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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林:台中會展BOT案有爭議 積極協商趕工
發表者:黑米  發表數:647 IP:125.233.243.* 2008-03-01 23:04:39

聽鄉林在鬼扯....

(中央社記者戴海茜台北2008月3月1日電) 鄉林 (5531) 與台中市政府簽訂的台中國際會議及展覽中心 BOT案,結果鄉林未依約於 2月28日完工營運,台中市政府決定即日起每天重罰30萬元,甚至不排除直接終止合約;鄉林董事長賴正鎰表示,這項 BOT案有釘子戶爭議問題,使得工程延後,目前正積極與市府協商中,並加強趕工,全案明年可望完工。

鄉林於2004年 5月12日與台中市政府簽訂開發興建台中國際會議及展覽中心BOT案,依合約應於2月28日完工營運,不過,鄉林尚在基地開發階段,未能完工,因此台中市政府決定即日起每天重罰30萬元直到完工,甚至不排除直接終止合約。

賴正鎰指出,由於該筆土地上有18戶釘子戶,政府未能完成徵收補償,使得在開發進度上出現嚴重落後,鄉林將向政府爭取扣除該因素後的合理工期,而鄉林也正積極趕工中,預估明年可望完工。

回覆者:好事多 發表數:492 IP:60.249.2.* 2008-09-18 21:02:25
市府接管台中國際會展中心基地
發布單位:新聞處 發布日期:2008-9-18 14: 4: 0

台中市國際會展中心興建案,因鄉林建設公司違反契約未能如期完工並開始營運,同時亦未能提供足夠之擔保金,台中市政府除依法與其解除契約外,也於今(18)日上午完成接管程序。

  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處長朱蕙蘭今早指出,鄉林建設公司於民國93年5月12日與台中市政府簽約,擬於中港路、河南路口附近的惠民段25-1地號以BOT方式興建國際會展中心,並同意於簽約後30個月內完工並開始營運,預訂96年元旦正式完工。期間,鄉林公司認為完工時間應扣除行政審查、用地鑽探及點交前置作業時間共607日,雙方協商後,完工及營運時間修正為97年2月28日。

  未料至97年2月28日,鄉林公司仍在進行挖方、擋土柱、地錨等基礎工程,市府依約於29日起處以每日30萬元之違約金,並發文要求鄉林答覆是否可於97年7月15日前完工,同時請其提具可行性之趕工計畫。惟鄉林公司並未回覆具體趕工計畫,工程進度也未趕上,市府依契約規定於7月16日與鄉林公司解除合約,並準備接管。

  佢知鄉林公司竟向法院提出假處分,抗拒市府接管。惟提出假處分須於一定期限內依標的物提供充分擔保金,截至9月17日最後期限,鄉林並未能提供擔保金,假處分之申請不生效,市府依法於18日進行接管動作。

  朱蕙蘭表示,在法律程序完備下,市府今早由其擔任現場指揮官,會同相關單位與公證人進行接管,將基地四周圍籬屬市府管轄範圍之進出口張貼公告,順利完成接管程序。(9/18*4)

http://www.tccg.gov.tw/sys/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48d1ef0f:bee&theme=&layout=
回覆者:MDA 發表數:274 IP:220.141.37.* 2008-09-01 17:03:53
回覆 黑米 於 :2008-08-31 18:28:49 的發言內容

本來再爛也一年後就有個會展中心
現在只剩一個不知道要擺幾年的大洞

每次看到工地真是不勝欷噓呀
老胡能不能盡快找到兩全的解法呢?
總不能歌劇院、會展中心、市議會通通挖個洞就都停擺了吧?

