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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報新聞】陽台擴建外推 明年起北市即報即拆
發表者:小牧  發表數:21 IP:59.120.39.* 2005-12-06 12:30:31

【讀報新聞】陽台擴建外推 明年起北市即報即拆
(TVBS提供)

陽台外推是寸土寸金台北市居民普遍作法,但是台北市政府說從明年元旦開始,這種做法將嚴格取締。

台北市多數居民都將陽台與室內之間的外牆打掉,擴大室內可使用面積,原本北市府彈性認定合法,但由於考慮消防救災及室內安全,因此明年元旦起將採「即報即拆,不告不拆」的處理原則。

那這樣誰還敢買預售屋!!好像90%的華廈都是這樣蓋的~~~救人喔!!

回覆者:james 發表數:45 IP:163.29.130.* 2005-12-09 10:26:03
95年1月1日起新領建造執照陽台加窗一律查報拆除


發稿單位:工務局
發稿日期:
聯絡人:
聯絡人電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建管處新聞稿
發稿單位:建管處
發稿日期:94年12月6日
聯 絡 人:主任秘書羅榮華
聯絡電話:27203821

95年1月1日起新領建造執照
陽台加窗一律查報拆除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建管處表示,基於公共安全及市容觀瞻考量,自民國95年1月1日起,新領得建造執照之建築物,未經檢討容積率,並申請建築許可者,擅自於陽台加窗者,將予以查報拆除。不過,對於94年12月31日以前所核發的建造執照,則仍依照「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第10點之規定,陽台上加裝窗戶且外牆未拆除者,暫免查報。

工務局建管處長何幼榕指出,建築物陽台係依照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所留設,部分可免計入建蔽率及容積率。內政部曾於民國63.11.20.函釋,表示僅在陽台上加裝窗戶,而未將原有外牆拆除者,可不必申請建造執照,但該函釋於民國91.9.3.經內政部公告廢止,為此,台北市也將一律禁止陽台加窗,何處長呼籲市民在購屋時,應注意自已的權益,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此外,過去曾經發生一對住在陽台加窗的老夫婦在火災發生時,無處逃生而遭大火吞噬的情形,這也是市府決定嚴格執行取締陽台加窗的原因之一。

何處長再次強調,自明年起,建築物建造執照上所載之發照日期為95年1月1日以後者,建物陽台未經檢討容積率,並申請建築許可情況下,擅自於陽台欄杆上加裝窗戶者,一律予以查報拆除。


由以上新聞稿可知
上開規定是規範建築物建造執照(注意是建照執照的發照時間 不是使用執照)上發照日期為95年1月1日以後者
換句話說
目前領有建造執照興建中之建物是不受影響的
所以廠商要搶建照的時間只有一個月的時間了
回覆者:阿哲 發表數:160 IP:203.73.170.* 2005-12-09 09:30:26
回覆 imag1 於 :2005-12-08 23:58:25 的發言內容

所以說今年發的建照的房子,即使明年或後年才把陽台加裝鐵捲門也不會被拆除囉?
是不是這樣的意思啊?

看了很多篇文

最後我的感覺也是這樣
因為很多目前正在蓋的預售屋都已經規畫好了
有的加窗有的外推
這些不大可能臨時去改了
回覆者:imag1 發表數:1145 IP:61.226.176.* 2005-12-08 23:58:25
回覆 找屋達人 於 :2005-12-07 19:42:11 的發言內容

依照:...............
北市違建認定,明年元旦將有重大改變,建物執照所載發照日期為明年元旦以後者,陽台加裝窗戶、鐵捲門、落地門窗將視為樓地板之增加行為,將一律查報拆除。

由於上述認定與現行認定標準不同,預估又會引發一波搶照潮,

...................

也就是說,因為年底前的建照不受新規定,所以才要搶照!

