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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特拉賠償案 馬英九:依法支付應付款項 (中央社)
發表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219.80.32.* 2005-08-17 21:46:04

# 馬特拉賠償案 馬英九:依法支付應付款項 #
(中央社記者陳妍君台北2005年 8月17日電)(21:17:42)
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與法商馬特拉公司因捷運木柵線工程延誤款訴訟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去年判決捷運局敗訴;全案經提出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上訴,判決捷運局敗訴定讞。
台北市長馬英九今天表示,訴訟已定讞,市府將依法支付應付的款項。
馬英九主持北市大同區區政說明會後受訪指出,馬特拉案總賠償金額新台幣20億8000多萬元中,一部分過去已編預算,還沒有的部分,捷運局將設法籌措。
另外,媒體詢問身兼國民黨主席當選人的馬英九,檢方今天宣告三一九槍擊案結案,他有什麼看法?接任黨主席後,是否要求三一九槍擊案應繼續追下去?馬英九說,他希望先進一步了解案情,請教專家後再做出評論,「基本上如果大家都滿意,當然就不需要再追下去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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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http://tw.stock.yahoo.com/xp/20050817/49/221015715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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