詞。


 事後,她雖簽約,還因無法看屋,找市議員協調,「現在卻因無法貸款面臨違約,先前價款將被沒收「。劉女直斥「這真是一個布滿陷阱的泥沼!」

回覆者:培根加蛋 發表數:773 IP:219.87.142.* 2007-12-25 13:21:54
仲介的真實面...
回覆者:培根加蛋 發表數:773 IP:219.87.142.* 2007-12-25 13:21:00
賣出兇宅堅不退讓 買方申訴

更新日期:2007/12/25 04:09
〔記者侯千絹/屏東報導〕「你們敢住嗎?」,一對夫妻從台北回南部定居,以不到百萬元的低價買到中古屋,花費近三十萬整修裝潢,正要開心入住時才驚覺買到兇宅,買方嚇得堅持解約,但賣方不肯退讓,買方已向縣府申訴。


昨天有對購買到兇宅的錢姓夫妻向縣府消保官程俊申訴,夫妻原居台北,透過仲介購得屏東市一棟大樓一戶準備自住,共花二十多萬元整修及裝璜,最近家俱都搬入新屋,卻不經意從鄰居口中得知這棟房子竟是曾經發生命案的凶宅,嚇得她根本不敢踏入新房子一步。


購屋人說,附近鄰居曾向張貼售屋廣告的仲介業者反映過此事,沒想到在買賣雙方簽定的「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上,在是否發生兇殺或自殺致死情況的條文中,業者卻明確表示不曾發生兇殺案或自殺案件,顯有欺瞞之嫌,賣方卻堅持依照合約行事,除要求停止合約外,並將追償損失。


此外,一位張姓民眾透過房屋仲介以一百五十萬元購買一層公寓作為辦公室,裝修期間,檢方在大樓管理員陪同下要勘驗現場,張姓買主得知嚇一跳,才知道這層樓有人從陽台墜落到中庭身亡,買到兇宅的張先生氣急敗壞找上仲介要求給個交待,經調解,仲介業者同意原價買回該屋,但要追回二十多萬裝妥的鐵窗費用,仲介卻不退回。


程俊指出,曾發生意外死亡的的房屋就是俗稱的凶宅,一般人極為避諱,應可視為房屋瑕疵,業者若刻意隱瞞這個重大訊息,便違反消保法第四條資訊透明化原則。


程俊強調,依據不動產經濟業管理條例,房屋仲介業者應以不動產說明書向買屋者解說屋況,這項文件上會註明是否曾發生兇殺或自殺等情況,只是屏東的仲介業者多未遵守辦理,民眾購屋時千萬別忽略這項權益。
回覆者:ampl 發表數:48 IP:211.23.28.* 2007-12-25 10:46:25
FYI
回覆者:培根加蛋 發表數:773 IP:60.244.105.* 2007-12-24 15:32:31
誤買漏水屋 先賠五百五十萬訂金
更新日期:2007/12/24 04:39  陳佳鑫/台北報導
 劉姓法院庭務員找永慶房屋仲介買屋,仲介人員未清楚告知嚴重漏水等屋況,她在不知情下付出五百五十萬元訂金後,黎姓屋主竟不願讓她入屋查看,導致銀行人員估價不及而無法核貸,本月廿五日,她將因違約,導致訂金遭沒收。


 另據劉女自行蒐證發現,黎女在收訂後,仍將房子委由他家房仲業銷售,涉嫌「一屋多賣」,她懷疑永慶房屋與黎女設圈套讓她違約,已向地檢署提起詐欺、背信罪等告訴。


 劉女為法院庭務員,其夫為高檢署書記官,原居住於大安區司法新村宿舍內,因宿舍將於明年三月拆除,她急於買屋搬家,上個月透過永慶房屋大安店仲介。


 楊姓仲介提供香港籍黎姓女子位在復興南路二段一處房子,還附帶停車位。但劉女看屋時,楊某未提供「建物現況確認表」等資料,且未清楚告知房屋後牆全部嚴重漏水及屋內木質裝潢遭白蟻嚴重蛀蝕等不良屋況。


 當時,楊某表示屋主願意以一千八百五十萬元成交,並強調替劉女爭取到八萬元修補房屋漏水,劉女詢問屋內何處漏水,楊卻只告知陽台外推部分邊緣有些許漏水。


 劉女誤信下簽訂買賣契約。但找裝潢工查看,卻發現後牆滲水嚴重等,要完全修復須二、三百萬元,她才驚覺吃大虧。


 她向永慶房屋要求減少價金,永慶房屋卻遲遲無回應,最後竟要劉女「自己與屋主協調」。她忍無可忍,十二月初向電子媒體爆料。


 報導後,永慶房屋當晚同意以四十二萬元和解,劉女勉強同意簽字立約,詎料,另一波惡夢又來襲。


 原來簽約當天,永慶房屋才提供「建物現況確認表」等資料,但黎姓屋主則要求她要於廿五日交付全數價金,而非契約書上約定的完稅後廿一天內交付。但她仍勉強同意,並已交付五百五十萬元至履約專戶中。


 然而黎女卻不同意讓她看屋,永慶更以沒有房屋鑰匙為由,以致銀行人員無法入內估價。劉女在十七日透過市議員協調,永慶房屋在十八日才安排銀行人員入內估價,但因銀行遲遲無法入內估價而退件,當天雖已估價完成,也無濟於事。


 她向大樓管理員及住戶查證,才知道黎女雖與她簽約,仍將房子委由其他房仲業者託售,業務員向她表示,該屋廿三日即開賣,另家則強調十二月底至明年元月開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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