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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銷售可以提前解約嗎
發表者:家晴  發表數:2 IP:140.134.48.* 2007-03-26 09:45:37

請問如果已經委託仲介業者代為銷售房屋.
委託期間未滿可以提前不要委託銷售嗎

回覆者:聖帕 發表數:109 IP:220.229.11.* 2007-08-15 14:03:50
可以從條約中找一找

若受委託人對於物品銷售行為
己經無法達到契約所規範
可以訴請解約

何謂銷售行為

帶看資料建檔
巿調
電聯紀錄
銷售資料建檔
回覆者:越改越差 發表數:514 IP:125.229.13.* 2007-04-20 00:44:40
問到答案了, 可以提高底價。
去找您的仲介吧............

或拖過合約期滿。。。。。。。
回覆者:鳳凰舞天闕 發表數:131 IP:210.201.2.* 2007-04-18 17:00:02
回覆 家晴 於 :2007-04-17 17:32:08 的發言內容

那請問如果簽約了,還可以提高底價嗎?
因為沒看到合約有相關的條文,
只是有簽一張底價單

問到答案了, 可以提高底價。
去找您的仲介吧............
回覆者:家晴 發表數:2 IP:140.134.48.* 2007-04-17 17:32:08
那請問如果簽約了,還可以提高底價嗎?
因為沒看到合約有相關的條文,
只是有簽一張底價單
回覆者:impossible 發表數:136 IP:61.225.206.* 2007-04-09 14:50:13
回覆 南方朱雀火 於 :2007-04-09 09:33:57 的發言內容

謝謝這位大大~~~~ ^_*

關心一下,您遇到的問題,解決了嗎?

感恩啦~

3月28日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發函
因尚有證據待補足
限期命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補足調查中....

**************************

第六分局不知道在搞甚麼?
弄到關鍵錄影被銷毀
現在還尚有證據待補足

公權力目前只能期待皇后的貞操
如果連皇后的貞操都不保
找阿保還快一點
回覆者:南方朱雀火 發表數:131 IP:210.201.2.* 2007-04-09 09:33:57
回覆 impossible 於 :2007-04-08 15:43:40 的發言內容

就從您這個問題來漫談房屋仲介業

房屋仲介業賣的是甚麼?
賣的是服務
賣的是安心
這有一點像買賣雙方花仲介費這筆錢買保險的味道

房仲業本身並沒有產品
手上沒貨就像上了戰場沒子彈
所以必需不斷的簽物件進來當庫存
同一個社區他簽的多自然成交機會高
同一個社區他簽到的物件漂亮自然成交的機會高
這是可以科學分析的

另一方面也要不斷的曝光爭取買方
因為沒人知道真正的潛在客戶在哪裡
花錢登報紙廣告
花錢登網路廣告成本很高
到處插旗貼電線桿放紙牌是相對便宜的方式
不過我有一個朋友他因此被罰款數十萬
(老鳥現在應該都留王八卡之類的~)

辛苦的是
就算潛在客戶冒出來要約時間帶看
成交的機率還是很低

簡單說就是努力不一定會成功\\\
我認為還是機率的問題

以上是一般的做法
**********************************

房仲業本身要賺錢
就要加進來其他方法
不外乎賤買貴賣
(步數就不公開了)

如果要穩定的收入
和建設公司及職業投資客保持合作關係是一定要的
就算少賺投資客一點仲介費
起碼可以賺到另一方買賣方的仲介費
而且只要專心找一方就可以了
一般菜鳥沒這些人脈
有時候有眼還不識泰山

所以說
仲介的銷售能力,有沒有方法了解?

如果你是屋主要出售
多丟給不同的仲介增加你的曝光機會
這期間也可以瞭解每家的專業程度
不建議簽獨家專任委託
有時候是獨死自己
反正房貸利息是你在付
物件獨家在某仲介他沒人競爭也不用急

別說獨家能守住賣價~
價錢永遠都是市場供需決定的
物件條件好買家都搶瘋了還等甚麼?

謝謝這位大大~~~~ ^_*

關心一下,您遇到的問題,解決了嗎?
回覆者:建商風評要先打聽 發表數:514 IP:125.229.6.* 2007-04-09 00:49:49
回覆 金豬寶寶 於 :2007-04-08 16:07:26 的發言內容

若我不簽專任委託,到最後是自售出去,那應該也不會有違約的問題吧?

