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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日起 廣告車 北市道路全面禁停 #
記者馮復華/台北報導【2005/07/28 聯合報】
8月1日起,街頭巷尾停車位被遊動廣告車長期霸占的景象,將有大幅改變,台北市交通局昨天決議,除了周一至周五全市道路及巷弄禁止遊動廣告車停放外,一旦發現有廣告車違停,警方在2小時內開單並完成拖吊。
台北市交通局昨天局務會議中,再度討論即將實施的遊動廣告車禁停政策,由於民眾強烈反映,指遊動廣告車在平日蒙上白布便成為普通車,久停不動,要求交通局應強力取締、全面拖吊。
台北市長信箱接獲的民眾陳情,講到遊動廣告車占據羅斯福路5段、建國南路2段、信安街及和平西路3段、東豐街,少則3周多則1年未見取締,甚至廣告許可證已過期半年等情形,交通局也宣示在8月1日前,全市巡邏一次,違規廣告車將拖吊並取消廣告許可證。
交通局長林志盈表示,8月起,上班日全面禁止遊動廣告車輛停放北市道路,另為防堵業者投機轉入社區,停放在巷道內的遊動廣告車也一律拖吊,若巷道狹小,拖吊車開不進去,依法連續告發,每2小時開單1次。
北市交通局表示,8月1日起,北市的停車收費員若看到遊動廣告車霸占市區車位,將不再開收費單,立刻通報北市交通大隊並記錄通報時間,且交通大隊須在2小時內完成拖吊。
8月1日起,全市所有路段均禁止遊動廣告車輛停放,管制時間為每日上午7時至下午9時,國定例假日除外,自新政策6月底宣布後,遊動廣告車申請的廣告執照數量已驟減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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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28121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