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建築新法上路,跟大家討論一下未來的居住環境樣子? |
發表者:老鼠 發表數:80 IP:61.228.109.* | 2005-06-09 14:5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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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一日起,建築法、建築技術規則將有四大建築法規相關條文新上路,包括八樓以上大樓至少需有兩座安全梯直通避難層等。 |
回覆者:東湖掃地僧 發表數:669 IP:59.112.210.* | 2005-09-25 14:33:49 |
回覆 老鼠 於 :2005-06-13 09:12:39 的發言內容
那是因為新加坡人婚喪喜慶還是習慣搭棚,回覆樓下的 都是在一樓挑空搭起來就五子哭墓了, 就像我們搭在小巷子那樣。 一般屋村幾乎每天一樓都有「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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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老鼠 發表數:80 IP:61.228.116.* | 2005-09-23 16:14:21 |
回覆者:老鼠 發表數:80 IP:61.228.116.* | 2005-09-23 16:13:53 |
好就沒進來灌灌水了 看來大家都沒啥建築法令的問題了 看來大大們已經有點了解自身權益 但在這裡也建議來看看 有啥法令 就有啥居住型態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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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老鼠 發表數:80 IP:61.228.108.* | 2005-06-13 09:12:39 |
回覆樓下的 先前在某個電視台介紹新加坡的國宅還是XX住宅,它們的建築型態是地面層都是開放空間,不作住宅使用,不是挑空,就是結合綠帶作休憩空間,2F以上才作住宅使用. 這樣的居住環境是不錯的,私密與公共分離,壹樓有更大的休憩空間, 然而依照7.1日建築新法上路後,應該有越來越多的建築物會坐下來,就是為了減少公設面積,住宅單元必須規劃在ㄧ樓,如此公共空間範圍縮小,品質必定降低,避免機車停放壹樓改裝為公設空間的立意雖好,但是否有思考怎樣的生活環境適合ㄧ般人民才是官員立法的旨意, 因為規定越仔細的法律,建築物規劃越没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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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54 IP:219.80.32.* | 2005-06-12 10:51:15 |
< 新法牽動設計 推案延延延 > ■ 記者鄭育容/專題報導【2005/06/11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MEDIA/2726356-1105872.JPG 7月1日生效的建管新法規,限制住宅的機車停車位,必須設於地下室,不能再設計在地上樓層。 本報系資料照片 受到新增建管法規影響,北市房地產市場推案嚴重延後,業界估計約有100多宗個案、近400億元推案規模受牽連,眾多個案因應新法修改設計,使得請照時間延後整整3個月,這讓推案時間,都擠到了今年下半年。 第二季以來建商申請建築執照得要費心等待,由於新法規牽動建築設計,讓原訂推案建商擠在一塊請照,建管機關受理應接不暇,急著推案的業者也只能「排排站,等著吃果果」,請照苦候一季,打亂年度推案步調,促使下半年市場推案更擁擠。 新法規中,有關機車位設置配比較受爭議,信義房屋代銷部協理唐文華表示,由於部分建商違規將法定停車位另作他用,市府因而規定停車位須設於地下室,而且機車停車位數量配比太高,不符住戶實際使用情況,徒增建案規畫困擾甚至浪費空間。 業者表示,按照既定法規,新大樓配置機車位數量每戶為1.2到3個停車位,機車位與汽車位的配置比為2.5:1,對照北市居民使用機車比例不高,停車位的設置規定不合時宜。 華固建設執行副總洪嘉昇表示,地下室開挖有其難度和限制,機車位的實際需求不若法定規定的數量,建管機關已有檢討的考量,不過,有關8樓建築以上須設置雙梯的規定,則又對基地面積百來坪的小建案形成障礙,寸土寸金的北市,地塊取得愈趨困難,8樓建築雙梯的規定縮小建築容積,讓不少小建案得重新修改空間規劃,多少也造成請照、推案延遲。 =============================================== 資料來源 : http://udn.com/NEWS/STOCK/STO10/2726356.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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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54 IP:219.80.32.* | 2005-06-12 10:42:55 |
< 七一新法 虛坪變多了 > ■ 記者鄭育容/專題報導 【2005/06/11 聯合報】 http://realestate.url.com.tw/subject_view.html?main_node=1&cat_no=1&f_no=118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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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劍子仙跡 發表數:120 IP:59.121.214.* | 2005-06-10 23:28:17 |
一、地政登記規則訂定面積可登記到牆外皮,建築法令採取牆心至牆心計算面積。建商當然依法登記到牆外皮,因為那些也是要花錢蓋,且日後轉賣也是依權狀面積計算並無相抵處。 二、為何公設面積不能像車位一樣另外計價?一般國宅的車位全部計入公設由客戶持分再抽籤使用,如此不但公設增加且總價也跟者拉高。因此一般建商會採取車位另外計價降低公設及總銷,且一般車位也不夠一戶一車位,因此使用者付費購買很合理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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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老鼠 發表數:80 IP:61.228.98.* | 2005-06-10 08:50:16 |