急救章不是辦法
更何況建商本身有問題
姑且不論尚待司法定讞的偷拍案
光是拖延構工時程就該把它處理掉
一個工期預定4年的工程
現在要在1年內完成
換成住宅建案有誰敢買?
更不要說他可能拉抬皇居身價的作法
這樣的建商如果不做適當處置
對其他循規蹈矩的建商情何以堪
又有何公平可言?
還跑去告洋狀拉洋人來陳情
鄉林還真是帶種
回覆者:黑米 發表數:647 IP:122.118.84.* 2008-08-31 18:28:49
本來再爛也一年後就有個會展中心
現在只剩一個不知道要擺幾年的大洞

每次看到工地真是不勝欷噓呀
老胡能不能盡快找到兩全的解法呢?
總不能歌劇院、會展中心、市議會通通挖個洞就都停擺了吧?
回覆者:MDA 發表數:274 IP:59.112.213.* 2008-08-31 11:19:28
回覆 Simon 於 :2008-08-21 23:36:45 的發言內容

中市工商界力挺胡志強 水湳興建會展中心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市十三日電)

繼昨天有台中市工商界代表出面陳情,要求恢復台中國際會展中心BOT案興建後,今天下午有多名工商團體代表到市議會表態力挺市長胡志強在水湳經貿園區規劃大型會展中心,也支持胡志強依法行政,打擊非法,胡志強接下支持書後說,將全力以赴,保護市民利益及商業發展。

昨天有多名台中市工商業界代表在市議員李中陪同到市議會向議長張宏年遞交陳情書,希望市府與承包商能化解歧見,儘速恢復台中國際會展中心BOT案的興建。

今天下午台中市商業發展促進會理事長陳文欽、台中市工商協進會理事長謝豐享、台中市電腦同業公會理事長孫騰源等率領工商界代表到市議會陳情,表態力挺胡志強依法行政、打擊不法,並強調不支持「用非法或不擇手段而達成財團利益」的公司,同時呼籲儘速在水湳經貿園區規劃大型會展中心。

陳文欽認為,水湳經貿園區早日推動大型會展中心,才對工商業有利,他們今天來此就是要向胡志強加油,請議會堅守立場,不受影響。

謝豐享指出,他們要力挺市長及市議會硬起來,台中市的建設應該依照時間、合約進行,一再拖延對台中市發展不利。台中市亟需大型會展中心,水湳園區將規劃大型會展中心,台中市應朝此方向發展,儘快推動水湳開發案。

孫騰源表示,台中市電腦業界都希望有一個超過一千個攤位的大型會展中心,因為電腦展一年在台中市有四、五檔,現在中科園區不斷擴張,且台中市已成一日商圈,北上南下都便利,很適合成為會展城市,更需要有大型會展中心。

陳文欽等人並代表遞交支持書給胡志強,胡志強接下支持書後表示,將全力以赴,保護台中市民的利益及商業發展。

「中市工商界力挺胡志強 水湳興建會展中心」?

水湳的地主想錢想瘋了嗎?
回覆者:MDA 發表數:274 IP:59.112.213.* 2008-08-31 11:14:26
回覆 Daniel 於 :2008-07-17 19:10:17 的發言內容

這案子如何發展應該看市政府態度吧.會展中心扣除轉運站後雖然地形是L形,但可是超大的L形,建築設計還是很容易做.
公共設施用地是可以強制徵收的,如過政府夠強硬的話,鄉林只能捐地抵稅,不然徵收價肯定低於取得成本.鄉林如果夠本事政治運作的話是另一回事.

市政府的確是可以用強制徵收的方式取得用地,
不過事後對於鄉林超出徵收金額取得用地的支出是否不用償還,
我持保留態度,
在行政法上有所謂的信賴保護原則(雙方在這裡會爭執是否適用這個原則),
在鄉林取得所謂「釘子戶」的時候,
雙方的契約仍為有效,
鄉林因為信賴這個契約而以「高價」(是否真的是高價取得我存疑)取得土地,
對於事後契約因市府解約並再以強制徵收手段取得這些土地,
市府要賠償中間價差的機會不小。
回覆者:MDA 發表數:274 IP:59.112.213.* 2008-08-31 11:07:46
回覆 黑米 於 :2008-08-05 20:27:40 的發言內容

