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路二段改造!? |
發表者:芝司樂 發表數:2380 IP:59.115.185.* | 2007-07-25 11:1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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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到一個怪點子 |
回覆者:唯真 發表數:7 IP:220.131.123.* | 2007-07-25 23:29:40 |
回覆 芝司樂 於 :2007-07-25 11:18:05 的發言內容
這點子真的很不錯^^我想到一個怪點子 只是現實面有很大的技術需克服, 在國外有很多老舊房子,為塑造市容, 希望能透過有特色的市容而吸引外來觀光客, 進而會將舊有建築物的立面統一重新規劃設計; 塑造出一個富有當地特色的街景, 但在諸多現實層面的考量之下; 進而只做表層的規劃設計來達到效果∼ 這也是不錯的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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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果然翁 發表數:309 IP:220.131.228.* | 2007-07-25 22:23:04 |
回覆 芝司樂 於 :2007-07-25 11:18:05 的發言內容
台中市永春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獲准成立,預計以兩年時間,將53.79公頃的土地重劃完成,這是首次由民間自辦如此大面積的重劃案例,預計重劃完成後市政府可以取得將近百億元的公共設施用地;地主將因土地價值提高而大幅受益;開發公司也可獲得一定利潤,可說創造三贏的局面。我想到一個怪點子 永春自辦市地重劃區原屬台中市後期發展地區,現變更為整體開發地區,其中第三單元面積約53.7908公頃,北起大墩11街延伸道路,南至永春東路;西臨預定道路益豐路,東接永春東七路,與八期重劃區接壤。中有特三號道路穿過,交通四通八達,連接中、彰、投縣都十分便利;可說是南屯區的後花園,七、八期重劃區的前庭院,未來將成為台中市最整齊美觀的區域。 擔任開發重任的惠豐順開發公司總經理林富田表示,自辦市地重劃較公辦重劃,有時間短、分回土地較優惠等兩大優點。目前該地區多數為農地,市價約一坪6、7萬元;依房地產景氣估計,預計重劃後可達一坪20至30萬元的價值,潛力不可小覷。 依據自治規則「臺中市獎勵都市土地所有權人自行辦理重劃執行要點」,本重劃區於93年11 月11日核准成立籌備會,隨即展開徵求土地所有權人同意辦理市地重劃工作。經過幾番努力,獲得65%的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其中擁有土地面積達全區總面積61%,均超過法令規定的二分之一以上,可見大多數地主都願意積極重劃,提高該區域的利用價值。 由於遠景可期,開發公司將先投入18億元經費作為拆遷補償之用,另將持續與其他地主溝通協調,原則上將依原位次合理分配土地;如有異議,將循法律規定的調處機制處理。林富田總經理表示參考以往經驗,七期重劃區當時劃為「住一」用地者,約可取回原土地55%;臨中港路商業區地主則可取回37%土地。若是以2坪原地換回1坪重劃地來看,仍然相當有利,而且將來本區公共設施完善,發展潛力無窮,因此他有信心說服尚未參加重劃會的地主,以避免爭議。 未來本區規劃的公共設施有:文小70、文中46用地;廣兼停112及3至4處兒童公園用地,生活機能完善。市政府雖無抵費地可標售,但可無償獲得近百億元的公共設施用地,節約徵收土地費用,故也樂觀其成。 林富田總經理說,目前國內如此大規模的自辦市地重劃,雖有人籌辦,但至今尚未完成;甚至有長達20年仍未完成的案例。由於對台中市發展榮景非常樂觀,同時重劃會的理、監事成員不乏區內地主、地方民意代表、教育界人士、土地代書、企業翹楚等,是一完美的組合。他相信市府於今(96)年7月6日核准備查的「臺中市永春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成立運作後,2年時間將可完成首宗如此大規模的自辦市地重劃,爲市府、地主、開發商創造三贏,成為相關案例的典範。(7/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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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黑米 發表數:647 IP:220.143.62.* | 2007-07-25 21:10:09 |
那個地方還沒重劃.... 有在計畫.... 點子不怪 這地段可是精華區呢。 黎明路接五權西路那邊也是亂七八糟的。全打掉重蓋最好~~這點子才怪。 (小弟夢想住在五權西路上呢...可是看到那邊的亂....就冷一半....靠美術館就好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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