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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公車捷運將取代輕軌電車
發表者:vb  發表數:95 IP:211.23.68.* 2005-05-09 08:44:46

行政院基於財政及客源考量,決定改以公車捷運系統(BRT)替代於各縣市計畫興建的輕軌電車計畫,並選高鐵嘉義車站聯外系統做為全台第一個示範計畫,預定今年底正式上路,未來將全面擴及中小型都巿,取代成本偏高的捷運輕軌電車系統。

交通部官員表示,公車捷運系統造價僅輕軌電車的二十分之一,但運量卻可達200多人,在美、加、德、法、義、日等國,早已普遍使用,該計畫並獲行政院、經建會審查通過,交通部日前也函文公路總局,近期將公告徵求民間業者申請建置、營運。

據指出,政策決定以BRT替代輕軌電車後,除已核定與預算補助的高雄臨港輕軌捷運線得以繼續執行外,研擬中的基隆巿、台北市社子島、嘉義縣巿、台南縣巿和墾丁觀光輕軌電車等建設計畫,若地方政府仍決定興建,建設經費用將由地方自行籌措,中央不給予補助。

高鐵局指出,全台第一條公車捷運系統總長29.65 公里,路線共分三條,包括「主線」從高鐵嘉義太保站到台鐵嘉義站,長約15.71公里,沿線設置八個車站。

另外,「嘉義縣治銜接線」是自高鐵嘉義站起至朴子嘉義縣體育館,全長9.22公里,沿線設置四站;「嘉義市區銜接線」,從台鐵嘉義後站起至嘉義公園,長4.72公里,沿線也是設置四站。

三條路線16個車站,車程約30分鐘,平均時速可達68公里,速度不下於輕軌電車系統,而且公車捷運轉彎操控性能佳,不致因路幅狹小與車身過長,不易行駛。

公車捷運系統型式包括「BRT專用道及公車專用道」、「候車站台」、「號誌連鎖及優先號誌」、「公車動態資訊系統」、「低底盤公車」等,總建設經費為6億餘元,政府將負擔1.615億元,其餘由取得路線營運權的客運業者負責。

高鐵局指出,高鐵嘉義站的聯外道路,已預留雙向各一個專用車道供公車捷運系統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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