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社區

住在臺灣真得很痛苦(新莊愛樂)
發表者:cds  發表數:38 IP:220.135.58.* 2005-10-07 09:17:37

剛買的房屋
大樓幹事委員們,以為是在當官,還聘樓管來修理應付不聽話的住戶!!!(我就要拿管理費錢給它做事讓我受氣嗎?!)
一.
汽車每月收400元管理費(住戶自購車位)機車強 制只能停地下室每月收300元管理費(買屋就說明了!!當地下室油庫阿!,機車要管理費??有這理嗎?那平時繳的管理費跑去哪??
二.
大樓管理公告第四台有線電視不管住戶是否安裝與否
都需繳納1500元安裝費.(請問人權在哪?天理在哪?難到只有有錢人才能住的安心嗎?我看乾脆訪客來時也來收取清潔費算了!!!使用者付費來臨要跟我說話也要收費哦?臺灣政府向百姓收的納稅錢永遠不夠用,也來這樣好了;只要是走在政府的地就要收路費清潔費??這樣可以了吧!!~~~~~~~~~~~~~~~~~~~~~

回覆者:imag1 發表數:1145 IP:220.135.34.* 2005-10-08 10:55:09
不看第四台還要繳安裝費有些不合理....
回覆者:孔雀大明王轉世 發表數:260 IP:218.167.13.* 2005-10-07 18:10:56
機車管理費都是收100的,收300似乎太貴了
我在台北也才100
回覆者:BOBO 發表數:91 IP:61.222.243.* 2005-10-07 14:08:27
回覆 cds 於 :2005-10-07 12:50:35 的發言內容

引言~~從你以住該大樓很痛苦
標題竟下到住臺灣很痛苦
從你這句回應就知你是臺灣之恥~!!對不起囉重話一句望你擔起!!
臺灣如此之小,一切不從基礎看起那臺灣是好不起來~
一些投機份子就從小百姓的民生利益開使壓榨~反正小老百姓小錢小事也就不理不爭!!這就是活在臺灣的苦~~

1.我也覺得你的標題很扯,你應該說是住愛樂很痛苦或住大樓很痛苦,干台灣什麼事?按照你的痛苦,在台灣只要你去住公寓或透天,就不會痛苦。這樣也會被你說成是台灣之恥?
2.你若懷疑有投機份子在壓榨你這種小老百姓,那你就不要當小老百姓啊,沒人阻止你去選委員吧?我要說的就是希望你能多參與社區公共事務,楊梅電梯摔死小孩的事,若你以為只是因為有人不交管理費而已,那你看到的還是只有表面,真正的原因每個人漠不關心,連管委會都運作不起來。我要說的只是,多關心,多參與,你也不會投訴無門。
3.真正文不對題的人是你吧?幹嘛在台北市討論區談你的新莊愛樂啊
回覆者:fionwe1 發表數: IP:61.230.53.* 2005-10-07 13:29:08
我當過管委會委員,真的很辛苦,又是無給職.
不要小看,大樓管理就像一個公司管理,什麼
事都有(我一點都不想當管委,只要乖乖繳錢
就好,事情讓別人去做;不過,真的有聽說有
的社區管委污錢的,所以,對於委員的評選還
是很重要的,不要敷衍了事ㄛ!)
過去我住的大樓,機車位是不收管理費的,因
為機車位屬公設部份,非個人產權, 除非你
的權狀裡機車位同汽車一樣獨立產權,否則已計
入你的房屋權狀計算的,我認為不該再繳一次
機車位管理費
回覆者:cds 發表數:38 IP:220.135.58.* 2005-10-07 13:00:07
前面的話都認同但你舉例楊梅電梯事件似乎會勿導我是個東西壞了不修的(凍酸)人吧?!與主題不對題吧?
回覆者:cds 發表數:38 IP:220.135.58.* 2005-10-07 12:50:35
引言~~從你以住該大樓很痛苦
標題竟下到住臺灣很痛苦
從你這句回應就知你是臺灣之恥~!!對不起囉重話一句望你擔起!!
臺灣如此之小,一切不從基礎看起那臺灣是好不起來~
一些投機份子就從小百姓的民生利益開使壓榨~反正小老百姓小錢小事也就不理不爭!!這就是活在臺灣的苦~~
回覆者:cds 發表數:38 IP:220.135.58.* 2005-10-07 12:39:11
請問每個月收100元是合理的嗎?
回覆者:james 發表數:45 IP:163.29.130.* 2005-10-07 11:10:09
在臺灣
所有管委會的運作都是如此
除非前開規定沒有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
是個人決定的
不然
大家都應該要遵守
從你以住該大樓很痛苦
標題竟下到住臺灣很痛苦
我認為
是不是你沒參與會議就冒然認為不合理
住集合住宅就是有這點不好
當絕大住戶決議事項有少部分住戶不同意也拒不遵守時
問題就開始了
一群不同的人
住在同一棟大樓
如果大家沒有忍讓之心
真的不適合住公寓
尤其是有很多人住的大樓公寓
回覆者:蝸牛一族 發表數:1 IP:210.65.160.* 2005-10-07 10:46:04
我遇到的案子機車管理費都是收100的,收300似乎太貴了一點,其他的我覺得都還合理~
回覆者:bmw 發表數:678 IP:218.167.17.* 2005-10-07 10:08:09
第一項是合理的,第二項有變像圖利廠商之嫌.應在住戶大會召開時推翻之.敝社區也只有裝第四台住戶才要付費
回覆者:BOBO 發表數:91 IP:211.23.60.* 2005-10-07 09:41:35
除了機車管理費貴了點外,我不覺得有什麼不合理啊
住大樓就是這樣,從你的問題我可以理解,你過去一定是住公寓,用公寓的想法來住大樓,你當然凡事不爽。
解決這個不爽,最好的方法就是加入管委會,不當主委,當個委員也不錯。只有自己當家才會知道當家的辛苦,也不要以為繳管理費被樓管管有什麼了不起,每一戶不都是要繳管理費嗎?你若要樓管聽話,就是去當委員,他就會聽你的了。
參與才是社區管理的成功之道,不願參與而選擇當一個好的被領導者,也是不錯。最怕就是又不願參與,又不想被領導。
各項費用貴或便宜,只要參與,都可以討論,不想參與也可以像委員反應,凡事都有他的遊戲規則。
楊梅某大樓社區電梯不修,摔死小女生,全體住戶被起訴的案例,大家可有思考過,一個好好的社區怎會變成這樣?
※ 本討論文章係由該作者擔保其合法性,不代表本網站之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