所以說今年發的建照的房子,即使明年或後年才把陽台加裝鐵捲門也不會被拆除囉?
是不是這樣的意思啊?
回覆者:找屋達人 發表數:167 IP:203.75.221.* 2005-12-07 19:42:11
回覆 新人 於 :2005-12-07 19:24:09 的發言內容

並不是從明年新核發建照的案子才受影響
而是現在到月底如有陽台外推的情況
要拍照存證
才ok

依照:...............
北市違建認定,明年元旦將有重大改變,建物執照所載發照日期為明年元旦以後者,陽台加裝窗戶、鐵捲門、落地門窗將視為樓地板之增加行為,將一律查報拆除。

由於上述認定與現行認定標準不同,預估又會引發一波搶照潮,

...................

也就是說,因為年底前的建照不受新規定,所以才要搶照!
回覆者:新人 發表數:28 IP:211.72.106.* 2005-12-07 19:24:09
回覆 找屋達人 於 :2005-12-07 15:45:22 的發言內容

應該只有從明年新核發建照的案子才受影響,也就是說您若是買預售屋建照是北市94建xxx, 此新規定的就還不適用,建商只要不打掉外牆,就不處罰!

中古屋部分也是!

相信明年開始,新的設計案會有不同的作法!

其實我很贊成這項做法! 因為陽台及雨遮是政府送給建商,不算入該土地的核定容積! 太多建商做太多陽台,又轉賣給消費者,謀取暴利(約1/8 總樓地板面積), 最後把責任推給購屋者,實在就是賤商!

說不定明年起,新的建案會將陽台登記到公共空間,而將雨遮登記到各戶, 二工之後,再將雨遮加上欄杆,變成陽台,但無法加上鐵窗※又不會改變消防機能,且又符合外觀設計及夏日節能的多重功能!

這樣一來,問題可以小一些!

並不是從明年新核發建照的案子才受影響
而是現在到月底如有陽台外推的情況
要拍照存證
才ok
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60.248.27.* 2005-12-07 17:00:57
話題:陽台擴建外推 明年起北市即報即拆
http://realestate.url.com.tw/index.php?func=forumbody&f_no=120229&cat_en=realestate_north2
回覆者:阿哲 發表數:160 IP:203.73.170.* 2005-12-07 16:21:36
回覆 找屋達人 於 :2005-12-07 15:45:22 的發言內容

應該只有從明年新核發建照的案子才受影響,也就是說您若是買預售屋建照是北市94建xxx, 此新規定的就還不適用,建商只要不打掉外牆,就不處罰!

中古屋部分也是!

相信明年開始,新的設計案會有不同的作法!

其實我很贊成這項做法! 因為陽台及雨遮是政府送給建商,不算入該土地的核定容積! 太多建商做太多陽台,又轉賣給消費者,謀取暴利(約1/8 總樓地板面積), 最後把責任推給購屋者,實在就是賤商!

說不定明年起,新的建案會將陽台登記到公共空間,而將雨遮登記到各戶, 二工之後,再將雨遮加上欄杆,變成陽台,但無法加上鐵窗※又不會改變消防機能,且又符合外觀設計及夏日節能的多重功能!

這樣一來,問題可以小一些!

覺得台北市政府蠻有勇氣的
敢碰這個沒人願意碰的問題

不過立意雖好但關鍵在執行力
假如真能夠對建商產生一些影響力
不要利用政府送給建商的陽台來搞鬼弄錢
那樣將來的糾紛或許可以少一點
回覆者:找屋達人 發表數:167 IP:203.75.221.* 2005-12-07 15:45:22
應該只有從明年新核發建照的案子才受影響,也就是說您若是買預售屋建照是北市94建xxx, 此新規定的就還不適用,建商只要不打掉外牆,就不處罰!

中古屋部分也是!

相信明年開始,新的設計案會有不同的作法!

其實我很贊成這項做法! 因為陽台及雨遮是政府送給建商,不算入該土地的核定容積! 太多建商做太多陽台,又轉賣給消費者,謀取暴利(約1/8 總樓地板面積), 最後把責任推給購屋者,實在就是賤商!

