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問題~~~~~~ |
發表者:軒哥 發表數:23 IP:59.121.209.* | 2007-04-30 22:3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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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簽約時若內容不滿意,請建商改的機會大嗎?? |
回覆者:軒哥 發表數:23 IP:59.121.191.* | 2007-05-01 14:18:00 |
謝謝你的詳細說明與看法,讓我對條約的內容有大概的瞭解, 真的很感謝你的幫忙,感恩哦!! 若還有其他問題時再提出來與各位大大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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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好爸爸 發表數:590 IP:59.117.3.* | 2007-05-01 13:21:07 |
回覆 軒哥 於 :2007-05-01 12:18:04 的發言內容
1.建材部分除了使用xx品牌外,或其他同等級(合理嗎)我比較有問題的有下列幾項 ---------------------------------------------- 幾乎每個建案 都是這麼規定 因為建商怕只指定單一品牌 萬一缺貨會有違約問題 不過大部分建商 是不會在這裡動手腳偷工減料 2.本建築物所有天然瓦斯配管賣方統一委託設計與施工裝配的費用由買方負擔(合理嗎) ---------------------------------------------- 每個建商的規定不一樣 瓦斯配管可分內管和外管 外管是由主管線拉至大樓 內管是由外管拉至各戶 每家建商規定的不同 有的內外管皆由住戶負擔 (你的情形) 有的是外管建商負擔 內管住戶負擔 兩種情形大概差個2-3萬 不過羊毛出在羊身上 只是房價有沒有含外管費用 這條也爭議不大 3倘賣方已將產權移轉登記為買方獲其他指定人名義者,買方應無條件負責將該產權於15日內辦理移轉登記歸賣方所有(賣方也得預備書證,逕為回覆原狀之處理),費用由買方負擔,買方無異議 ---------------------------------------------- 這應該是指買方違約時 (比如欠繳期款) 可是已經過戶給買方 買方無條件要於15日內 將產權歸還賣方 且費用由買方負擔 這也還好 ---------------------------------------------- 合約一般可分 比較制式部分的條文 和針對個別建案所訂 比較針對性的條文 如果你覺得合約太厚 艱澀難懂 可以請業帶告訴你 哪部分是針對性的條文 你再多花點時間研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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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軒哥 發表數:23 IP:59.121.201.* | 2007-05-01 12:18:04 |
我比較有問題的有下列幾項 1.建材部分除了使用xx品牌外,或其他同等級(合理嗎) 2.本建築物所有天然瓦斯配管賣方統一委託設計與施工裝配的費用由買方負擔(合理嗎) 3倘賣方已將產權移轉登記為買方獲其他指定人名義者,買方應無條件負責將該產權於15日內辦理移轉登記歸賣方所有(賣方也得預備書證,逕為回覆原狀之處理),費用由買方負擔,買方無異議-->這句話意思是什麼呢??好像怪怪的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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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好爸爸 發表數:590 IP:59.117.3.* | 2007-04-30 23:15:57 |
回覆 軒哥 於 :2007-04-30 22:37:50 的發言內容
不一定請問各位大大,簽約時若內容不滿意,請建商改的機會大嗎?? 要看建商的態度 有的願意針對條文作修改 有的只願意附加條文 而不願意修改合約內容 有的合約完全不能修改 如果不能接受 建商寧可不賣你 (通常發生在熱賣的建案) ..................... 至於哪一種 你可以直直接問業代 可以修改 業代不會放著白花花的銀子不賺 堅持不讓你修改 只是 這2-3年房地產景氣很熱 和朋友同事打聽後 好像合約不能修改的居多 ............................. 其實現在合約的內容 經過公司歷年建案後的增修 加上有專業法律人士的review 如果事後發生糾紛 (如二次施工等) 十之八九 建商也不會有責任 重要的條文 一般建商也不會讓你修改 我覺得合約當然很重要 最好能至少看完一遍 (好像也有人不看的) 有疑問的部份問業代或建商 即使不能修改 至少心裡也有個譜 相對合約條文 我覺得 建商過往的信譽更重要 真的不想負責任的建商 合約再好 它還是有辦法脫身 ................................ 如果你有什麼條文 感到困惑 或許你可以post上來討論 就我所知 網上很多大大 不是有法律的專長 就是簽過的合約 比吃過的飯還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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