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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雨遮要算坪數阿?
發表者:Wangfei  發表數:7 IP:219.84.11.* 2006-08-27 22:09:16

最近看房子,看到雨遮也要計入權狀,雨遮不過
一塊板子,又不能使用,照樣以一坪跟室內同等
價錢賣,感覺很不合理耶!不像露台,至少可以走
到露台上,算可以使用的,有沒有人可以告訴我
雨遮為什麼要算在銷售的坪數內?

回覆者:K.C. 發表數:173 IP:218.166.107.* 2006-08-30 18: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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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房子,看到雨遮也要計入權狀,雨遮不過
一塊板子,又不能使用,照樣以一坪跟室內同等
價錢賣,感覺很不合理耶!不像露台,至少可以走
到露台上,算可以使用的,有沒有人可以告訴我
雨遮為什麼要算在銷售的坪數內?

管地政和管建築不同單位造成的...

應該要求內政部把不列入容積計算的空間都不可計入權狀坪數...看建商還怎麼亂灌...設計出一大推沒用的騙錢東西

回覆者:kyplin1 發表數:13 IP:210.71.71.* 2006-08-30 17:14:16
就我自己解讀建築法來想像建商為何設計大量雨遮的原因,推想如下:
1.政府為了規劃都市人口密度,引導人口均衡發展,確保地區環境品質,於是用法令定義「容積率」(
 基地內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與基地面積之比稱為容積率),以限制每塊地皮所能創造建築物地板總面
 積的方式,來間接限制住每個地區的人口密度。因為人是活動在建築物的地板上嘛!限制每塊地皮所
 能容納的地板總面積後,相當然爾,可以控制地區人口密度。但是有些地區土地取得成本貴,建築基
 地又不大,像台北縣市,如依法令設計每戶主建物面積當然都小小的。如果您是建商要如何將這小室
 內面積的建案賣出?
2.雨遮依法規理解,係屬非人活動的建築物,是如同「雨遮」兩字--遮雨,所以雨遮是不算在容積率
 中的。陽台是人可以活動的建築物,所以算在容積率內。而雨遮使用材質、形式與明確規範,相信您
 翻遍法規也找不到。所以鋁架、鋼架甚至是「水泥鋼筋配遮雨板」都可以吧!只要這水泥鋼筋建物沒
 有地板、沒有牆那就不是陽台了(註:此種雨遮以鋼筋水泥樑的方式適當間格排列,且樑的鋼筋是與
 主建物紮筋在一齊的。然後在這密集的樑上放上板子後,就完成雨遮的施工。您認為這種雨遮穩不穩
 呢?敢不敢在上面的板子活動?我覺得OK啦!)。
3.於是建商二次施工時,就在這種雨遮上築鋼筋地板和牆來創造不合法的室內容積。但是,這樣的建築
 方式您覺得穩不穩?其實這與正常建築方式的強度差不多啦!但這部份的成本當然由購屋者付,建商
 更是由這再裡再多賺錢。建商要賺這多出來的錢,當然要登計在建物面積上了(附屬建物部份)。
其實我有另外一個問題,是國稅局憑什麼要對雨遮面積徵房屋稅?房屋稅是可以徵收附屬建物的使用面
積,但是對有使用價值之附屬建築物。但依建築法,雨遮非人員活動場所,應屬無使用價值的建物,國
稅局憑什麼徵稅!如果說它的使用效益是遮雨,有其使用價值,故需徵稅。那一些社區設計有噴水池、
泳池的(註:噴水池有賞心樂目、陶冶身心的效益;泳池有建身效益)是不是這些附屬建物都要徵房屋
稅?鋼鋁製的雨遮呢?與水泥鋼筋製的效果一樣啊!有徵稅嗎?沒有登記在房屋所有憑證就不徵稅嗎?
我認為國稅局徵收雨遮面積房屋稅是不合法的!您認為呢?
 
回覆者:bmw 發表數:678 IP:218.167.13.* 2006-08-28 13: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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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房子,看到雨遮也要計入權狀,雨遮不過
一塊板子,又不能使用,照樣以一坪跟室內同等
價錢賣,感覺很不合理耶!不像露台,至少可以走
到露台上,算可以使用的,有沒有人可以告訴我
雨遮為什麼要算在銷售的坪數內?

有雨遮的窗戶在下雨天還可以開窗戶,降低室內溫度,節省能源,以前也有可是不多
回覆者:e哥 發表數:146 IP:218.161.14.* 2006-08-27 23: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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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房子,看到雨遮也要計入權狀,雨遮不過
一塊板子,又不能使用,照樣以一坪跟室內同等
價錢賣,感覺很不合理耶!不像露台,至少可以走
到露台上,算可以使用的,有沒有人可以告訴我
雨遮為什麼要算在銷售的坪數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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