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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林森北路)屋頂26基地台 春暉住戶喊拆【2005/12/13 聯合報】
發表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60.248.27.* 2005-12-13 14:40:06

## (台北市林森北路)屋頂26基地台 春暉住戶喊拆 ##【記者詹三源/台北報導】【2005/12/13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MEDIA/3059402-1256811.jpg
春暉大樓屋頂架設了26座大哥大基地台,居民持標語抗議。
記者陳明正/攝影

台北市林森北路、錦州街口的春暉大樓,屋頂架設了26座大哥大基地台,大樓住戶不滿其中A區的管委會擅作主張同意業者架設基地台,昨天會同議員會勘表達抗議,指稱此處是「台北市密度最高的基地台」,要求應立即拆除。

春暉大樓A區管委會主委曲克明表示,所有基地台都是業者經合法檢測及申請架設,所得也是用來支應大樓的修繕使用,如有違法,會立即拆除。

不過會勘中,電信總局代表將核准架設基地台責任推給台北市建管處,指核准前會函文地方政府的建管單位,如不合規定不會准許架設。但建管處反駁,核准權在電信總局手上,每半年才彙整件數通報市府,以往都只是行文副知而已,雙方各執一詞。

市議員林定勇昨天前往春暉大樓會勘,大樓數十位住戶手持抗議標語及張貼業者違法架設基地台的布條,質疑大樓A區管委會未經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擅自作主和大哥大業者簽約,陸陸續續在頂樓架設了26座基地台,架設密度恐怕是北市最高。

抗議的住戶指出,基地台發射的電磁波,被世界衛生組織歸類為「可能導致癌症的主因之一」,而春暉大樓基地台的密度這麼高,住戶的健康更受威脅,其中也有幾位住戶已經得了癌症。

林定勇表示,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大樓屋頂架設基地台,必須取得頂層區分所有權人同意,但此案的部分所有權人並未同意,電信總局如何核准申請,令人懷疑。

電信總局官員表示,由於春暉大樓分屬四個管委會,其中A區管委會切結已取得所有權人同意,並附有申請書,才會准許業者架設,同時也會行文地方建管單位審查。

建管處則表示,電信總局受理申請時,應一併審查相關文件,核准權在他們手上,且半年才彙整申請件數,知會地方建管單位。不過,目前北市已著手研擬基地台相關設置自治條例,並進行全市普查,只要不是架設在合法建物上的基地台,都一律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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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3059402.shtml

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60.248.27.* 2005-12-20 16:00:52
## 26座基地台罩頂 住戶哭訴 ##劉添財/台北報導(中國時報 2005.12.13)

位於林森北路與錦州街交叉路口的春暉大樓樓頂,高高掛著26座行動電話的基地台發射器,由於該大樓是住商混合大樓,儘管住戶反對,商家仍將樓頂出租給電信業者,昨日親民黨台北市議員林定勇邀集相關單位會勘,一度引發商家與住戶間的激烈衝突。

住戶代表舒贛台等人哭訴,春暉大樓是住商混合大樓只領一個建照,理應只有一個管理委員會,但現在卻有數個委員會,其中都不住在大樓的商家自組成為一個委員會,卻在未徵詢其他住戶同意下,逕自將樓頂租給電信業者設立基地台,嚴重影響住戶健康。

北市府建管處副處長黃舜銘說,屋頂設置基地台的權責屬於電信總局,地方政府無權干涉,現在市府建管處能著手的只能就設在違建上基地台拆除,其餘就要由電信總局去認定。電信總局官員說,他們都是依電信業者所提的書面資料進行審核,如果一切都符合規定,他們就會同意。

對於電信總局官員的答覆,住戶們不滿,認為他們多數頂樓住戶都不同意設基地台,業者怎麼可能拿到全部區分所有權人的同意書?因此要求電信總局拿出同意書,看看是否有人偽造文書。電信總局人員在議員及民眾強烈抗議下,同意返回辦公室調出原申請文件,了解是否不法,若涉及資料不實,會予以撤銷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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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601+11200512130026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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