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宅資格]何謂家庭收入 |
發表者:電行鳥 發表數:7 IP:203.203.0.* | 2005-08-09 11:57:26 |
//版主內容 ?>
請問北市國宅資格中第四條中的家庭收入是指戶籍內成員的總收入,還是包含你直系親屬的收入?感覺有點模糊耶...像我戶籍只有我自己跟我妹妹(兩人申報收入不破30萬),而房子是我爸的(我父母在另一戶籍),那麼以我的戶籍去申請,可以過關嗎? |
回覆者:kyplin1 發表數:13 IP:163.28.33.* | 2005-09-15 15:48:20 |
你的狀況目前仍無法申請國宅,除非你現在結婚並且將配偶登記在同一戶籍(但是你父母有房子,千萬不可登記進來),那你就可以申請國宅了!<===自己的經驗,我現在就住南港國宅。 | |
回覆者:未設定 發表數:101 IP:192.193.164.* | 2005-08-17 16:48:21 |
只要你的父母名下有住宅 不管你的戶籍是和父或母在一起 都不符申請規則 國宅資格第三條可以這樣解讀 (戶籍內之直系親屬)以及(戶籍內直系親屬其配偶)均無自用住宅... |
|
回覆者:Nathan 發表數:7 IP:61.222.141.* | 2005-08-17 15:58:53 |
國宅資格第三條: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者。 以下情況符合本條規定嗎? 父---名下有住宅 母---名下無住宅 我---名下無住宅,未婚 父母有婚姻關係(也就是沒有離婚),我與母親遷出原戶籍,另設一戶口 請問符合本條規定嗎? |
|
回覆者:vct 發表數:28 IP:58.86.128.* | 2005-08-12 12:14:47 |
直系血親.在法律上解釋是:1.從己身所出[子女.孫…].2.己身所從出[父母.祖父母…] 故兄弟姐妹是~旁系 “另一半”則不分直旁系.直接叫~配偶....配偶的親戚叫~姻親 我看很清楚ㄚ............ |
|
回覆者:liucarolin 發表數:47 IP:210.241.231.* | 2005-08-12 08:51:14 |
回覆 電行鳥 於 :2005-08-12 07:46:24 的發言內容
兄弟姐妹是旁系喔可是它真的說明的很不清楚,希望在條款方面能夠更詳細... 只有你本人的父母及子女算直系親屬 |
|
回覆者:電行鳥 發表數:7 IP:203.203.0.* | 2005-08-12 07:46:24 |
可是它真的說明的很不清楚,希望在條款方面能夠更詳細... 因為直系親屬不就是包含父/母/兄/弟/姊/妹嗎?為何不直說是父母? |
|
回覆者:vct 發表數:28 IP:58.86.128.* | 2005-08-10 11:34:38 |
沒配偶者.要與父母同一戶籍.或滿40歲… ***************************************** 符合國宅承購資格者應具備下列各目之條件: 1.年滿20歲,在本市設有戶籍者。 2.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或有配偶者。 3.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者。 4.符合行政院公告之收入較低家庭標準者(94年度收入較低家庭標準為140萬元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受前項第二款之限制: •(1)年滿40歲無配偶者。 •(2)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且均無自有住宅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 |
|
回覆者:電行鳥 發表數:7 IP:203.203.0.* | 2005-08-09 23:53:04 |
台北市國宅資格第二條 2.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或有配偶者。 所以不用強制有配偶吧? |
|
回覆者:chiahui 發表數:30 IP:210.192.165.* | 2005-08-09 18:42:00 |
買國宅ㄧ定要有配偶喔.... 家庭收入是指夫妻倆人有報稅的收入啦... 若是小孩子有打工,有收到扣繳憑單(也就是小孩子的老闆有幫他報稅)也算家庭收入 |
|
回覆者:vct 發表數:28 IP:58.86.128.* | 2005-08-09 18:24:54 |
資格之一""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或有配偶者"" 你有配偶嗎??配偶有在戶籍內嗎??還是已滿40歲???如果沒有...沒得玩了. |
|
※ 本討論文章係由該作者擔保其合法性,不代表本網站之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