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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珮君╱台北報導】防保人變呆人,金管會再出招。據了解,金管會擬限縮房貸抵押擔保範圍,將保證人及票據、透支、墊款等其他放款全面排除。不過,此舉引發銀行反彈,認為未來房貸戶有資金需求,想用房子抵押多借一筆錢周轉,都必須跟銀行重辦抵押設定,而且還得多繳一筆數千元的設定費。
借錢變難
針對金管會研議的新措施,銀行公會近期將透過理事會討論,再直接向金管會「建議」,強調擔保抵押範圍仍應維持涵蓋消費金融債權(如借款、信用卡應付款項),和票據、透支、墊款、保證人等其他放款擔保的非金融債權,並由民眾自行勾選項目。
金管會擬禁乙式抵押
據了解,過去曾發生父母替子女做保,父母要移轉土地,卻遭銀行要求得還清子女所有欠款,才願意給清償證明的爭議,後經協調,銀行公會5月底定出自律規範,明定房屋不足額擔保下,才能徵提一位連帶保證人。
但金管會7月初又函示各銀行,強調提供房貸戶選擇抵押權設定種類時,須以「普通抵押權」或「最高限額抵押權甲式」為限,排除「最高限額抵押權乙式」,大舉限縮房屋擔保範圍。
也就是說,金管會希望排除現行銀行承辦最多的理財型或融資型(和銀行存款綁一起的循環透支額度)房貸業務。函令一發,馬上引發銀行反彈,銀行公會並快速擬好說帖及配套措施。
所謂「普通抵押權」與「最高限額抵押權乙式」,最大差異在於額度是否可循環動用,後者擔保範圍除借款外,還擴及信用卡應付款項等放款。亦即民眾房貸還清,房子要賣,卻可能卡在其他卡債或幫人做保,銀行無法發清償證明,房子就無法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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