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Summit 於 :2006-06-02 12:35:28 的發言內容
## 龍山寺地下街 晶彩不玩了 ##記者陳志豪/台北報導【2006/06/02 聯合報】
龍山寺地下街聯合經營廠商晶彩世集公司昨天宣布月底退出經營,26個店鋪將由原安置戶自行經營或招商。晶彩公司強烈抨擊市場處未盡監督之責,放縱少數安置戶中傷,多項承諾跳票、還把「晶彩當凱子耍」,不得被迫退出經營。
市場處強調,該地下街由市府投入辦活動、硬體改善及商場管理費用補貼等資源已1800餘萬元,非晶彩所指放任不管。但營業層面部分,應由各店家自行努力,自負盈虧,不能全依賴市府資源,商場營運好壞,市府可提供協助,但不應負成敗責任。
晶彩公司指出,龍山寺地下街開幕以來,商場硬體、經費缺乏,及未親自經營或採聯合經營的其他安置戶,在商場中的諸多違規,甚至有違當初規畫「國際商場」的經營方式,市場處雖握有商場管理權責,但卻視而不見、放縱安置戶,才會導致商場空蕩蕩的下場。
該公司將在30日撤出經營,並於7月1日將全部裝潢與設備拆除,「將國際商場打回原形的陽春市場」。
晶彩公司協理吳長山表示,當初市場處承諾每月補貼95萬元的優惠管理費方案、以及管理費10%作為廣告宣傳費用,以及市場推廣基金200萬元等,完全沒有下文,晶彩春節後不辦活動,商場毫無宣傳可言。
此外,開幕初的活動,市場處表達會支持提報費用、晶彩代付的保全人員薪資、硬體修繕費等,事後市場處皆否認不付費,「晶彩被當成凱子」。
原晶彩與簽訂聯合經營的26家店鋪安置戶,雙方一度引起合約爭議,目前多數已達成共識,安置戶歸還保證金後,晶彩公司將不會提出告訴。
不過,接下來安置戶又得自力更生經營店舖或自行對外招商,市場處已要求安置戶在15日之前恢復店鋪經營,否則將撤銷經營店鋪資格。
市場處表示,晶彩與安置戶的合約爭議該處並未介入,晶彩對商場整體營運確實提供很大助益,但若礙於行政流程或相關法規規定,即需依程序辦理,該公司與安置戶經營理念不和及營運狀況不理想而導致全面撤場,市場處深表遺憾。
龍山寺地下街自去年9月開幕至今,短短8個月晶彩公司投資的金額超過8000萬元,如今將與商場一拍兩散,認賠退場。吳長山形容,「過程彷彿像是一場噩夢,就當作是送給萬華區一度繁榮的禮物」。26家廠商結束營業前,即日起將展開全場封拍活動,要搶便宜的民眾要趁最後一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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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3337914.shtml
假日的龍山寺其實人山人海,可是地下街上頭的公園一堆看似遊民令人卻步,不過出入上下都有電扶梯,大熱天進去吹吹冷氣在也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