雖然不怎麼喜歡鄉林,可是為了不要出現七期十年大水坑,希望市政府能跟鄉林和解一下。不要意氣用事。寧可兩全,不要兩敗俱傷。

嗯...
已經撕破臉了,
除非賴桑當選下一任臺中市市長,
否則應該沒搞頭了。
回覆者:MDA 發表數:274 IP:59.112.213.* 2008-08-31 11:05:40
回覆 黑米 於 :2008-08-01 12:31:46 的發言內容

鄉林提15億假處分 國際會展中心工地 中市暫緩接管
---------------------------------------------

這是什麼意思?假處分是幹嘛用的?
這場訴訟會拖很久很久嗎?

民事糾紛中當事人為確保自己的權利不會因為進入訴訟程序曠日廢時,
導致原本所欲請求的權利在訴訟期間發生變動,
造成不能挽回的損害,
所以在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中有保全程序的規定,
要求對造不得對標的做出任何的處分,
像是買賣、贈與、行使各種權利等等行為。
對於金錢為請求標的者得聲請假扣押,
例如甲積欠乙100萬貨款,
而甲現有現金150萬元卻不願償還,
為避免甲脫產造成求償無門,
乙得聲請法院就該筆款項假扣押,
禁止甲將該筆款項為支付、贈與等處置;
而對於金錢以外請求為標的者可以聲請假處分,
就是對特定權利禁止對造行使,
如在本案中鄉林禁止市政府行使的權利就是市政府行使收回工地管理權(市府是否已解除雙方契約我不確定)的權利,
否則一旦市府收回工地並另行擇商繼續興建,
將造成鄉林重大損害。
另一種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與本案類型無關,
不另說明。

一般而言要提出假扣押或假處分必須要提出擔保,
擔保的金額通常是標的價值的三分之一,
這個擔保未必須以現金提交法院,
用保付支票、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都可以,
所以鄉林的標的應該是以在這個契約中部分的標的作為私權請求對象。
不過因為保全處分本身不具判決效力,
所以鄉林必須在一段時間內以臺中市政府為被告提起訴訟才能保有這個假處分繼續存在,
否則如果是臺中市政府提出全額擔保金(要45億我想不太可能)、臺中市政府抗告成功\\\或是鄉林未依法院要求於規定時間內起訴,
這個假處分裁定就會失效。

至於訴訟會不會拖很久,
我想會,
不過臺中市政府的法律團隊不會讓這處分長久存在,
在市府提出的抗告裡,
法院一定也會考慮到公益問題。
回覆者:Simon 發表數:149 IP:219.68.112.* 2008-08-21 23:36:45
中市工商界力挺胡志強 水湳興建會展中心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市十三日電)

繼昨天有台中市工商界代表出面陳情,要求恢復台中國際會展中心BOT案興建後,今天下午有多名工商團體代表到市議會表態力挺市長胡志強在水湳經貿園區規劃大型會展中心,也支持胡志強依法行政,打擊非法,胡志強接下支持書後說,將全力以赴,保護市民利益及商業發展。

昨天有多名台中市工商業界代表在市議員李中陪同到市議會向議長張宏年遞交陳情書,希望市府與承包商能化解歧見,儘速恢復台中國際會展中心BOT案的興建。

今天下午台中市商業發展促進會理事長陳文欽、台中市工商協進會理事長謝豐享、台中市電腦同業公會理事長孫騰源等率領工商界代表到市議會陳情,表態力挺胡志強依法行政、打擊不法,並強調不支持「用非法或不擇手段而達成財團利益」的公司,同時呼籲儘速在水湳經貿園區規劃大型會展中心。

