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機客~差價要記報稅喲~ |
發表者:看空2008 發表數:335 IP:59.115.160.* | 2007-03-17 15:11:34 |
//版主內容 ?>
去年賣屋 北市財交所得稅較重 |
回覆者:無殼蝸牛 發表數:1825 IP:125.228.94.* | 2007-03-19 23:49:41 |
回覆 北屯區 於 :2007-03-17 15:37:19 的發言內容
你說的真好耶....聯合報的記者喔~ 不了解的, 還以為稅制很公平, 其實問題就出在抽稅的基準點, 在於價值判定, 如果以實際成交價, 進行20%~25%來課稅, 不動產很有可能就此崩盤了... 1500萬 * 20% = 300 萬 300萬抽稅下來, 好歹也有50萬~100萬吧, 就以75萬來算.. 75萬/1500萬 = 5%左右 如果目前銀行放出去 4兆5千億的房貸... 45,000億 * 5% = 2,250 億 天呀.....軍購一半都有囉, 不然拿去救濟經濟狀況不好的家庭, 每戶100萬...可救濟..25萬戶... 如果有更加妥善的海外投資, 轉為社福基金會來發放, 就更不止了... |
|
回覆者:戒急用忍 發表數:678 IP:124.8.37.* | 2007-03-19 22:05:01 |
必須附上買賣契約、契稅單、收付款紀錄證明、代書費、規費、公證費收據、搬運費、裝潢費等文件,否則國稅局不會買帳。 ===>>> 記得記得記得"搬運費、裝潢費等文件"全部都要保留... (我猜這個只有投機客知道.. 一般買房的人怎麼會留這個呢...) |
|
回覆者:mizar 發表數:50 IP:125.232.234.* | 2007-03-18 23:07:03 |
回覆 北屯區 於 :2007-03-17 16:36:46 的發言內容
真是好笑的笑話不相信喔 ? 哈哈 |
|
回覆者:北屯區 發表數:1288 IP:121.254.100.* | 2007-03-17 16:36:46 |
回覆 醉 於 :2007-03-17 16:25:10 的發言內容
不相信喔 ?”房地產會腰斬再腰斬!” 台灣人和印尼人越南人大陸人所得的差別在哪裡 ? 台灣有小吃店 ,他們沒有 ? 台灣裁縫店 ,他們沒有 ? 台灣老師,他們沒老師 ? 台灣公務員,他們沒公務員 ? 差的就是台灣的房地產貴很多啊~ 台灣房地產倒了,可就到哪裡都蕭掰不起來了 |
|
回覆者:醉 發表數:975 IP:59.127.229.* | 2007-03-17 16:25:10 |
回覆 北屯區 於 :2007-03-17 15:46:48 的發言內容
”房地產會腰斬再腰斬!”附帶一點 未年台北市的房地產是應該會腰斬,至於腰斬再腰斬,你就慢慢的等吧... ”國民所得會剩下一半” SARS期間,房地產低迷時,國民所得也跟現在差不多.... 國民所得或者應該改成房仲介業者的所得吧?? ”經濟會衰退三成以上” 看不懂經濟會衰退三成以上的意思?? 通常的說辭是:經濟成長率x%,譬如說4.25%,少個1%就很不得了.... 還衰退三成??愛說笑......... |
|
回覆者:北屯區 發表數:1288 IP:121.254.100.* | 2007-03-17 15:46:48 |
附帶一點 房屋市價,和評定現值,是差很多的! 台北市大概多有30倍以上 當然,政府也可以考慮用市價來課稅! 不過,可得考慮後果 房地產會腰斬再腰斬! 國民所得會剩下一半 經濟會衰退三成以上 台灣絕對比中國大陸的二線城市還慘 |
|
回覆者:北屯區 發表數:1288 IP:121.254.100.* | 2007-03-17 15:37:19 |
回覆 看空2008 於 :2007-03-17 15:11:34 的發言內容
聯合報的記者喔~去年賣屋 北市財交所得稅較重 說實在程度低落~沒知識水準又愛亂報 我來教他們正確觀念: 某太太買進房屋1000萬,賣出房屋1500萬,該怎麼課稅 ? 1.首先,他沒有一年交易六間房屋,所以加值型營業稅不必交。 2.他買的房屋共分土增稅和房屋稅兩種:土增稅在房屋買賣時已經繳清,不必繳,當年的房屋稅也繳清,也不必繳。 3.房屋買賣所得,併入個人所得一起算,第一,他賣出的房地產市值共一千五百萬,但是,房屋的評定現值,大概只值一百萬,二十年的鋼筋加水泥,和幾條管子和電線,能值幾塊錢 ? 好,總共一百萬,在台北市精華區的稅率多少 ? 20%,所以國稅局能照著20%,總共20萬來課稅,但是因為某太太是家庭主婦,本身沒有所得,他的全年所的就是這20萬,扣掉必要扣除額,國稅局能就14萬部分扣稅,14萬,在評分表上是6%,在實務上他總共要繳整整八千四百塊大洋! 不知道兩顆眼睛望著水噹噹房屋流口水的無殼蝸牛們 是不是聽到這種事實,感覺到有點失望ㄚ ? |
|
※ 本討論文章係由該作者擔保其合法性,不代表本網站之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