要等合約期滿過後, 才可以自售.....
不然, 麻煩很多...................
回覆者:金豬寶寶 發表數:16 IP:211.74.72.* 2007-04-08 16:07:26
若我不簽專任委託,到最後是自售出去,那應該也不會有違約的問題吧?
回覆者:impossible 發表數:136 IP:61.225.206.* 2007-04-08 15:43:40
回覆 夜裡拾荒的窮小孩 於 :2007-04-08 00:39:12 的發言內容

仲介的銷售能力,有沒有方法了解?

就從您這個問題來漫談房屋仲介業

房屋仲介業賣的是甚麼?
賣的是服務
賣的是安心
這有一點像買賣雙方花仲介費這筆錢買保險的味道

房仲業本身並沒有產品
手上沒貨就像上了戰場沒子彈
所以必需不斷的簽物件進來當庫存
同一個社區他簽的多自然成交機會高
同一個社區他簽到的物件漂亮自然成交的機會高
這是可以科學分析的

另一方面也要不斷的曝光爭取買方
因為沒人知道真正的潛在客戶在哪裡
花錢登報紙廣告
花錢登網路廣告成本很高
到處插旗貼電線桿放紙牌是相對便宜的方式
不過我有一個朋友他因此被罰款數十萬
(老鳥現在應該都留王八卡之類的~)

辛苦的是
就算潛在客戶冒出來要約時間帶看
成交的機率還是很低

簡單說就是努力不一定會成功\\\
我認為還是機率的問題

以上是一般的做法
**********************************

房仲業本身要賺錢
就要加進來其他方法
不外乎賤買貴賣
(步數就不公開了)

如果要穩定的收入
和建設公司及職業投資客保持合作關係是一定要的
就算少賺投資客一點仲介費
起碼可以賺到另一方買賣方的仲介費
而且只要專心找一方就可以了
一般菜鳥沒這些人脈
有時候有眼還不識泰山

所以說
仲介的銷售能力,有沒有方法了解?

如果你是屋主要出售
多丟給不同的仲介增加你的曝光機會
這期間也可以瞭解每家的專業程度
不建議簽獨家專任委託
有時候是獨死自己
反正房貸利息是你在付
物件獨家在某仲介他沒人競爭也不用急

別說獨家能守住賣價~
價錢永遠都是市場供需決定的
物件條件好買家都搶瘋了還等甚麼?
回覆者:夜裡拾荒的窮小孩 發表數:514 IP:125.229.6.* 2007-04-08 00:39:12
回覆 南區 於 :2007-04-06 02:15:23 的發言內容

一般委託其實還是要簽的 不然就法律上屋主根本沒有委託給仲介業者 業者沒有權力銷售帶看 不過市場上的確有什麼都沒寫的 相對會這樣做的仲介業者也是比較沒規範 沒能力的業者

另外蠻同意Junior大大所說的 專任委託給一家仲介業者與一般委託給多家業者本來就有一些利弊 不過最重要的還是專任委託的那一位仲介人員 如果努力效果是比一般委託給多家業者還要好 不過有的時候是本身價位高於行情 那仲介人員會有很大的無力感 一般委託給多家也就更沒意義了

仲介的銷售能力,有沒有方法了解?
回覆者:南區 發表數:5 IP:203.187.98.* 2007-04-06 02:15:23
回覆 Junior 於 :2007-04-04 15:37:03 的發言內容

一般委託就非專任委託其實通常也可以不簽
也就是你同意讓各家仲介帶客戶來看房子
如果價格合意可以成交,你就依照約定的服務費支付給仲介成功的仲介
不過這時你不能有任何一個專任委託契約(只委託一家仲介),否則你會有違約問題
通常在物件非常搶手或是熱門地段的案件,
因為潛在買方比較多,可以考慮由各家仲介都賣都帶看,
這樣子的案件流通和成交的速度比較快,
其實你不這樣做,仲介也是這樣做,
有一些仲介接受專任委託之後,就把案件做同業交流或配合,
成交之後仲介之間再彼此拆帳,當然這樣子仲介能拿到的服務費就變少了.

各種方式各有利弊,如果仲介都自己搞案件配合,
你幹麻專任委託一家仲介,你自己去開放給各家做就好了.
但是另一方面來看,如果你是仲介拿到開放的委託,
常人應該都不會太用心專門銷售那一個案件,除非是非常hot的案件,
利弊得失要自行斟酌,
話說回來也會有一些仲介即使接到專任委託也是不太用心,
情況有很多種,難以一次講清楚.