回覆 bacon 於 :2005-06-09 19:44:12 的發言內容
是沒錯假設外牆厚15cm,則計算到牆心和牆外緣差別只有7.5公分,0.075公尺,計算尺寸單位為平方公尺,小數點後兩位四捨五入 但當一層樓四戶 樓高十二層的建物一起污起來 應該也有個十來坪 地段好的30萬/坪 銷售肯定多賺500萬以上 另外回覆SUMMIT大大 購屋坪數將像一般吃到飽的餐廳 會去分魚肉和青菜的價錢嗎 因為就是一個價 祇市價高或價低而已 另外就營建成本而言 應該是公設大廳會比較高才對(猜側) 未來實在很難買不到35%左右公設新屋了 所在造這樣未來的居住形式 目前或中估的雙拼房子會漲價 可以考慮考慮投資購買(錢存不夠) 所以就看看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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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bacon 發表數:1112 IP:220.137.71.* | 2005-06-09 19:44:12 |
回覆 老鼠 於 :2005-06-09 17:29:15 的發言內容
假設外牆厚15cm,則計算到牆心和牆外緣差別只有7.5公分,0.075公尺,計算尺寸單位為平方公尺,小數點後兩位四捨五入為什麼"公設"和"實坪"不能用不同的標準分開談... 一般的消費者確實是量不出來的 不過可以污的也有限就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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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bacon 發表數:1112 IP:220.137.71.* | 2005-06-09 19:38:06 |
回覆 ROGER_LEE 於 :2005-06-09 17:07:26 的發言內容
呵呵地段一樣好如果同樣價錢的話 所以還是要看地段 這種成見可以休矣 您不喜歡國宅不代表所有人都不喜歡國宅 北市某些國宅的地段還遠勝豪宅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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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54 IP:203.70.28.* | 2005-06-09 17:34:38 |
回覆 老鼠 於 :2005-06-09 17:29:15 的發言內容
謝謝老鼠大大的"開釋"...為什麼"公設"和"實坪"不能用不同的標準分開談... 還有大大願意補充說明的嗎??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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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找屋達人 發表數:167 IP:203.75.221.* | 2005-06-09 17:33:43 |
回覆 老鼠 於 :2005-06-09 17:29:15 的發言內容
如何知道建商會計算到牆外面線?為什麼"公設"和"實坪"不能用不同的標準分開談... 合約書應該記載這些嗎? 通常建照申請時,坪數就應該決定了, 難不成代銷(或建商)的算法與建築師算法可以有所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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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老鼠 發表數:80 IP:61.228.109.* | 2005-06-09 17:29:15 |
回覆 Summit 於 :2005-06-09 16:29:06 的發言內容
為什麼"公設"和"實坪"不能用不同的標準分開談...我跟"找屋達人"大大有一樣的想法... 我想者樣問問地政登記當初的制度 本人實在無法說明 另外在未來建築解決之道 應該是篇可以討論的論文 實在非在下之所能 況且小的只是入行三四年能為這樣子的建築生態發聲實在苗小 所以僅能提供小小意見 另外透露小小消息 建照面積是計算的牆中心 不肖奸商會計算到牆外面線 所以購屋要小心 別作冤大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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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ROGER_LEE 發表數:239 IP:220.229.35.* | 2005-06-09 17:07:26 |
回覆 bacon 於 :2005-06-09 15:39:29 的發言內容
地段一樣好如果同樣價錢的話在下是您的建築師同行 會有人去買國宅嗎? 至少鄰居有差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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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54 IP:203.70.28.* | 2005-06-09 16:29:06 |
回覆 找屋達人 於 :2005-06-09 15:48:44 的發言內容
我跟"找屋達人"大大有一樣的想法...倘若是設計師您自己要住, 請問您如何解決降低公設比於30以下,同時又能維持物理環境品質? 建築設計師應該要有這樣的職志才對... 若能多方面兼顧不是更能讓建案熱賣嗎~~ 若能在這點上找到解決之道可以算是"發明"或是"創新"吧~~就算是"改良"也是算造福人群啊~ 找到解決之道後應該可以去申請專利吧~~~ === 另外我有個疑問.... "建物謄本資料"中有分(A)建物總登記坪數及(B)土地登記坪數... 而"建物總登記坪數"一般分為 (1)主附屬建物(陽台,平台,露台,電樓梯間,夾層,其他) (2)共同使用 (3)地下室...(含車位) 為什麼買新屋時這些坪數不能分開算嗎?? 既然"車位"都可以用不同標準來談價格了.. 為什麼"公設"和"實坪"不能用不同的標準分開談... 請各位專業的大大幫忙解惑..謝謝~~ [IMG]09[/I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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