說不定明年起,新的建案會將陽台登記到公共空間,而將雨遮登記到各戶, 二工之後,再將雨遮加上欄杆,變成陽台,但無法加上鐵窗※又不會改變消防機能,且又符合外觀設計及夏日節能的多重功能!

這樣一來,問題可以小一些!
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60.248.27.* 2005-12-07 09:00:27
回覆 mac 於 :2005-12-06 21:50:07 的發言內容

請注意喔! 最慘的是陽台不能再加裝鐵窗!!

不知道一般的窗子算不算, 像氣密窗或是一般的推拉窗之類的...

< 轉 貼 >
話題:看著各地房價開始下跌 .............
http://realestate.url.com.tw/index.php?func=forumbody&f_no=117976&cat_en=realestate_nort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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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rayen 2005-12-06 13:06:49
本文引自於: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601+112005120600256,00.html

違建認定重大修正 明年起新建物不得加裝陽台門窗
劉添財/台北報導

北市違建認定,明年元旦將有重大改變,建物執照所載發照日期為明年元旦以後者,陽台加裝窗戶、鐵捲門、落地門窗將視為樓地板之增加行為,將一律查報拆除。

由於上述認定與現行認定標準不同,預估又會引發一波搶照潮,以免現行可視為合法設置的陽台加裝窗戶、鐵捲門、落地門窗,明年元旦就被視為違規要拆除。

北市府民國九十二年才修正「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規定,二樓以上陽台加窗或一樓陽台加設鐵捲門、落地門窗,且原有外牆未拆除者,免予查報。明年元旦的認定則推翻現行認定標準,由於影響層面甚廣,已引起台北市議員李慶元的高度重視。

李慶元表示,陽台加裝窗戶、鐵捲門、落地門窗在北市是一種普遍現象,過去就是因為認定標準不易,且執行困難,所以才放寬標準,只要原有外牆未拆除者,免予查報。明年起又要查報拆除,他認為,勢必又會引發一股民怨糾紛,屆時議員的選民服務案件一定增加,大家又要忙翻了。

李慶元昨日接到北市府轉知的上述改變之後非常憂心,認為上述決定,他事先也不知情,相信北市民眾知道的人也會非常有限,現在合法,未來不法,民眾如何服氣?尤其在取締上面,將很難認定,難道都要民眾拍照存證嗎?不然一定會有糾紛。

李慶元認為,一樓陽台不能加裝窗戶、鐵捲門、落地門窗,以北市目前治安情況,萬一因此而發生被闖空門情況,到時候可否請求國賠?這些都要進一步釐清。

因此,李慶元主張,未來有關違章建築的認定及拆除,一定要透過自治條例方式訂定,不能再以處理要點方式,便宜行事,否則法令的位階不高,法令穩定性較為不足,將非市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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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mac 發表數:212 IP:219.81.152.* 2005-12-06 21:50:07
請注意喔! 最慘的是陽台不能再加裝鐵窗!!

不知道一般的窗子算不算, 像氣密窗或是一般的推拉窗之類的...
回覆者:多多 發表數:22 IP:61.62.192.* 2005-12-06 21:11:33
我在內湖看了很多的案子.無論成屋或預售屋.幾乎每一個都是二次施工陽台外推.法令如果嚴格執行.是否表示大家都不要買房子了?? 如果買了.運氣不好被查拆.也只能認了??
回覆者:jackchan 發表數:106 IP:61.218.75.* 2005-12-06 13:34:30
請看台北市工務局網站,只要申請增建職照就可以加設窗戶
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60.248.27.* 2005-12-06 12:49:31
話題:陽台外推的建案有........
http://realestate.url.com.tw/index.php?func=forumbody&f_no=100328&cat_en=decoration

搜尋字串:陽台
http://realestate.url.com.tw/index.php?boardclass=&query_key=%B6%A7%A5x&func=search&q_type=subject
回覆者:窗外有藍天 發表數:349 IP:203.73.170.* 2005-12-06 12:46:01
回覆 小牧 於 :2005-12-06 12:30:31 的發言內容

