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社區

臭鄰居 信義豪宅受不了【2006/04/11 聯合報】
發表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59.120.213.* 2006-04-11 08:47:48

## 臭鄰居 信義豪宅受不了 ##記者許麗珍/台北報導【2006/04/11 聯合報】

北市信義計畫區松勇路上豪宅林立,每坪動輒60至70萬,然而卻有一處髒亂的資源回收場毗鄰而居。居民多次向市府陳情,違法的資源回收場依舊存在,不滿的居民最近擬串聯向市長馬英九抗議。

都市發展局表示,信義計畫區屬於特區,依據都市計畫法訂定的信義計畫區都市計畫書,特區住宅區不能設置資源回收場,但執法上須先由直接主管機關環保局,開單處罰業者多次且拒不改善後,再由環保局行文該局進一步處罰,目前尚未接到環保局通知。

環保局則說,曾對業者依廢棄物清理法處罰一次,由於業者已改善,因此才未送交發展局處理,若民眾認為其有礙觀瞻,將要求稽查大隊再次稽查,並考慮行文發展局進一步予以處罰。

附近居民抱怨,松勇路53巷的資源回收場存在約10年,業者早上7時開始,三噸重小貨車、三輪車進出,瓶瓶罐罐噪音擾人,垃圾惡臭又沿路飄散,影響環境衛生與安寧。

住戶指出,依法資源回收場不能設在住宅區內,結果卻是這家資源回收場,緊靠「信義之星」、「冠德101」附近,有礙觀瞻,每坪動輒數十萬的豪宅,房價、居住環境都因此大受影響,博愛國小、興雅國中也在附近,學校環境衛生一併受威脅。

居民不滿地說,多次向市府陳情,環保局推給發展局,發展局又推給環保局,最近住戶、家長正串聯向馬英九抗議,希望馬管好市府團隊。

發展局強調,行政罰法實施後,規定一事不二罰,對於資源回收場此種涉及各項法令的業者,原則上應由直接主管單位環保局先處理,處理無效後,再以個案方式行文發展局,發展局再依處罰較重的都市計畫法處罰6萬至30萬元。
=========================================================
資料來源 :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3256139.shtml

回覆者:bmw 發表數:678 IP:218.167.12.* 2006-04-11 10:07:53
應該是靠信義雅翠和冠德101,和信義之星距離很遠很遠.大概影響到冠德101新成屋的賣相
※ 本討論文章係由該作者擔保其合法性,不代表本網站之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