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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死性不改?新第來亨12度被罰
發表者:echo74  發表數:5 IP:140.124.85.* 2005-06-16 12:19:59

死性不改?新第來亨12度被罰 公平會:將影響商譽
記者胡秀珠/台北報導 2005-06-16 11:54

公平交易委員會16日表示,居大建設公司在銷售「寶鑽新第」(新第來亨建築NO.61)建物廣告上,在夾層設計部份虛偽不實並引人錯誤之表示,同時,在購屋人簽署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後,未及時交付契約書予購屋人,公平會處以160萬元罰鍰。由於第來亨系列已是第12次被罰,公平會無奈地表示,公平會的處份除了會影響該公司商譽外,也可以作為未來產生交易糾紛時,消費者以判決作為憑證之用。

根據公平會統計,自83年9月以來,近十年間,第來亨系列共換了包括今第、正第、展望、達立、居大等多家建設公司,但夾層設計廣告不實的情況都沒有改善,共遭公平會處份高達12次,加計這一次,共處罰金已達745萬元。

由於第來亨系列換了不同建設公司,一犯再犯,公然挑戰公權力,公平會表示,除了加重罰金,由120萬元加重至160萬元外,公平會一再處份,也嚴重影響公司商譽,另一方面,若有消費者與建商產生交易糾紛,消費者可以公平會的判決作為控告之依據。

公平會表示,此案「寶鑽新第」(新第來亨建築NO.61)建物廣告之文字案稿載明「總價578萬 自備69萬辦公書房+主臥房+和室+客廳」及「總價708萬 自備84萬辦公書房+大主臥房+禪坐和室+採光客廳+採光玄關+露台」,並有樓中樓樣品屋圖片,而居大公司在預售階段時即以繪製有上、下層圖示之傢俱配置參考圖輔作施作夾層設計向購屋人說明,而於取得使用執照後,雖未再使用前揭傢俱配置參考圖,然仍以帶領購屋人參觀有上、下層裝潢設計之完工待售實品屋。

同時,經公平會了解,此一建案未經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核准設計施作夾層,倘擅自增建夾層,也違反建築法相關規定。

公平交易委員會並發現,購屋人與居大公司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後,居大公司隨即表示在未付清「簽約款」前(即貸款金額以外之餘額)由該公司保管該契約書,或以購屋人未付清價金為由拒絕讓其攜回契約書。居大公司以暫代保管該契約書為由,要求購屋人須再給付一定金額後(依情形為定金以外之餘額或定金與貸款金額以外之金額),才將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交付予購屋人,不但可藉已取得部分房屋價金之優勢,迫使購屋人儘快自動繳交定金以外之餘款,並使購屋人於交付該筆金額前礙難行使權利。

公平會說,居大公司以其交易上優勢地位,利用購屋人在交易上相對弱勢地位,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

回覆者:king 發表數:1962 IP:218.165.223.* 2005-06-16 23:21:28
商譽?對那些會做出這些事ㄉ建商而言,啥是商譽呀!會重商譽ㄉ建商,原則上不會還讓消費者po到這裡來,或者投訴給媒體,那還算是重視商譽嗎?
有ㄉ也不管你po,要po儘管po,那又算什麼呢?商譽,ㄏㄏ...廣告用詞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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