一般委託其實還是要簽的 不然就法律上屋主根本沒有委託給仲介業者 業者沒有權力銷售帶看 不過市場上的確有什麼都沒寫的 相對會這樣做的仲介業者也是比較沒規範 沒能力的業者

另外蠻同意Junior大大所說的 專任委託給一家仲介業者與一般委託給多家業者本來就有一些利弊 不過最重要的還是專任委託的那一位仲介人員 如果努力效果是比一般委託給多家業者還要好 不過有的時候是本身價位高於行情 那仲介人員會有很大的無力感 一般委託給多家也就更沒意義了
回覆者:南區 發表數:5 IP:203.187.98.* 2007-04-06 02:01:34
回覆 家晴 於 :2007-03-26 09:45:37 的發言內容

請問如果已經委託仲介業者代為銷售房屋.
委託期間未滿可以提前不要委託銷售嗎

委託期間未滿的前提下要提前解約其實是有機會的
不過要與仲介業者溝通 最主要的還是要解約的主因
如果是合情合理相信仲介業者也不會太為難 身邊就有很多提前解約成功的個案^^
回覆者:聰明伶俐的笨小孩 發表數:514 IP:125.229.5.* 2007-04-05 01:08:10
回覆 Junior 於 :2007-04-04 15:37:03 的發言內容

一般委託就非專任委託其實通常也可以不簽
也就是你同意讓各家仲介帶客戶來看房子
如果價格合意可以成交,你就依照約定的服務費支付給仲介成功的仲介
不過這時你不能有任何一個專任委託契約(只委託一家仲介),否則你會有違約問題
通常在物件非常搶手或是熱門地段的案件,
因為潛在買方比較多,可以考慮由各家仲介都賣都帶看,
這樣子的案件流通和成交的速度比較快,
其實你不這樣做,仲介也是這樣做,
有一些仲介接受專任委託之後,就把案件做同業交流或配合,
成交之後仲介之間再彼此拆帳,當然這樣子仲介能拿到的服務費就變少了.

各種方式各有利弊,如果仲介都自己搞案件配合,
你幹麻專任委託一家仲介,你自己去開放給各家做就好了.
但是另一方面來看,如果你是仲介拿到開放的委託,
常人應該都不會太用心專門銷售那一個案件,除非是非常hot的案件,
利弊得失要自行斟酌,
話說回來也會有一些仲介即使接到專任委託也是不太用心,
情況有很多種,難以一次講清楚.

有一些仲介接受專任委託之後,就把案件做同業交流或配合,
成交之後仲介之間再彼此拆帳,當然這樣子仲介能拿到的服務費就變少了.
===================================================
一般仲介好像叫作「聯賣」....................
買2%..........賣4%..........................
回覆者:Junior 發表數:431 IP:59.126.52.* 2007-04-04 15:37:03
回覆 水波動蓮華 於 :2007-04-04 10:41:38 的發言內容

你想不委託但是又希望仲介幫你銷售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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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解釋一下這種狀況嗎 ? 有點迷糊ing

^_*

一般委託就非專任委託其實通常也可以不簽
也就是你同意讓各家仲介帶客戶來看房子
如果價格合意可以成交,你就依照約定的服務費支付給仲介成功的仲介
不過這時你不能有任何一個專任委託契約(只委託一家仲介),否則你會有違約問題
通常在物件非常搶手或是熱門地段的案件,
因為潛在買方比較多,可以考慮由各家仲介都賣都帶看,
這樣子的案件流通和成交的速度比較快,
其實你不這樣做,仲介也是這樣做,
有一些仲介接受專任委託之後,就把案件做同業交流或配合,
成交之後仲介之間再彼此拆帳,當然這樣子仲介能拿到的服務費就變少了.

各種方式各有利弊,如果仲介都自己搞案件配合,
你幹麻專任委託一家仲介,你自己去開放給各家做就好了.
但是另一方面來看,如果你是仲介拿到開放的委託,
常人應該都不會太用心專門銷售那一個案件,除非是非常hot的案件,
利弊得失要自行斟酌,
話說回來也會有一些仲介即使接到專任委託也是不太用心,
情況有很多種,難以一次講清楚.
回覆者:水波動蓮華 發表數:131 IP:210.201.2.* 2007-04-04 10:41:38
回覆 Junior 於 :2007-04-04 03:58:46 的發言內容

沒有法律規定委託期間一定是三個月,
你希望委託一個月兩個月都可以,
你想不委託但是又希望仲介幫你銷售也是可以的.

你想不委託但是又希望仲介幫你銷售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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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解釋一下這種狀況嗎 ? 有點迷糊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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