【讀報新聞】陽台擴建外推 明年起北市即報即拆
(TVBS提供)

陽台外推是寸土寸金台北市居民普遍作法,但是台北市政府說從明年元旦開始,這種做法將嚴格取締。

台北市多數居民都將陽台與室內之間的外牆打掉,擴大室內可使用面積,原本北市府彈性認定合法,但由於考慮消防救災及室內安全,因此明年元旦起將採「即報即拆,不告不拆」的處理原則。

那這樣誰還敢買預售屋!!好像90%的華廈都是這樣蓋的~~~救人喔!!

不只預售屋
成屋也是這樣啊

成屋的話連原來的陽台線在哪也都不知道呢
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60.248.27.* 2005-12-06 12:42:31
## 住宅陽台外推 北市民明年起即報即拆 ##記者馮復華/台北報導 12/06 04:06

把建築物原有牆面打掉,讓陽台可向外「推」出去,室內空間隨之變大,這是台北民眾面對寸土寸金房價的普遍作法,但這種擅自擴建的行為將從明年元旦起被嚴格取締。

@ 建商外推 將不發給執照 @

除既有陽台違建(84年之前違建不處理)即報即拆外,明年元旦起,新申請使用執照的新落成建築,台北市工務局更將主動調查,若發現建商已將陽台外推,將不發給使用執照,若在調查前已發給,也將直接強制拆除。

且新領使用執照者將被列管一年,也就是說,若95年元旦領照,在96年元旦前所有增建行為,都可能被建管處主動查獲並要求拆除。這是北市出現陽台整建30多年來,市府最嚴厲管制及查察行動,既有陽台違建幾乎到處可見,建管處採「即報即拆,不告不拆」的處理原則,多位議員及里長憂心基層可能會因這類檢舉搞得鄰里間糾紛不斷。

@ 政策緊縮 議員恐忙協調 @

這項緊縮政策也引起多位市議員關切,因為內政部原來認定,在陽台加裝一道玻璃帷幕,或在陽台外側加設八角窗以遮雨,避免晾曬的衣服被雨水打溼等,都不算違建。

而多數民眾直接把陽台與室內之間的外牆打掉,擴大室內可用的面積,多年來北市也彈性認定,只要原有外牆未拆除者,不會要求拆除加裝窗戶,因此元旦後新法突然實施,有議員形容「青天霹靂,明年除忙選舉外,最大業務一定就是幫忙協調陽台違建。」

@ 排序拆除 反易衍生弊端 @

也有議員私下表示,北市50萬戶、上萬棟建築,幾乎家家陽台外推,人力有限的建管處一面要主動查新建築,又要明快處理遭檢舉陽台,如何區分拆除先後順序?最後又變成比較哪家陽台主人有勢力,建商更會花錢疏通,反成易衍生弊端,成為貓空、行義路違建外,台北市最新的議員勢力競技場。

內政部營建署日前行文廢止容許陽台加裝的行政命令,台北市工務局長陳威仁表示,依據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陽台外推之後,不論陽台與室內間的牆壁是否拆除,都屬於違章建築,將即報即拆。

@ 加裝鐵窗 仍視為違建 @

工務局表示,近年房價高漲,民眾直接把外牆拆掉,把室內空間「外推」原有陽台位置,已使「防雨所以加裝陽台窗」的行為變質,且違反都市計畫法和建築法,因此才修正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嚴格查堵會危急室內安全及消防救災的陽台類違建。

工務局表示,也曾考慮基於安全,全面開放陽台加有逃生口的鐵窗,但在一年前天母發生住在陽台加窗建築內的一對老夫妻,因火災無處逃生活活燒死後,消防局力主不應開放,因此加裝鐵窗也仍視為即報即拆的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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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http://yam.udn.com/yamnews/daily/30462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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