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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估價師 專業評鑑杜絕風險!
發表者:JERRY  發表數:89 IP:114.46.192.* 2008-12-26 14:43:20

台灣於民國89年10月實施「不動產估價師法」,不動產估價相關業務須委託經由國家考試及格之不動產估價師辦理,我國不動產估價業發展,正式邁入新紀元。中華民國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也正式成立於民國94年,由卓輝華擔任首屆與第二屆理事長至今,其對提升不動產估價師之技術水準不遺餘力,並加強推動業務發展,令國人更重視不動產估價師所扮演的角色。
卓輝華表示,其實不動產估價業務行之有年,但過去業務執行不限科系、學歷,其規範和公正性難以被社會接受,加上台灣自民國50年代後,房地產市場經歷數次由高峰跌到谷底,金融超貸風暴導致銀行、信合社、農會的擠兌、合併,私人企業利用不動產交易進行利益輸送,土地徵收補償價格偏低等,皆因估價制度未能健全所致。民國89年10月台灣正式實施「不動產估價師法」,卓輝華說明,該法案通過不到10年,目前台灣共有不動產估價師405人,二百餘家開業估價師事務所,估價產業進步迅速。
卓輝華指出,目前估價師主要業務範圍包括金融機構抵押放款擔保品估價、法拍屋底價訂定之估價、證券化不動產估價、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價值評估、會計財務公報10號、35號以時價認定資產價值、銀行不良資產評價等。在美國次貸風暴發生後,更凸顯金融業與不動產市場的發展其實是息息相關的,因此公會也將在本月29日舉辦「次房風暴後不動產估價與金融風險管理研討會」,希望能夠引發社會大眾對於不動產估價之重視,以達金融監理機制更加健全。
未來公會首要發展重點將爭取與要求金管會銀行局、銀行公會對超過一定金額之不動產擔保放款,應出具不動產估價報告以杜絕不實高貸及逾放風險,減少呆帳發生;而為提升不動產估價技術水準,公會已參採國際估價準則與台灣估價法令等,擬定估價技術公報,目前已公告之公報有6個,還有21個研擬中。卓輝華強調,「評估公正客觀價值,保障與促進民眾財產權益,就是我們估價師最大的使命。」
(陳筱菁)
【2008-12-09/經濟日報/A12版/企業商機】

※個人感想:
不動產估價師這個行業,委託客戶常常是公司行號,所以對一般人來說都很陌生,算是冷門的行業,也不了解估價師是做什麼的,所以我常跟客戶用最簡單的方式解釋估價師最基本的業務就是法拍估價,也就是法院強制執行拍賣時的第一標底價是我們評估的;再來有些銀行貸款也是交由估價師評估市場行情來做貸款依據,並不是以買賣契約書中的成交價為準喔!
現今景氣混沌之狀況,其實個人認為可多利用或諮詢估價師的意見,因為普遍上估價師的評估都比市場行情還要保守一點,也就比較符合現在保守投資的時代。
亦身為不動產估價師的我,期許讓更多人了解估價師的行業,再加油吧!
參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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