陳文欽認為,水湳經貿園區早日推動大型會展中心,才對工商業有利,他們今天來此就是要向胡志強加油,請議會堅守立場,不受影響。

謝豐享指出,他們要力挺市長及市議會硬起來,台中市的建設應該依照時間、合約進行,一再拖延對台中市發展不利。台中市亟需大型會展中心,水湳園區將規劃大型會展中心,台中市應朝此方向發展,儘快推動水湳開發案。

孫騰源表示,台中市電腦業界都希望有一個超過一千個攤位的大型會展中心,因為電腦展一年在台中市有四、五檔,現在中科園區不斷擴張,且台中市已成一日商圈,北上南下都便利,很適合成為會展城市,更需要有大型會展中心。

陳文欽等人並代表遞交支持書給胡志強,胡志強接下支持書後表示,將全力以赴,保護台中市民的利益及商業發展。
回覆者:Simon 發表數:149 IP:219.68.112.* 2008-08-05 23:54:23
台中國際會展中心BOT案解約 國際開發團隊促冷靜協商
更新日期:2008/08/02 04:09
〔記者陳品竹、唐在馨、楊政郡/台中報導〕

與鄉林集團共同參與國際會展中心BOT案的國際開發團隊成員昨召開記者會指出,台中市府突然片面宣布解約,以後國際資金誰敢到台中投資?希望市府、鄉林冷靜協商。

對此,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旗回應指出,市府一切依法處理,市府從頭到尾沒有任何承諾或文件,同意會展中心及轉運站聯合開發,會展中心合約到期,市府係以市民及台中市府最大的利益觀點做適當的行政處分。會展中心案目前不僅是彼此的契約問題,還有鄉林涉及竊佔公有地及危害公共安全的問題,市府希望在法律上獲得解決。

會展中心國際開發團隊主席澳洲The Buchan Group總裁指出,二○○二年胡志強市長透過新加坡駐台的柯姓代表引薦熱情招商,讓他們投入會展中心BOT案,國際團隊專業評估認為同一基地的國際會展中心與交通轉運站應同時開發,當時也獲市府同意,現在卻片面解約,令人震驚。

至於市府原定八月一日接管國際會展中心工地,鄉林集團向法院提出假處分,致市府接管動作暫停。法界人士向市府建議,鄉林公司還未交出十五億餘元保證金,市府可依程序進行接管;不過,市府仍決定依該有的法律程序,昨已針對假處分提出抗告。

台中地院法官指出,該案因相對人是市政府,不是自然人身分,這件假處分案的標的物是雙方合作契約的法律關係存在與否的訴訟,所爭土地也是市府公有地,理應不會有「小動作」,才會在鄉林未繳交擔保金之前,即將該裁定書送達台中市政府。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802/78/d04.html
回覆者:Muda 發表數:124 IP:203.162.3.* 2008-08-05 23:27:12
回覆 黑米 於 :2008-08-05 20:27:40 的發言內容

雖然不怎麼喜歡鄉林,可是為了不要出現七期十年大水坑,希望市政府能跟鄉林和解一下。不要意氣用事。寧可兩全,不要兩敗俱傷。

鄉林的股價已經跌了75%了...
回覆者:黑米 發表數:647 IP:122.118.89.* 2008-08-05 20:27:40
雖然不怎麼喜歡鄉林,可是為了不要出現七期十年大水坑,希望市政府能跟鄉林和解一下。不要意氣用事。寧可兩全,不要兩敗俱傷。
回覆者:黑米 發表數:647 IP:122.118.86.* 2008-08-01 12:31:46
鄉林提15億假處分 國際會展中心工地 中市暫緩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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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什麼意思?假處分是幹嘛用的?
這場訴訟會拖很久很久嗎?
回覆者:小瑤 發表數:109 IP:61.221.1.* 2008-07-24 13:11:44
回覆 黑米 於 :2008-03-01 23:04:39 的發言內容

聽鄉林在鬼扯....

