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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要房客負擔房屋稅及土地稅有道理嗎 ??
發表者:Robinson  發表數:96 IP:219.87.140.* 2006-09-26 17:07:59

京站……..最近常看到廣告……這應該不是地上權的案子,而是使用權的案子,
使用期間大概不到50年吧…….說真ㄉ這種案子可以把他當作商品來買賣真的很奇怪,明明就是租賃關係,偏偏要給他一個新名稱叫做’使用權’來進行交易,真是脫褲子放屁,覺得台北市政府顯然有官商勾結之嫌,各位想想…你若去跟人家租房子當然使用權是承租人阿……..,然道去租房子還要跟房東說我是要買你房子的使用權阿,…….唯一不同點是一般人租賃合約不會這麼長,還有租賃合約有每年漲價的問題,雖然如此,京站本質上還是租賃關係,不然幹麻使用期滿後要歸還,最差勁的是買京站的人還要負擔房屋稅土地稅,這根本不合理。有房東要房客負擔房屋稅及土地稅的道理嗎?? 所以簡單來說,去買京站的投資客若要以出租為主,那他本身就是二房東ㄌ………真是亂七八糟,這種案子也能變成商品來賣。

回覆者:日本人 發表數:28 IP:59.112.84.* 2006-10-07 23:21:57
回覆 復仇者一號 於 :2006-10-07 22:48:05 的發言內容

所以說

一生一次 套牢京站阿

願者上勾

哈哈

將來這張租約想轉賣

難上加難喔~~

事情不傻子所想的....
回覆者:復仇者一號 發表數:11 IP:61.217.198.* 2006-10-07 22:48:05
回覆 Robinson 於 :2006-09-26 17:07:59 的發言內容

京站……..最近常看到廣告……這應該不是地上權的案子,而是使用權的案子,
使用期間大概不到50年吧…….說真ㄉ這種案子可以把他當作商品來買賣真的很奇怪,明明就是租賃關係,偏偏要給他一個新名稱叫做’使用權’來進行交易,真是脫褲子放屁,覺得台北市政府顯然有官商勾結之嫌,各位想想…你若去跟人家租房子當然使用權是承租人阿……..,然道去租房子還要跟房東說我是要買你房子的使用權阿,…….唯一不同點是一般人租賃合約不會這麼長,還有租賃合約有每年漲價的問題,雖然如此,京站本質上還是租賃關係,不然幹麻使用期滿後要歸還,最差勁的是買京站的人還要負擔房屋稅土地稅,這根本不合理。有房東要房客負擔房屋稅及土地稅的道理嗎?? 所以簡單來說,去買京站的投資客若要以出租為主,那他本身就是二房東ㄌ………真是亂七八糟,這種案子也能變成商品來賣。

所以說

一生一次 套牢京站阿

願者上勾

哈哈

將來這張租約想轉賣

難上加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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