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新聞] 關於新聞報導中一樓停車位二次施工為公設的問題 |
發表者:裝潢嗎 ? 發表數:37 IP:210.202.118.* | 2005-03-08 12:4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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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今天中午新聞的報導, 台北市有個建案(有沒人知道是哪一個案子?)完工後未依當時約定, 將一樓停車位改建為公設, 居民轉為向民意代表陳情, 找來了建管處的官員, 不過建管處官員的回答是建商完全依圖施工, 並無不當,亦無法可管... |
回覆者:sn7166 發表數:26 IP:220.130.173.* | 2005-03-08 16:12:32 |
我不是很懂.停車位變成公設的問題在哪邊?是不是去妨礙到本來以為可以停車的人? | |
回覆者:kkao 發表數:193 IP:61.228.79.* | 2005-03-08 15:20:02 |
以下是時報新聞原文: 【時報-記者王妍文台北報導】皇翔(2545)維也納建案傳出鄰損、廣告圖案與建照平面圖不符的糾紛,造成使用執照取得腳步向後遞延,維也納案總銷12億至13億元,去年已相繼認列,原先預定94年元月開始交屋,不過因建照變更而使申請的使用執照遲遲無法取得。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及費鴻泰今日上午指控,皇翔推出的「皇翔維也納」個案,因施工造成鄰損,且該案停車位採用容積獎勵條例,增加建築物容積率,但卻將停車位變更為公共設施,有明顯違法動作,並涉及廣告不實,並要求市府在建設公司未弭平與消費者糾紛、解決鄰損戶權益爭議前暫時不得發放使用執照。針對市議會今日的指控,皇翔也發出聲明指出,該案經建築師設計、監造,完全按主管機關核准按圖施工,並無違法,一樓汽、機車停車位變更為迎賓大廳、VIP會客室、健身俱樂部,親子活動區及中庭花園景觀時,亦提供本社區住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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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sunvick 發表數:157 IP:10.4.1.* | 2005-03-08 13:47:41 |
自己住戶應該不會那麼白目去報拆!怕是怕別人去告吧!我家對面的頂樓原本是一對即將新婚的夫婦要買來住,結果在頂樓裝了一個棚子,不到一星期就被拆了!唉∼∼∼要違法就要有這樣的心理準備啦! | |
回覆者:kkao 發表數:193 IP:61.228.79.* | 2005-03-08 13:44:01 |
違法的事情天天都有人在做,重點是住戶要團結~~~~~~~ | |
回覆者:sunvick 發表數:157 IP:10.4.1.* | 2005-03-08 13:42:55 |
終於知道為何有些台北市建案基地那麼小,卻能建高樓!原來是用這招!還好我之前已把某一預售屋退了,想當時我看了藍圖,問建商這樣二次施工有沒有關係,建商還說沒問題!一付就是我太難搞的樣子,還說,不要沒關係,後面還有很多人在排隊!唉!買預售屋真的要小心呀!難道政府單位都不能出面管管嗎? | |
回覆者:裝潢嗎 ? 發表數:37 IP:210.202.118.* | 2005-03-08 12:58:04 |
嗯 而且賭客還不少 ! 以下為相關報導: 房市看好,許多強調有豪華設施的建案都陸續推出。不過,想購屋的人可得多注意!因為有些建商會欺騙消費者,推出的豪華公設,事實上是停車位,而且建商還可以因為增加停車位,向市政府申請獎勵面積;更誇張的是,建管處說,如果要罰,就是罰消費者6到30萬元。 建商瞞天過海,除了讓消費者上鉤之外,還可以向市政府申請獎勵面積。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就台北市的獎評措施,說除了法定停車位之外,如果有增設停車會,就可以增加樓地板的面積,讓你多蓋,結果根據我們的估算,這棟大樓已經蓋到樓上去,依據他一坪30萬的賣價,他可以騙取將近4千萬!」 好康的建商全拿走,但如果要罰,倒楣的竟然是消費者。台北市議員李慶元:「這樣騙取的行為按照建管處說法,他說這是按圖施工沒辦法。」 台北市政府建管處處長何幼榕:「將來的使用和原核准圖不相符,按照建築法的規定,可以罰(消費者)6到30萬元罰鍰。」 消費者被騙還要被罰,而且如果建商損害到鄰舍,卻不處理,以後出門可能都會碰到鄰居上門抗議,糾紛可就扯不完。買房子不只要睜大眼睛,還得多看多查多打聽。 剛剛吃中飯看到TVBS趕快POST上來,華固是不是將一樓申請為獎勵停車位,再變更為休閒設施?這樣他可以多蓋樓板面積,等被發現,他有我們簽的同意書,被罰錢的是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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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sn7166 發表數:26 IP:220.130.173.* | 2005-03-08 12:57:34 |
這是不是江南街的皇翔維也納? | |
回覆者:nissan100 發表數:247 IP:61.230.21.* | 2005-03-08 12:51:21 |
買預售屋根本就是豪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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