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社區

老房子 當心貸不到款
發表者:買不起房子的人  發表數:388 IP:220.229.70.* 2007-04-08 11:13:32

小王工作四年,存了一筆小錢,最近在北市萬華區買了一棟30年的32坪老公寓,平均每坪18萬元,總價約580萬元。沒想到,他向銀行貸款時,卻被銀行回絕,理由是「這房子太老了,無法承辦!」

太平洋房屋副總經理李珠華表示,民眾都知道不少銀行不願意承辦小坪數房屋的貸款,但很少人知道銀行對老房子多半也「敬而遠之」。因為屋齡愈久,表示屋況、賣相、價位都會相對下降,銀行評估建築物的標準當然也就更嚴格。

她舉例,一般銀行不大願意承作30年以上的房子房貸,超過20年的房子通常也不易貸到較高成數,老宅貸款成數最多只有總價的五、六成,甚至還會縮短還款期限,民眾很容易就會遇到貸款上的問題。

房仲業者分析,若根據行政院所公布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來看,一般鋼筋混凝土、或是預鑄混凝土建造的房屋,耐用年限皆為50年。舉例來說,如果小王買的30年公寓,若為鋼筋混凝土建造,貸款期限不可能到20年。

另外,加強磚造的房子,很多使用年限最長只有35年,因此銀行給予的房貸年限也不可能超過20年,以免房子抵押品超過所購置房屋的剩餘耐用年限。換句話說,使用年限剩越少、可貸的年限也會跟著減少。

李珠華提醒,民眾如果選購中高齡中古屋時,一定要先確定自身的資金是否足夠?會不會需要依賴銀行貸款?還有銀行承作房貸的意願?願意貸款的成數?不要買了房子以後像小王一樣發現沒辦法辦到房貸,可就辛苦了。

房仲業者表示,屋齡的認定,需要透過土地所有權狀和土地登記謄本認定,買方有權要求賣方出示相關證明文件。

不過建議購屋者,選購中古屋時,除了找尋具有品牌形象的房仲業者外,還可以要求仲介提供「屋況檢查表」,抽絲剝繭檢視屋況,經過買賣兩造簽字,才可多一層安全保障。
2007/04/07

※ 本討論文章係由該作者擔保其合法性,不代表本網站之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