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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蛋甄審委員爆料 市府疑護航【2005/06/15 聯合報】
發表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203.70.28.* 2005-06-15 08:51:15

< 巨蛋甄審委員爆料 市府疑護航 >
記者馮復華、楊金嚴/台北報導【2005/06/15 聯合報】
台北市政府巨蛋甄審委員會,下月5日將表決遠雄新團隊是否能承包台北巨蛋工程,有甄審會委員昨天爆料指出,甄審會在之前兩次會議中,有不少委員質疑遠雄集團在變更合作成員團隊後,資格已不符,應直接廢標重新開標,卻有市府首長為全案「護航」,讓遠雄不斷延長補件資格,使巨蛋招標案懸而未決,今年8月無法動土。
甄審會主席市府財政局長李述德否認有主導會議情形,他強調甄審會有17個委員,8個是市府官員,9個是府外學者,都獨立行使職權,沒有誰能指揮誰。若他真有委員所指控主持會議霸道、不公正,早就有人爆料,怎會等這麼久。整個過程都依法處理,且全程有錄影、錄音,待告一段落,可供外界檢視。
遠雄集團巨蛋案發言人周百濤指出,對巨蛋案被質疑的相關問題,他們已將資料送市府和甄審會,但依法他們不能對外多說什麼。外界不少質疑和引用數據與實際情形有出入,依法在審議中他們無法對外發言,特定人卻一直對外放話,對遠雄集團並不公平。
這名委員爆料指出,巨蛋案在遠雄變更合作團隊後,新團隊資格在元月31日和上月23日會議中,2度被巨蛋甄審委員會打回票,過半數委員也曾在會中發言質疑新團隊的資格,甚至認為應該重新招標,但是這些發言,最後都未見諸會議記錄。
爆料委員指出,今年元月31日會議中,本來預定以投票方式決定遠雄新團隊是否符合資格,若委員超過半數反對則廢標重來,當時府外委員相繼發言,表示遠雄新團隊不符投標資格,應重新招標,但主席李述德並未要求投票,轉而要求廠商補件後再開會。
這委員說,上月23日委員會中,李述德要求表決投資人資格,當時有委員便發言反對,表示遠雄並不符合投標資格,2名府外委員及府內3名官員也相繼表達反對,會議再度順延。
一名府外學者委員昨天證實,會議過程的確和市府宣稱結論有落差;他說,元月分會議後,市府對外表示委員已同意遠雄變更新團隊,只要求遠雄補齊新協力廠商資格證明文件,根本與會中討論過程不符,質疑市府有意欺瞞。
據與會多名官員和學者表示,兩次會中的確有多名委員反對表決,會中委員主要分為兩派,一派認為不能給遠雄「補考」,應重新招標,一派則認為應再給遠雄機會說明新團隊資格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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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27336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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