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內容 ?>
房貸抵押權受益證券 銀行搶發
【經濟日報/記者陳雅雯/台北報導】
2007.01.16 01:57 am
房地產景氣熱,國內銀行承作的房貸餘額也節節衝高,部份銀行更是逼近銀行法第72之2條放款總額限制。業者表示,目前已有多家銀行探詢發行房貸抵押權受益證券(RMBS),預計今年將會有多起RMBS發行。
繼卡債風暴後,銀行業者表示,現在只能靠企金與房貸衝業績,且拜房地產景氣所賜,房貸餘額也急速上揚。不過目前銀行法第72之2條中規定,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的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的30%。
因此能活絡資產的方式,就是發行房貸抵押權受益證券(RMBS)。銀行主管形容,假設100億元的房貸餘額發行RMBS,收回80億元,就能降低房屋放款占存款總額的比重,也能將此80億元資金重新利用在其他業務上。
甚至竹商銀發行兩次海外RMB-S,增加海外知名度,引起英商渣打銀行關注,進而結盟也成為佳話。
但部分有興趣的銀行業者也表示,如聘請花旗集團、東方匯理花旗集團、瑞士聯合銀行等外商銀行當顧問,費用非常高,上千萬元至億元都有可能。且換算之下,RMBS要發行超過100億元才合乎成本。因此若沒有計畫到海外發行RMBS的銀行,會傾向找國內的顧問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