(中央社記者戴海茜台北2008月3月1日電) 鄉林 (5531) 與台中市政府簽訂的台中國際會議及展覽中心 BOT案,結果鄉林未依約於 2月28日完工營運,台中市政府決定即日起每天重罰30萬元,甚至不排除直接終止合約;鄉林董事長賴正鎰表示,這項 BOT案有釘子戶爭議問題,使得工程延後,目前正積極與市府協商中,並加強趕工,全案明年可望完工。

鄉林於2004年 5月12日與台中市政府簽訂開發興建台中國際會議及展覽中心BOT案,依合約應於2月28日完工營運,不過,鄉林尚在基地開發階段,未能完工,因此台中市政府決定即日起每天重罰30萬元直到完工,甚至不排除直接終止合約。

賴正鎰指出,由於該筆土地上有18戶釘子戶,政府未能完成徵收補償,使得在開發進度上出現嚴重落後,鄉林將向政府爭取扣除該因素後的合理工期,而鄉林也正積極趕工中,預估明年可望完工。

這是鄉林與台中市長合演的鬧劇
歹戲拖棚

應該是中間利益襬不平而爆出來的
黃x曉是配角
xx經理是龍套
主角尚未登場
大家記得繼續觀賞
回覆者:Simon 發表數:149 IP:219.68.112.* 2008-07-23 07:34:41
中市會展中心BOT合約中止 洋團隊將陳情
【經濟日報╱記者宋健生/台中報導】 2008.07.23 03:24 am

台中市政府中止台中國際會展中心BOT開發案合約,昨(22)日傳出參與合作開發的國際團隊決定近期來台,向經濟部等部會陳情,將爭取按BOT精神,繼續執行開發計畫。

鄉林集團董事長賴正鎰表示,鄉林已接獲市政府中止國際會展中心開發合約的公文,但他不放棄與市府協商的機會。目前國際會展中心工程已暫時停工。

賴正鎰指出,市政府這項作法,讓參與合作開發的國際團隊感到意外,也引起國際矚目,德國GEC國際會展公司、新加坡SEC國際會展公司及澳洲Buchan集團等公司負責人,下月將來台陳情。

國際合作團隊認為,這項開發案牽涉國際間的相互投資及貿易行為,遭到市政府片面中止合約,不符平等待遇精神,不排除要求世界貿易組織(WTO)出面居間協調。

台中市經濟發展處長朱蕙蘭表示,市府已對外表示立場,對鄉林有關此案的所有發言都不回應。

台中國際會議展覽中心BOT案屬於跨國性大型開發計畫,結合澳洲Buchan集團、德國GEC國際會展公司、新加坡SEC國際會展中心、日本商用空間規劃公司、英國AMAYI國際酒店集團、澳洲LDP燈光設計公司、馬來西亞CI設計等國際團隊規劃。此案總投資金額達120億元,自備約30億至40億元,其餘由銀行聯貸。

【2008/07/23 經濟日報】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9/4437995.shtml
回覆者:看不懂 發表數:318 IP:218.170.105.* 2008-07-22 22:17:49
回覆 Daniel 於 :2008-07-17 19:10:17 的發言內容

這案子如何發展應該看市政府態度吧.會展中心扣除轉運站後雖然地形是L形,但可是超大的L形,建築設計還是很容易做.
公共設施用地是可以強制徵收的,如過政府夠強硬的話,鄉林只能捐地抵稅,不然徵收價肯定低於取得成本.鄉林如果夠本事政治運作的話是另一回事.

每隔幾年 都會有強制徵收 屋主跳上屋頂要自殺
被綁下來 怪手接著大進擊 我倒要看看賴董到時
會不會絕食抗議 不過話說回來
資金一但缺口爆量 你是董事長 你要躲起來脫產
還是勇敢面對一切當一隻被稻草壓垮的駱駝?
總裁行館 會不會才是會展中心一根毛都生不出來 的主因?
皇居則是 逆轉勝的武器 卻被景氣的浪頭徹底幹掉?
沒事喊台北市上看一坪300萬的 菜市場阿婆可能都不會太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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