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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高出貨
發表者:北屯區  發表數:1288 IP:121.254.100.* 2007-03-12 01:42:42

比如...一批房地
每單位土地加房屋成本約500萬
蓋好後,先做一次買賣(比如使用員工當人頭)
買賣價1000萬
作出成交紀錄,以便做鑑價
其餘的再作類似買賣
貸款八成出來
再拿出去賣,如此一位約可超貸兩百多萬(扣除交易成本)
如此一來,是否就成為 : 賺了算自己,賠了算銀行 ?
不知此種方式在實務上是否可行 ?

回覆者:Cyber 發表數:386 IP:122.126.37.* 2007-03-12 02:17:33
問題是銀行不會只看你這一個建案, 它也會參考附近的建案的成交價來判斷你的成交價是否有問題或者說是在打算要貸幾成給你 ....

不過現在在台北市以外要貸8 成可能會遇到一定的困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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