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方小心!斡旋金糾紛 |
發表者:蟀熊一族 發表數:16 IP:218.166.76.* | 2006-06-16 14:02:44 |
//版主內容 ?>
買方小心!根據消保會的統計,每年與房屋仲介最大的問題就是斡旋金糾紛,而且這數字逐年遽增。拿我個人受害的例子,永慶房屋羅斯福路店,第一次見面才帶看一間房屋,就要求繳斡旋金10萬元,說好只是斡旋用而以,在"三天內"要求拿回斡旋金,居然被告知已經轉為訂金拿不回來,詳細一問永慶的買方意願書一旦簽了(每一格都簽),三天的審閱期自動放棄,而且斡旋金可不再詢問買主,自動轉為訂金,也就是說,斡旋金一旦付出去,就拿不回來,只能怪自己當初沒有仔細看,結論是永慶的買方意願書是很具威力的,而且完全是忽視買方的權利,幾乎是斡旋金一繳出去就拿不回來了。 |
回覆者:bmw 發表數:678 IP:218.167.19.* | 2006-06-16 14:29:38 |
閣下寫的"斡旋金轉定金部份"要有賣方所有權人的賣屋確認簽名才算斡旋成功,若無成交應該不會有要不回來的問題. | |
※ 本討論文章係由該作者擔保其合法性,不代表本網站之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